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亮相就搞砸了,林靖心里暗暗叫了一声:“蠢货。”
“哎呦,这孩子,倒是晓得规矩,见了老身就行大礼。”老夫人笑呵呵地对林靖说。也不知道是老眼昏花,真没看清楚,还是故意开玩笑打趣月歌。
林靖没出声,他面无表情地靠在椅背上,手指轻轻点着扶手,用眼角斜睨着月歌,有意想看看她将如何解决这尴尬。
月歌出了个大糗,心一横,索性“跛子拜年”——就地跪端正了,认真地磕下头去。没见人介绍,也不敢造次胡乱称呼,就那么五体投地趴着,没人开口,她干脆就不起来。
屋里点着檀香,月歌敏锐地闻见了这个味道,和林靖身上的一样。
这时,老夫人旁边站着的一个丫鬟掩嘴一笑,对月歌说:“这是老夫人,请个安起来吧。”替她解了围。寒冬腊月的,台阶虽然清扫过,跪在又冷又硬的青砖地面上,也难为了这么小的孩子。
“给老夫人请安,请老夫人恕罪……”月歌又恭恭敬敬地磕了个头。
老夫人笑着对那丫鬟说:“这丫头倒机灵,快把她拉起来吧,可别冻坏了,也别吓着。”
没等人拉,月歌自己提起裙子站起来,抬腿跨过门槛进屋,垂首站在屋中间。她抬起眼睛偷偷看了林靖一眼,见他没有表现出生气的样子,稍稍安了点心,又偷偷打量起那个坐在正首的那个妇人。
这妇人看起来约莫五十出头年纪,头发斑白,但人很精神,面容也并不显老。她穿着一件素白底织银锦缎对襟长袍,手上戴着碧玺石的佛珠手串,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看见孙儿回来笑眯眯的,显得格外高兴。
月歌心想,这人看起来倒挺慈善的,想到林靖和春晴冬青这些人,于是暗自庆幸,自己遇上了个好人家,原来这个家里不论是主子还是下人都很和善。
月歌的小动作被老夫人看见了,寻思她怕生,也不为难她,询问的眼光看着林靖:“这就是你说的在帝京买回来的丫头?”
林靖直起身子,点点头答复说:“是,咱们家好久没进新人了,我见这丫头人很机灵,也识字,就把她带回来,正好陪您抄抄佛经说说话解闷。”
“哦,这孩子还识字?那想必家境也是好的,怎么爹娘舍得把你卖了?”老夫人笑着招招手让月歌走近自己身边,问道:“你是哪里来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回老夫人话,我自幼没了父母,是被人牙子从南边拐卖到帝京的,以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只知道自己姓李,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月歌脆生生的一一回答,因为认定对方是“好心人”,便不再那么惶恐,说话也变得有条有理,口齿也十分清楚。
也许是刚刚在外边冻了一会儿,月歌此刻小脸儿红扑扑的,越发显得粉雕玉琢,老夫人看着心里喜欢,又细细打量了她一遍,笑道:“我看你穿一身黄衣裳很好看,像只小黄莺,声音也好听,不如我就给你取个名字,叫‘李好音’好吗?”
只要是个正经名字,李好音没什么不愿意的,她抿嘴笑了一下,使劲儿点点头,“李好音李好音”,自己在心里默默念了好几遍。
老夫人见她乖巧,高兴得又问她:“你都读过什么书?识得多少字?”
因刚才闹了大笑话,没有给人留个好印象。这会儿李好音想好好表现一下,一则挽回自己的颜面,二则讨老夫人喜欢,于是,挺起胸脯得意地说:“我会背百家姓、三字经,还有千字文……”
在玉楼春,张妈妈也让人教过她一些诗词小曲,但她想了想,青楼里教的东西必定是不被正经人家看得上的,因此没有如实说出来,接着说,“我会写好多字,还帮原来做饭的洪婶儿写过家书。”
老夫人不知道洪婶儿是玉楼春的厨娘,这种不重要的事情也没有多问,听得眉开眼笑,对身边的那个丫鬟说:“药心,你去拿笔墨来。”
药心拿了笔墨和纸,铺在桌上,老夫人指着桌案道:?“来,阿音,你过来写两个字给我看看。”
李好音转头望着林靖,见林靖向她点头示意,这才走过去站在桌案前。
桌案对于一个六岁的孩子来说有点高,李好音努力踮起脚,够到桌上的笔,工工整整写了两个楷体的小字——安歌。
老夫人年纪大了,眼睛有点花,她将纸拿起来靠近看,赞赏的边点头边对林靖说:“你看这一笔一画像模像样的,横竖撇点都写的很不错。不过,比起靖儿小时候的字,笔力还是少了些功底,但是,这么小的孩子,又是女孩儿,写成这样已经很难得了。”接着又不解地问她:“为什么写这两个字啊?”
李好音抬头看了一眼老夫人,又看了林靖,有点掩饰不住小孩子觉得自己干了一件聪明事的小得意,糯糯地答复说:“因为有一句诗是‘安歌送好音’,为的是感谢老夫人赏赐名字。”说着憋不住自己先笑了一下。
林靖虽然一眼就看出了她的小心思,心里轻笑一声,不过还是有些惊讶。没曾想这小姑娘竟是个人精子,应对自若,就算年纪比她大的孩子只怕也不及她。不禁有点后悔,让她给祖母当个逗乐的,是不是大材小用了。
老夫人乐呵呵地夸赞道:“好孩子,难为你小小年纪,居然还知道这么多,字也写的不错,就留在我这儿陪我这老婆子吧,平时还能帮我抄抄佛经。”又开玩笑对林靖说,“说好这孩子就留给我了啊,你可不许哪天觉得她好又要回去。”
林靖微微一笑,说:“祖母喜欢就好,本就是让她来陪您的,我万不敢要回去。”
于是李好音就留在了老夫人身边。林靖只在家呆了一天,第二天就匆匆返回帝京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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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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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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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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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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