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一寸锦绣>番外:公主与安平篇(13)
  离开汝阳,一路继续朝着锦山方向去,不过,现在同行的多了几个人,说来‘巧合’。

  天锦等人刚出汝阳城没多久,路上遇到劫匪,正好,这西鸿宣兄妹一行同路路过,拔刀相助,当然,最后是劫匪被打跑了。

  不管这需不需要人家出手,人家出手了,就是情义,天锦是个讲道理的,虽然之前,他们家那个丫头让她颇为不顺眼,但是,这对兄妹没什么错,况且,现在人家出手相助,就是情分,自然要谢谢人家。

  这闲聊这下,得知对方竟是江湖中人,而且,还是武林盟主的儿女,来头不小,此去锦山给锦山山主送帖子。

  还真是巧合的很,天锦本来就对江湖中的事颇敢兴趣,也没提防,对方问他们去哪里,自然说了目的地,反正去的是同一个地方,这不如同行?

  天锦觉得没什么,只是言明,他们这一路不急,怕耽误他们的事,意思她可是要一路游山玩水过去的,会拖累人家办事,还是不同行了。

  谁知对方丝毫没听懂似的,就说无妨,反正离锦山也不远了,不差一两天,离盟主的大寿也还有些时间,不着急,正好他们兄妹也是甚少出门,也见识见识。

  好嘛,话都到这份上了,那就一起呗。

  这唯一不高兴的,就是那个红儿了,嘴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少爷好端端的,救他们做什么,还要跟他们同行,哼。

  可惜,她一个丫头,也只能心里不爽了,她岂知道,这机会,他们家少爷可是好不容易捡来的,哪里会放过。

  尤其,在得知对方真是去往锦山的,心中所猜测的,八九不离十,巴不得从天锦身上几个,多探听的锦山的事。

  “咱们这走了三天了,前头就是夕阳城,听说,夕阳城之所以得名,还真和夕阳有些关系。”天锦不会因为对方而加快自己的脚步,腿长在人家身上,有事,人家自己会先行。

  “没错,夕阳城有个索金楼,楼高入云,据说,站在楼顶,观看夕阳的时候,整个夕阳城都被夕阳晕染,很是美丽。”西鸿宣也是放下大少爷的架子,陪着一个小丫头东拉西扯,实属难为他了。

  不过,相处几天下来,他发现,这小丫头,见识不凡,行为举止,更是落落大方,与一般人家的女孩子不同,虽然,容貌一般,但是,整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绝对出众。

  就连他那个一向出众的妹妹,跟她一起相比,都显出几分弱势来。

  明明是个十三岁的丫头,却比之同龄人,不知强上多少了,所以,有时候,连他自己也很奇怪,根本无法将她当成一个小丫头看。

  “大哥,到时候,咱们也上去看看。”很少说话的西虹羽也开口了,显然,女孩子对这些漂亮的事物,都生出了一些兴趣。

  “既然来了,自然是去看看的,就看你到时候爬不爬的上去。”说完,转头看向天锦,“安锦姑娘,也一起去看看?”

  天锦微微一笑,“自然。”

  西虹羽也是有些不解,自家哥哥,为何对这个丫头,这么客气,而且,言语之间,还有几分敬意,不过,哥哥和泉叔做事,自有分寸,她不便多问。

  再说,她是锦山的人,那么,她也自当客气些,说不定将来…所以,红儿几次嘀咕,都让她开口堵回去了,让她不要惹事。

  一直尽责扮演好家奴的泉叔,除了默默做事,安排好吃住行,很少出声,暗中观察这天锦三个,不难看出,三人中,虽然天锦最小,但是,说话的,却是这个最小的。

  其他两个,与其说是同伴,到不如说像属下,所以,泉溪对天锦也是越发的小心些。

  夕阳城,天锦抬头看向城门上的三个字,这地方,她从师兄口中听说过的,说这里,出了夕阳美,还有一种好久,叫醉,闻香便醉。

  嘿嘿,终于有机会,一饱口福了,醉不醉不知道,师兄说好的,一定不差,醉,待品过,再说评说。

  与此同时,城门外的另一头,安平坐在马背上,看着夕阳城,难得露出一抹笑,要是师妹到了这,第一个要去的地方,不是索金楼,而是楼了…楼…该死的,忘记楼是风月场所了。

  他也是无意中,闻着酒香才误入的,懊悔不已,算日子,那慢悠悠的闲溜达,应该还没到了,心里却不放心,骑着马入城,已去往了楼的方向。

  “安锦姑娘,你去那里?”

  刚一入城,天锦就策马朝着记忆中描述的城西而去,听的喊声,这才想起,一时心急了,勒马回身道:“今天天色晚了,索金楼明儿再去吧,客栈是在来福客栈对吧,一会我会回去,我先去那边看看。”

  先去一饱口福再说,再说,这么多人,等下喝酒就不能随心所欲,就没意思了。

  “安锦,我也去。”小白随时随地,保持着跟天锦的距离,反正,天锦去哪,他就去哪。

  天锦有些习惯了他的粘人,说也奇怪,这小白跟她有种莫名的亲近感,他的靠近,她一点不觉得哪里不舒服,而且,有一种很莫名的信任。

  “我也去。”良有粮赶紧开口跟上,这他又和他们不太熟,他还是跟着小妞吧,再说,这小妞大手大脚的,银子还在他身上呢。

  “好吧,那们你们注意安全。”总不好跟的太紧,他们也有事要处理。

  两路人马分开,天锦直奔西头,醉,应该是在酒楼吧,停下,拉着马找个小哥就问,哪里有醉。

  小哥和周围的人都怪怪的看向天锦,这一个小丫头,打听楼做什么?那可是…风月之地。

  那小哥正要说啥,天锦鼻子一动,突然闻到一股奇香,翻身上马,“我找到了,多谢。”

  这个酒香,不知道是不是醉,但是,这味道,已经足够引她全去了,酒香醇厚,闻之便让人欲罢不能。

  马在楼的门口停下,正是华灯初上,灯红酒绿时。

  门口迎来送往的,脂粉香气扑鼻而来,还能听到丝足雅乐之声。

  下马,天锦就大摇大摆的朝着楼而去,一身女儿装扮,身边还跟着两个小哥,这楼的看院立刻拦住。

  这可不是小姑娘该来的地方,生怕是来捣乱的。

  “不好意思,几位是不是来错了对方?”

  天锦闻着酒香,肯定没错啊,“你们这可是有醉?”

  “是有没错…”但是这和他们有啥关系啊。

  没等说完,天锦已经迈步进去,“那就没来错。”

  “等等,小客官,咱们这楼有三大规矩,一不赊账,二不招待闹事者,三入楼先交十两。”

  “还有这等规矩,入乡随俗,只要你们不是欺生客,好说,有粮给钱。”说完,人已经进去了,留下错愕不已的两个看院。

  良有粮怎么看,都觉得这地方有些不太对啊,这旁边几家都是花楼,这家门口,虽然没有花娘,但是,能听到里面传来的乐乐之声,而且…

  不管了,人都进去了,只好掏银子,这什么金贵地方啊,啥也没要呢,进门就十两,十两银子啊,到是要进去见识见识,到底什么宝地。

  天锦刚进去,安平的马也到了,停顿了下,想着,要不要进去看看?一向,应该不会如此巧合,要走,闻着酒香,还是停了下来,带上两壶醉,到时候给师妹尝尝,反正,这地方,她也不合适来。

  这一想,立刻就下马,进去了,因为来过一次,有经验了,再加上,又是英俊少年郎,这看院自然是欢迎。

  天锦大摇大摆的进去,这里面迎客的姑娘愣了下,这稀奇了,这小丫头都逛到她们这来,这看院怎么回事。

  “哟,小娘子,您这是来找人还是?”

  “喝酒,哪有座位,带路。”

  喝…酒…,还真头一回听小丫头到他们这来喝花酒的,迎客的姑娘一脸蒙,她们这,形形色色的人,见多了,忙反应过来,招呼着去,反正,谁也别想在他们这惹事,喝酒,那就喝酒呗,给银子的就是大爷。

  “来来,这,坐这,这位置啊,等下还能看到表演,哟,两位小哥长的可真俊,可要人陪?我们这的姑娘,可别地不一样,都是清官。”

  这下,良有粮终于知道,这就是…捂脸,脸皮一红,虽然他也是一趟趟土匪头子,可也从来没逛过花楼啊,他还是个…。(各位客官都懂,奴家就不说了。)

  “不用了…不用…”忙推脱。

  小白是压根不知道啥意思。

  “你们这的醉,先上两壶,再来几碟下酒的,有特色的菜肴,也可以来两个,快点。”天锦也搞不懂,她说啥,反正,来喝酒的,快些将酒上来就是,闻着酒香,她早就馋了。

  “额!~好嘞!”这是…把他们这当酒楼了,还是头一回,还挺新鲜。

  不过,他们这的醉,到真不是夸的,多少酒家想买这个方子,多少钱都出了,她们大姐都没卖,要喝醉,就的到她们楼来。

  不过,这小丫头,没看出来,小小年纪,是个酒鬼,那不知道是哪家的。

  安平进来,自然有人招呼,而且,还是一堆…那略重的脂粉香,让安平迅速退开几步,离他们远些。

  “给我来两壶醉,带走。”

  “咦,大姐,那小哥长的可真是俊,瞧咱们这的姑娘都围上去了,没想到,是个来买酒的。”

  二楼的一个帷幔里,正好将这一幕看的清楚。

  “今天来买酒的还真多,大姐,干脆,咱们再开个酒楼得了。”刚才招呼天锦他们的那个花娘,也走了过来,既不用招呼,让人送了东西去就成了。

  被唤着大姐的女子,美的不知何方,轻摇着羽扇,听了那花娘的话,停扇一笑,“哦,还有来买酒的?”

  “可不是,正要跟你说这稀奇的很,买酒的是个小丫头,大概十三岁左右,还带着两个小哥,那生的,可是俊俏。”

  “咱们这楼,什么时候改酒楼了。去,告诉下面那位俊郎,咱们的醉,只在楼喝,才叫醉,不外售。”

  “是,大姐。”那花娘听了,摇着身子,笑着下去了,知道大姐是在为难人。

  不过,这确实是他们楼的规矩,酒不外带,姑娘不外带,要‘吃’可以,楼里不醉不休。

  “大姐,您这跟银子过不去啊,一壶醉,不少银子呢,再说,酒带出去,配方又带不走,下回还的来。”一直呆在那大姐身边的花娘摇头一笑。

  那大姐收起羽扇,依着栏杆,柔弱无骨,笑颜如花,“要想喝我的醉,就的在我的楼,出了楼,就不是醉了,规矩…就是规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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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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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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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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