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处空无一人,显然燕亭、谢墨含他们还没从里面出来。
秦铮视线扫了一圈,将拇指和食指捏在一处,放在唇边打了个响亮的口哨。
谢芳华瞅了秦铮一眼,低下头,伸手去扯自己的袖子。
“你要干什么?”秦铮看到她的动作蹙眉制止。
谢芳华抬手指了指被她按在身前的小白狐,虽然她刚刚那一剑刺得不深,但是这样冷的天,不赶快给它包扎的话,它流血也会流死。
秦铮意会,对她道,“我给你的那块帕子呢?就用它,用不到你扯衣服,露了胳膊像什么话。”
谢芳华看着自己长长的水袖,不以为然,别说扯一块布,就是两块布,她也露不到。不过既然他阻止,也便不扯了,从怀中掏出他给的那块帕子,左右看了一眼,英亲王妃精致的绣工让她怎么也不忍心拿给这个畜生包扎,给它包扎后就不能要了,遂作罢,放回了怀里。
秦铮一直看着她,将她小小的挣扎看在眼里,蓦地笑了,一瞬间心情极好。伸手从自己袖子上扯下了一块布扔给她,“用我的袖子。”
谢芳华毫不客气地接过他的袖子布片。
“还有这个创伤药也给你。”秦铮又从怀里扔给她一个瓷瓶。
谢芳华又接了瓷瓶,将瓶塞打开,里面的药粉倒出来洒在小白狐的伤口上,之后动作利落地拿了秦铮的衣袖锦布给它包扎。
小白狐本来眼中的敌意褪去了几分,扭头打量谢芳华。
“这小东西倒是通人性。”秦铮笑了笑。
谢芳华不置可否,狐狸本来就比一般的动物通灵性,更何况还是这样难得一见的白狐。
“咱们两个换换,你将这个紫貂也包扎了吧!”秦铮见她包扎完小白狐,将紫貂扔给了她,又从自己的另一只袖子上扯下一块布来,也一同扔了过去。
谢芳华接过紫貂,紫貂挣扎了一下,很快便在她手下老实不动了。秦铮的箭射得比她刺小白狐那一箭深,几乎露骨,只上药包扎的话怕是难好,她将伤口处打量了一下,将小白狐扔给秦铮,从自己头上取下一支绣花针,又从怀中拿出两根绣线,低头给紫貂的伤口缝针。
秦铮眸光闪了闪,“你还会做这个?”
谢芳华自然不回答他。
秦铮盯着她手的动作,眸光灼灼。
不多时,猎场内传来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
谢芳华不理会,秦铮也不回头,亦不理会。
很快,马蹄声从后方来到近前,燕亭一马当先,刚一出来,就大声嚷道,“秦铮兄,我听妹妹她们说你猎到了一只小白狐和一只紫貂?你还是不是人?有人守在猎场几个月都未必见到一只。”
秦铮扭头瞥了燕亭一眼,扬了扬眉。
“喂,你的听音在做什么?绣花?”燕亭好奇地看向谢芳华,待看清楚后惊异地道,“你竟然会缝针治伤?看你这动作,太医院的那帮子老医究都不及你。我可亲眼见过一回孙太医给人缝伤口,那手抖的啊。”
“你看的那回是孙太医给我家老子缝伤口,一只畜生能比英亲王?”秦铮懒洋洋地道。
燕亭干咳了一声,呵呵一笑,对秦铮道,“我可没有不敬英亲王的意思,我说的是关键不是人和畜生的区别,而是这手法,孙太医的针法的确比不过她这么细密。”
“你让孙太医拿一段时间绣花针绣花,他的缝针术也能有进步。”秦铮轻哼一声。
燕亭一噎,嘴角抽搐,他实在不能想象让老迈的孙太医拿绣花针的模样。
二人说话间,谢墨含、李沐清、程铭、宋方以及卢雪莹、燕岚等大批人从猎场驰马而出。每个人的马前马后都挂了猎到的小动物。收获甚丰。
“我们到底是输了,不得不说秦铮兄运气好。”李沐清苦笑一声。
“得想想回府之后如何从我娘手里要出两块皮子来给他,这个才是做难。”程铭道。
“就是!我们这么多人,偏偏输给他,传扬出去忒没面子。”宋方泄气地道。
“我府里虽然往年没人出去狩猎,但是漠北的舅舅每年都会随年货捎来几块珍贵的皮毛。若是你们谁府里犯难的话,我可以帮出两块。”谢墨含擦着额角的汗,浅笑道。
“那怎么行?愿赌服输!我们府里又不是没有,干嘛让你出?”程铭摇头。
“就是!再难也要拿出来给他讨好他的听音姑娘。”宋方应和。
谢墨含闻言不再说话,秦铮虽然困了他的妹妹在自己府里,到底是没亏待,不但没亏待,反而还给着千金小姐大家闺秀都比不了的礼遇尊重,让他心里略微舒服些。但到底白狐和紫貂的皮毛珍贵,他知道这个赌是给妹妹做衣服,自然比别人要甘愿得多。
“听音姑娘这是……在给紫貂的伤口缝针?”李沐清乍然看到谢芳华的动作也怔了怔。
“可不是吗?你看她,针法比太医院的孙太医都强,厉害吧!”燕亭有些佩服地道。
李沐清点点头,眸光沉淀了些心思。
秦铮扫了李沐清一眼,掠过燕亭,漫不经心地道,“这算什么,我的听音会的东西多得是。待有朝一日你们谁伤了胳膊腿或者身子,就让她给你们缝针,免得你们羡慕这只貂。”
燕亭勒着马缰立即后退数步,一副敬谢不敏的模样,“还是算了,我们但愿不求她。”
李沐清笑了笑,没说话。
卢雪莹、燕岚等人自然也看到了谢芳华的动作,听着燕亭等人左一个“你的听音”,又一个“听音姑娘”,心中都涌上不舒服。
今日这几个人,都是京中拔尖的贵裔子弟,他们几乎惹得京中多少春闺少女思慕不能自禁,秦铮的清俊张狂,玩世不恭,燕亭的风流不羁,侠骨心热,谢墨含的温和孤傲,淡薄平静,李沐清的温雅清贵,君子之风,程铭的口快心直,热血热肠,宋方的为人随和,性情易处。虽然各自都有优点,但是也有着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有着勋贵世家子弟的心高眼高,寻常人根本就入不了他们的眼。
这样极其挑剔的他们,纷纷对听音尊称一声姑娘,虽然这里面不乏有不愿意得罪秦铮的成分,但也有着听音自己本身的长处和特别,才让他们越过她的身份,对她另眼相看。
“婢女总归是婢女,虽然称呼一声姑娘,到底是婢女,铮二公子将来可是要娶妻的,还是不要将一个婢女的身份抬得太高,免得到时候不是对她好,而是害了她。”卢雪莹看着秦铮,见他猛地转头向她看来,她心跳慢了半拍,继续平和寻常的语气柔软规劝道,“否则一旦被捧上了天,摔下来的时候才最是难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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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亲爱的依依和依依台北的同学费心送来的两大包裹礼物,某同学的,某小朋友的,我的。都很喜欢,么么哒!
今日上墙者:眩紫☆伊人,LV2,秀才[2015—01—09]“不做任何对比,只专心看《京门风月》!”
作者有话:随着与文字打交道的时间越来越长,随着年龄阅历等等增长,随着周围环境不断地在变化,我的心态也渐渐的在随之改变。每一段时间写每一本书,都有一个不同的我的心态在主观地引导。所以,我也觉得亲们在《京门风月》这里,只需要专心地看京门就好,尽量不要去比较。专心之后,你会发现,跟随我的本心而走,有着绝对不一样的体味和精彩,是以前不曾有过的。么么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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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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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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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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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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