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铮不看他,眼眸扫了几人一眼,“不是要出城去玩吗?是去南山的猎场还是去北山的猎场?”
“自然是北山,五十里外的皇家猎场好玩。”程铭道。
“好,就那个。”秦铮走到谢芳华面前,当着众人的面道,“侍候我穿衣。”
谢芳华抬眼,看到他面色清俊冷峭,她微微皱眉,来落梅居这么些日子,虽然闲杂活都是她干了,但是他可从来没要求她近身帮他穿衣,每次她起床,他自己就穿戴好了。今日竟然如此要求,他想做什么?当着这些人的面传扬出去,还嫌她的名声不够大吗?
“不如稍后你也跟我一起出城去玩?”秦铮看了她一眼,似在商量,又像是隐着意思。
谢芳华想着只要跟他出城,就有机会能跟哥哥说上话,立即不再顾忌,动手为他穿衣。
谢墨含看着二人,身子僵了僵,但他又不能出去阻止,只能抿着唇,气色有些不好。
燕亭的气色也不好,大约是被秦铮刚刚两句话给打击的,不服气的同时又不得不承认秦铮说得很对,他的奶奶和他的娘都很厉害,忠勇侯府的小姐身子柔弱,隔三差五便缠绵病榻。这也是他奶奶和娘亲不同意结亲忠勇侯府的原因之一,怕将来嫁进府后不但不能操持家务,反而是累赘,拖累了他。第二个原因就是忠勇侯如今年老了,三年前退下了朝堂。虽然受皇上器重,但是能活多少日子?忠勇侯世子谢墨含身子极差,恐难支撑起忠勇侯门面,即便再聪明有才学,没有好的身体,也是枉然,将来若是他娶了忠勇侯府的小姐,妻子的娘家无人支撑门面,也是对永康侯府的荣华没有好处,所以,为了家族,他奶奶和娘亲,更甚至懂得审时度势的父亲都是不同意他娶忠勇侯府小姐的。胳膊拗不过大腿,若是她们早同意,他早就去忠勇侯府提亲了,也不用等到现在却去选范阳卢氏的女儿,不由心头一阵烦躁。
李清沐打量秦铮的神色,眸光闪过一丝探究和深思。
程铭和宋方已经站起了身,心思早就放在了皇家的猎场上,恨不得立即出门就去。
谢芳华褪下秦铮的外袍,展开骑装,见他伸开胳膊,她动作有些生疏地给他穿上,之后微微踮脚帮他系上衣领,又束上锦带,虽然动作缓慢,但却不慌不乱。
秦铮满意地看着她前后为他打理,冷峭的嘴角松了松,眼底有了些暖意。
谢芳华给他打理妥当,退后一步。
秦铮漫不经心地看着她拖地的罗裙道,“今日你就先穿这个,回头我再让绣纺的人给你做几套骑装,今日你跟我出去,便规矩地跟在我身后,别涉猎了,免得繁琐伸展不开。”
谢芳华点点头,打猎她没兴趣,主要是和哥哥说上话。
“真是让人羡慕,不过可别忘了,你将来是要娶妻的。”燕亭撇撇嘴,站起身。
秦铮没说话,当先一步出了画堂。
李沐清、谢墨含、燕亭、程铭、宋方几人也随后而出。
除了谢墨含一身宽松的长衫外,其余几人都是紧身骑装打扮,脸色不好的燕亭因了一身劲装看着也分外精神。
谢芳华走在几人后面,南秦建立以来,每一代帝王都能文能武,所以,朝中文武两派的官员都各有千秋,南秦之所以国盛兵强也是因为文武兼备这个原因。京城有两所皇家书苑,也有两处皇家猎场,只对勋贵和皇室宗亲以及世家大族开放。
这样的时代,寒门子弟很难有出头之日,即便能出头位列人臣,也是凤毛麟角。
所以,秦铮、燕亭之流,都是天之骄子,生下来就有着别人做梦也企及不到的富贵。
出了落梅居,转过几道廊桥水榭,走出后院,来到前院,正碰到一个人迎面而来。
秦铮的脚步顿了一下,便若无其事地向前走。
“弟弟,你们要出去狩猎?”那人却停住脚步,含笑对几人打招呼。
谢芳华看向那人,只见比秦铮大了两三岁,容貌虽然不及秦铮清俊,但是面部线条也是可观,与英亲王有几分相似,比秦铮和英亲王的相似度多,不难猜出,他就是英亲王府庶出的大公子了。他叫秦浩。
英亲王给两个儿子起名,秦浩,寓意心胸宽广,不拘泥于尺寸之地。大约也是因为他是庶出,没有资格继承英亲王府的爵位,希望心宽些,自己开辟一方天地。而秦铮,取铁骨铮铮之意。该是希望他有男儿骨气,撑起英亲王府偌大的门庭。
秦铮扫了他一眼,并未答话,越过他走向门口。
燕亭似乎还为早先的事情不快,懒懒地看了秦浩一眼,也没答话,跟着秦铮离开。
李沐清、谢墨含、程铭、宋方四人不好不说话,都齐齐点头,招呼了一句。
秦浩对于秦铮无视的态度不以为意,对谢墨含微笑,和气地询问,“子归兄身子大好了吗?可以出城狩猎了?”
“许久不出城了,我跟出去凑凑趣而已,不狩猎。”谢墨含摇头。
“我刚从外面回来,正巧碰到了卢府的小姐和永康侯府的小姐带领着几位交好善骑射的小姐出城狩猎了。你们若是也去狩猎,大约会遇到。”秦浩又道。
谢墨含左右看了一眼,见无人答话,笑了笑,“我们尽量避开就是了。”
秦浩点点头,与几人道别,往府里内院走去。
他路过谢芳华的身边,脚步顿了顿,仔细地看了她一眼,见她微低着头,规矩本分的样子,看不出所以然来,但是气质却是比这京中大家闺秀的气质还要好,不由眸光动了动。
“听音,磨蹭什么?还不快跟过来。”秦铮回头冷叱了一句。
谢芳华不理会秦浩,立即快走几步,追上他,跟在他身后。
一行人浩浩汤汤出了英亲王府的大门。
秦浩顿足片刻,面色情绪莫名地看着门口,须臾,他回转头,挥手招来一人,对他吩咐,“你跟着他们出城去,有什么事情回来禀告我,仔细些,别被发现。”
那人点头,立即跟着出了门。
秦浩本来要去内院的脚步却转了道向西北角两处偏僻的院落走去。
大管家喜顺从内院与英亲王妃交账出来,看到秦浩的身影,立即追上他,“大公子,西北角两处小院住的是钱家班子,您……”
“喜顺叔放心,我不是去找麻烦,只是好奇那个白面小生而已,过去看一眼。你知道,这几年每逢年节,我不是忙于读书就是外出。不曾目睹过这戏班子的名角。今年难得闲下来几日,便想去看看,以免过几日年关听戏,我却恐防没有眼福。”秦浩笑着道。
喜顺犹豫道,“可是这些人是二公子请来的,吩咐过,任何人不准去打扰,这也包括王爷,若是您去了,二公子知道了,恐怕惹了不快……”
秦浩抿唇,见喜顺为难的模样,他忽然一笑,“算了,既然弟弟不喜人去打扰,那我便不去了。左右不过一个下等的戏班子而已,还没有必要为了这个伤了我们兄弟情分。”
喜顺松了一口气,连连道,“正是。”
“我去给王妃请安。”秦浩果然不再去西北角,转了道,重新向内院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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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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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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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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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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