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铮对守门的小厮吩咐,“去将那匹南番进贡而来被皇叔赏赐给我的红棕金牵来。”
小厮应了一声,立即跑了下去。
“喂,秦铮兄,你不会要将那匹马给你的听音骑吧?”燕亭怪叫一声。
秦铮点点头,“就是给她骑!”
“那可是匹烈马,曾经多少人驯服不顺它,也就是你不怕它,但险些也被它伤了筋骨。如今你要将那马给她骑,你不怕那马吃了她?”燕亭像看怪人一样地看着秦铮。
“她若是没本事骑那匹马,也就没本事待在我身边了。”秦铮道。
燕亭一噎,看向谢芳华。
谢芳华静静地站在那里,还是一副规矩本分的模样,身条柔弱纤细,真是难以想象她骑在烈马身上的样子,到时候是否会吓得惊慌失措泪水涟涟。
谢墨含脸色微微青白,抿唇道,“毕竟是女儿身,还是要仔细为好。”
秦铮扭头瞅了谢墨含一眼,扬唇一笑,“有我在,就算烈马能吃人,你当我会让它吃?谁说女子不能骑烈马了?巾帼不让须眉是怎么来的?”
谢墨含闻言叹了口气,“你有把握就好,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儿。”
秦铮点点头,“自然有把握!”
不多时,小厮牵来一匹皮毛红如血的马,这马身量比一般马高大,膘肥体壮,被牵出来的时候是昂首挺胸,像是将军得胜归来的模样。
这马一出来,其它马都不约而同地抖了抖蹄子。
“你骑它,敢吗?”秦铮对谢芳华询问。
谢芳华点点头,走过去,沉静地接过小厮手里的马缰,但并不急着上去,而是伸手去摸马头。红棕金张口就对她的手咬来。
“小心!”谢墨含脸顿时白了。
谢芳华的手轻巧地躲开,马嘴咬了个空,她转回手来又去摸它,它又张口咬来,谢芳华再次躲开,之后又去摸它,执着地做着一个动作。如此反复十多回,红棕金失了耐性,抬起前蹄对她踢来,她顺势踩着脚蹬,灵活地跳上了马背,高头大马顿时抓狂一般地撂起了蹶子。势必要将她摔下马。
“抵不住它的话就赶快下来。”谢墨含身子微颤,面色不由露出急色。
秦铮伸手拍在谢墨含的肩膀上,懒洋洋地道,“子归兄,你的胆子何时变小了?我记得小时候你也淘气地背着忠勇侯骑过烈马。”
谢墨含猛地转头瞅他,不由震怒,“我们是男子,这是个女孩子,能一样吗?”
“怎么就不能?你看她坐在上面半响了,也没被甩下来不是吗?”秦铮扬眉。
谢墨含甩开秦铮的手,看向谢芳华,只见高头大马发疯一般地踢前后蹄子,尥蹶子,英亲王府门前的石路被它踩得啪啪地响,而谢芳华稳稳地双腿夹住马腹坐在上面,神色平静,纹丝不动,不见半丝惊吓慌乱。他想起她只身在无名山八年,怒气顿时一泄,急色也退去。
燕亭、程铭、宋方都睁大眼睛,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一幕。
李沐清眸光轻轻流转,也有着惊异之色,但更多的是将目光探寻地定在秦铮和谢墨含的身上,将二人刚刚争执的表情看在了眼中。
大约过了一炷香,红棕金败下阵来,不再闹腾,安静下来。
谢芳华伸手摸它的头,它显然不习惯别人摸,晃了晃脑袋,但再没张嘴咬她的手。
“奇了!”燕亭大赞,看着谢芳华的眼睛亮了亮。
“我还是第一次见有女子能驯服烈马,秦铮兄,比你当初省事儿多了,用的时间也短。”宋方大声赞扬地道。
“是啊,举南秦京城,恐怕没有哪个女子能驯服它。就是卢小姐,自诩爱骑射,也不敢碰这红棕金。”程铭也赞扬地道。
秦铮得意地扬了扬眉,哼了一声,“卢小姐吗?她想碰也碰不到。”
谢墨含忽然想起早先秦浩说的卢小姐和燕小姐带着几位相好的小姐也去狩猎了,不由对秦铮道,“我听说七日前你让绣纺的人挡了卢小姐和燕小姐选好的衣裙,每个颜色都各做了一套,致使她们至今也没拿到衣裙,似乎气得不轻。如今据说她们也去狩猎,不如派人去打探一下,最好不要遇到,以免生事。”
“我还怕了她们不成?”秦铮不以为然。
“你是不怕,听音如今是你的婢女,难道就不怕?”谢墨含瞪着他,“别忘了你那些衣服是给她做的。她们不敢惹你,难道不敢惹她?”
“她也用不着怕。”秦铮牵过自己的马翻身上马,对谢芳华霸道地吩咐,“若是遇到了她们,敢生事惹你的话,你就拿剑砍过去,砍断了胳膊手脚我给你担着。”
谢芳华点头,有人顶在她头上,若是有人招惹她,她还怕什么?
燕亭闻言顿时大叫一声,“喂,秦铮兄,你可真够意思,她们中有一个是我妹妹。”
“那你就告诉你的妹妹别惹我的婢女。”秦铮对他道。
燕亭冷哼一声,不忿地道,“我看你是魔障了。”话落,也牵了自己的马翻身上马。
李清沐、程铭、宋方三人也齐齐上马。
谢墨含揉揉额头,暗暗想着不知道今日能不能寻到机会让妹妹走脱,也上了自己的马。
一行人离开英亲王府门口向北城门而去。
因到了年关,街上人流如潮,家家店面门前摆满了各种年货杂物对联窗联,一派红红绿绿,颇有些年尾辞旧迎新的喜气。很多人都上街采买,商贩们也抓准时机售卖。
秦铮一行人刚一上街,街道上走着的人立即避在两旁。
大部分人都恭谨中带着好奇,恭谨自然是对秦铮等人,好奇自然是对骑马走在秦铮身边的唯一女子谢芳华。
这是自从谢芳华做了秦铮的贴身婢女后,传言满天飞的情况下,第一次露面。
宽广的街道,若多的人流,一时间徒然鸦雀无声。
秦铮一如既往,清俊洒意中透着几分霸道张狂,对街上的人们的目光视而不见。
谢芳华神色平静,纤腰坐姿笔直,锦绣罗裙随风飘袂,高头宝马皮毛红如血,她的裙装华贵明艳,容颜霎时成了其次,当真应景了那天仙似的传言。
燕亭看着并肩骑马走在前面的两人,撇撇嘴,暗暗想着不知道秦铮有了这个的婢女,将来要娶什么样的媳妇才能入他的眼。
李沐清、程铭、宋方、谢墨含四人则心思各异。
一行人在沿街无数人的目光中畅然地出了北城门。
------题外话------
高中阔别十年同学聚会结束归来,都想我了没?
给正在上高中的小伙伴们分享一下我的感想。当年我们太年轻,不知珍惜时光,如今十年已过,再回首,感慨万千!一届的同学,一辈子的同学。一年的老师,一辈子的老师!
今日上墙者:xiaoxuan909,LV3,解元“采访一下,阿情,你是早恋大军中的一员么?”
作者有话:倒回十几年前,我上高中时,那个时候分为爱学习、学习好的好同学和不爱学习、学习不好只爱玩、爱谈恋爱的坏同学两种,哪个年级哪个班出来一对某某谈恋爱了,那就是早恋,风云人物,全校老师同学都会很关注。学校教导处会严肃处理,老师会找双方家长和同学谈话,写保证,写检查,反正四个字,就叫做“分手那年”。至于我呢……明天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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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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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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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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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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