陆锦年叹道,“还真风、骚。”
见沈吟酌还伸长脖子去看,略微无语的拿出扇子,用扇柄敲在他的脑袋上,“吟酌兄,在下晓得吟酌兄好美人,但身为梁京三公子之一,不会连这点矜持都没有吧。”
沈吟酌怔怔回神,半晌才笑着回道,“草原匈奴美女的风采,与我明轩国多有不同,让楚兄见笑了。”
陆锦年点点头,“没关系,谁让在下是你画迷呢,什么时候吟酌兄将自己的私藏画集拿出来欣赏,在下就原谅你。”
提到画集,几个纨绔立即放弃之前谈论的话题,转而看向沈吟酌,“沈兄不能厚此薄彼啊,我们也要看!”
沈吟酌,“……”
只有季韶华满脸忡怔,好奇问道,“画集?什么画集?”
骠骑将军家门风很正,季淮教自己儿子的除了兵法就是武艺,早上习武,中午读书,下午出去放风,晚上却还有门禁。
季韶华虽然和梁京中的纨绔们认识,却很少一同玩耍,牵涉不到什么限制级的问题,以至于并不知道沈吟酌都在画些什么。
沈吟酌尴尬的摸摸鼻子,孔廉挤眉弄眼笑嘻嘻道,“这个嘛,我家有许多吟酌兄的收藏,改天韶华兄去我家好好学习学习。”
季韶华满腹狐疑,正考虑要不要答应,就听宋安打断道,“别带坏人家纯良的好孩子,别忘了人家今天跟咱们凑到一起是为了什么。”
孔廉脸色一僵,悻悻然道,“别问我,我和陆大小姐不熟的。”
顾言允调笑,“也不知道是谁和陆大小姐拼酒输了,最后还哭鼻子的。”
陆锦年在旁听着,不由抽抽嘴角,好好的怎么扯上她了,看了眼脸色不虞的孔廉,又看了看面露羞涩的季韶华……等等,羞涩?为毛要羞涩?
宋安看热闹不嫌事大,看见陆锦年疑惑的样子,哈哈笑道,“楚公子徜徉江湖,见多识广,不如也帮忙出出主意。”
陆锦年谦虚一笑,“江湖浩大,在下还不敢言见多识广,不妨告诉在下事情是什么,多一个人思考商量,也是好的。”
……
这事还要从季韶华的老爹,骠骑将军季淮说起,季淮之所以步入军营,位列行伍。
起因是崇拜陆锦年的爷爷,老将军陆荆辉,接着发愤图强挥戈疆场,是追随着偶像的儿子,陆锦年的爹陆墨亭。
为了让偶像看见自己,在军营里,每天都勤奋的尾随陆墨亭进行训练。
陆墨亭几点起床,他就几点起床,陆墨亭的训练量是多少,他就要增加一倍。
陆墨亭看什么书,他也抢着看,结果到最后真的上战场,他还是不如陆墨亭能够运筹帷幄。
陆家的领兵头脑和因地制宜的天赋是学不来的,对此季淮是真服气,便和陆墨亭做起了好兄弟,但是多年来习惯性的攀比是少不了了。
例如陆墨亭成亲后的第二年,季淮也操办起了婚事,陆墨亭家生了个儿子后,季淮努力在三年后生了一子,就是季韶华。
本来季淮是想要个女儿,和陆墨亭做亲家的,见是个儿子很是无趣,当时连名字都没给他取,平日里狗剩狗剩的叫,是季韶华至今都没抹去的黑历史。
直到陆锦年的出生,让季淮又看到了希望,当即给季狗剩改名为季韶华,锦年,韶华,听起来就配啊,并且单方面为自己儿子制定了将陆锦年拐带为自己儿媳妇的人生目标。
“所以?”陆锦年张开自己的扇子遮住自己的半张脸,生怕一时不慎露出什么表情被人看出什么端倪。
她觉得季淮将军追星已经追到了封魔的地步,但是带着自己儿子一起追星就有点过了,虽然这个时代很保守,并不宣讲什么自由恋爱。
可直接指定自己儿子的另一半也太不靠谱了,尤其是在指定的对象是她的情况下。
季韶华少年听见陆锦年的疑问,猛然扬头,目光灼灼的看着她道,“我和锦年、不,是陆大小姐是青梅竹马!”
尔后又不好意思的垂下脑袋,弄得陆锦年难得懵比起来。
啊咧?青梅竹马?她自己怎么不知道啊摔!
陆锦年这种既理性又随性,更冷静到令人发指的人怎么会理解,从单蠢的幼年,到情窦初开的花季,被老爹不停灌注一个名字的那种懵懂、不解又期待的少年心理!
“我幼时去过大将军府上两次,见过她两面。”
确实有这么一回事,陆锦年仔细回忆当时的情况,毕竟有一个成年人的灵魂。
她记事还是很早的,第一次是她一岁,当时她娘亲楚云笛还在,季韶华凑到她面前戳过她的脸。
第二次是她五岁,让人帮她支了个秋千,她远远的发觉有人偷看她,仔细看才发现是季韶华。
两次,而且都是在陆锦年眉目还没长开的时候,她可不觉得这样就算青梅竹马,也不觉得季韶华对她真有什么青梅竹马情。
但是两次,对季韶华而言却已经足够了,毕竟从他知道陆锦年开始,就不停的听季淮在他耳边说起,和一直就在身边没什么不同。
不能说是多浓郁的感情,喜欢或许是有些喜欢,但真讲到爱慕或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季韶华明显还没想那么多,一种浅浅淡淡如朦胧烟雨般的情愫。
季韶华深吸一口气,平复下自己的心情,“前段时间不是说啊,陆大小姐今年要选亲,我爹之前在军营里,近几天回来知道后,差点没揍我,说这么好打机会我为什么不去……”
“但是我身为男子,大将军若是不在家,贸然登门对陆大小姐的名声不好,而且太久不见,我也不知道陆大小姐喜欢什么,听说孔兄和陆大小姐接触过,特意来询问喜好的。”
孔廉拍桌道,“别问我,我也不熟,要说喜欢,酒,好酒!上次剩下的三坛冰琼雪酿还被她顺走了呢!”
啧啧,不要说那么难听嘛,吃剩的东西要打包,节约为本没听说过么?
陆锦年瞄了孔廉一眼,也懒得说,为免季韶华真拉了一车的酒去她家,故作深沉的沉吟道,“喜酒未必好酒,季兄若真送酒,指不定还会惹女孩子生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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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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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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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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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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