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丈夫好像伤的很重的样子,不嫌弃的话我们这里还有些热水,这是我们以前穿过的旧衣服,你们先换上吧。”
男人大概还是忌惮着他们的身份,不敢过多的接近。
只有女人进到帐篷里头来,还给他们带来了一小碗的羊奶。
“多谢。”
凤朝歌默默接过她递来的东西,又摘下自己手上的镯子递了过去,“这东西还值点银两,你先拿着吧。”
她平时就不会无端端地接受别人的善意,更遑论这种时候了。
“你该不会以为我收留你们,是贪图你们身上的东西吧?”
她惊讶地看了凤朝歌一眼,见她仍然执着地将镯子递过来,只好收了下来。
“我知道,我要是不拿你肯定也不会心安。
这样吧,我帮你找别人买匹马过来,再给你准备些干粮,就当作是你用这镯子买的了。”
“这......”
凤朝歌还想和她说两句,谁知道她已经退了出去,并不愿意和她多说。
她摇摇头,刚才女人的提议对他们来说的确是最好的。
齐衡现如今伤成这样,她一个人根本不可能带他走多远。
现如今草原之上肯定还有追兵在追他们,她必须先摆脱后面这些人才行。
等确定了她回到帐篷里头以后,凤朝歌才敢掀开盖在齐衡身上的外袍,仔细地帮他擦干了身上的血污,又在那几处刀伤上头撒上了止血的药粉。
这里环境这般简陋,她也只能做到这样的地步了。
做完这一切以后,她累的连抬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却还是坚持着将他的手和自己的绑在一起。
这样的话,万一他晚上醒了过来,她至少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她才将头靠在齐衡的身旁,体内的睡意便已经涌了出来,很快就睡得不省人事。
......
一觉醒来,她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沉重无比,从头到脚都泛着微微的酸痛感,光是睁开眼睛就已经花费了全部力气。
不过她还是很快强迫自己警觉起来,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齐衡,发觉他身上还有温度才松了口气。
“姐姐,你真好看。”
她这时候才发现自己面前多了个小女孩,大概三四岁的样子,脸上依稀可见北齐人的影子。
“萨娃,别去打扰姐姐,到这边来。”
女人正在一旁背对着她忙碌着,见她醒了过来以后又不好意思地冲她笑笑,“你睡得太死了,我就没叫你醒了。
马匹和干粮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外面日头正毒,你们还是吃过午饭再走吧。”
“不,不用了,我现在能走的。”
在这里多停留一刻,这一家人就多一分危险。
他们好心收留就已经让她感激不尽,她不想再将他们一家人也扯到无谓的争斗之中。
她刚从羊毛毯子上爬起来,很快又是一阵天旋地转,直直地栽了下去。
女人连忙过来扶着她,在她耳旁小声开口:“没事的,我悄悄地去打听过了,这附近并没有找人的,你们在此处停留片刻不会有事的。”
草原上如此空空荡荡,想要铺开天罗地网在这里找人,的确是件不容易做成的事情。
她选择的方向更是漫无目的的,鞑子更是无从下手。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再叨扰一上午了,”凤朝歌不好意思地冲她笑笑,“只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唤我盈娘就好了,我出嫁前姓叶,不过眼下都嫁到了这般偏远的地方,姓氏倒也没什么重要的了。”
她眼底闪过一丝落寞,或许是因为和自己的父母亲人相隔了千万里,在这时候见到了同为北齐人的凤朝歌,她才会如此亲切相待。
叶盈冲她笑笑,很快又走到了帐篷外面去,给她端来了一杯热好的羊奶。
她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都没怎么吃过东西,此时听见如此香甜的味道,肚子里的馋虫瞬间就被勾了出来。
“我特意加了几味香料进去,除掉了里头的腥膻味,应当会和你口味的。
至于你丈夫......”
她为难地看了齐衡一眼,看着他身上的伤仍旧是有些忌惮,“伤成这样,用不用去找个大夫过来看看?”
“我就是大夫,不必了。”
凤朝歌朝齐衡那边靠了靠,实在是没办法,她若是不好好地防备一下,万一被人察觉出齐衡的身份来可就不好了。
“也好,我去给你们再多准备些干粮。”
她无所谓地耸耸肩,倒也明白凤朝歌会如此忌惮的原因。
齐衡身上的伤势的确骇人,而且很多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刀刃砍出来的伤痕,难免会惹人猜测。
凤朝歌叹了口气,喝下半杯羊奶以后总算恢复了些力气,又赶忙去查看起齐衡的伤势来。
还好她身上的那些药粉并没有失去效用,齐衡身上一些较浅的伤疤已经结出了血痂,再有个两三天就不成大碍了。
只是还有两处地方需要缝合的,现下这条件,肯定是不行的。
帐篷旁边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凤朝歌连忙一脸警觉地看过去,“是谁?”
“姐姐,这个给你。”
帐篷角落那边探出来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她手里捧着一个馒头乐颠颠地跑了过来,轻轻地递到了她身前。
草原上是没有种植的条件的,这种低质白面做的馒头,在这里已经是很稀罕的东西了。
“我不饿,你吃吧,”凤朝歌冲她摇摇头,眼神很快柔和下来,“你叫萨娃,是吗?”
她倒是执着得很:“娘说姐姐受伤了,吃点好吃的会好的快一些。”
“那我拿这个和你换吧,若是有哪里磕着碰着了,拿这个敷在伤口上会好受很多。”
她从自己的口袋里头掏出一瓶金疮药来,对于这个年纪的小女孩来说,这般做工精致的瓷瓶倒是比里头的东西更加有吸引力些。
“好,好吧。”
萨娃飞速回过头看了一眼帐篷外头,接过药瓶很快藏在了自己怀里。
接过东西以后,她依然好奇地趴在一旁看着她,“姐姐,我以后也会和你一样好看吗?”
凤朝歌一时语塞,这话她倒是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了。
她向来没有什么哄小孩子的经验,红秀又不在这边,她感觉自己说什么出来都会惹这个小女孩不开心。
“你现如今这么可爱,长大了以后一定会好看的。”
她摸了摸她的脸,柔柔地冲她笑了下。
萨娃羞涩地看了她一眼,很快就跑了出去。
之后倒是没有人再来打扰过她,她细细地将齐衡身上的伤口都检查了一遍,又换了一遍药粉。
他身上的温度已经恢复了正常,寒毒一时半会应该是不会发作的了。
只是,她仍旧没让齐衡醒过来。
他现如今的状态,醒过来以后反倒更加痛苦。
她可是一点止疼的药粉都没带,倒不如这样一直让他昏睡着。
等下午离开的时候,她再让他醒过来好了。
可她还没等到离开,外头就出了状况。
“快,跟我过来,我先把你们两个藏到草垛里头去!”
叶盈匆匆忙忙地跑了过来,不由分说地帮她一起将齐衡扶了起来。
“我们还是先走吧,不然会连累你们的。”
“你们要是现在走了,万一碰上那些搜寻你们的人可怎么办?”
她说的的确有道理,倒不如在这里躲一躲。
凤朝歌犹豫了一瞬,还是答应了下来。
他们两个刚藏好,追兵就已经赶了过来,叽里咕噜地让帐篷里的男人走了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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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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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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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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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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