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份记录的信息来看,和刘忠说的一样。
男主现在还只是一个父母双亡、家境贫寒的书生。
原本男主也是钱塘郡有钱的富家公子。
可是因为家中父辈经营不善,被人设计钻了空子,赵父一病不起。
赵母倒是坚强,带着男主离开钱塘到南阳的一个小镇生活。
用着给别人洗衣服、卖刺绣养大男主,并送男主到南阳书院读书。
男主的母亲这种情况倒是让陈玦颇为佩服,一个女人家独自养活儿子并坚持送儿子去读书。
可见男主母亲是个伟大的母亲,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学识高就耽误孩子的学习。
不过,就是这个福气好像有点不太好的样子。
在去年元月,男主的母亲因为多年劳累过度也病倒了,一直坚持了五个月。
现在就是孤身一人。
目前男主的生活来源就是替人写信,卖点书画,抄写话本子。
男主生在百姓中,自然知道百姓苦。
这也就在他登基后,也还是延续原身了利于民的政策。
不过现在嘛——朕可不会让你跟小说一样一步一步走上皇帝的路线!
陈玦勾了勾唇角轻笑一声,随手将手上的密折扔在桌上。
他转头看了一眼刘忠,道:“让你手下刘能将人带到北渊王恬的麾下。”
“北郡?”
刘忠一脸懵逼,显然为什么要让赵家三郎去北郡?
那可是陈国的边境,常年和胡人打战的地方!
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去北渊是不是不太好?
万一赵家三郎死在了北渊……
“陛下,北渊苦寒,又一直和胡人在打战,恐怕赵三郎……”不会去……
刘忠一脸难办的样子,深深觉得陛下这是在为难他。
就北渊那苦寒之地,哪有百姓愿意往北渊去的,这不是在为难自己么!
不会是陛下不想留自己在他身边,故意给自己出的难题吧!
完了,陛下看上了别的小内侍了吧?
刘忠心中顿时一片悲凉,哇凉哇凉的。
陛下啊,奴婢待您一片忠心,就算奴婢年老色衰——
呸呸呸,是年老体衰,这心也一直在您这儿。
看着刘忠变来变去的脸,陈玦并不知道因为自己一个命令就让刘忠想到他要换人了。
只当他是觉得这件任务有点难。
毕竟在原身记忆里,陈玦也知道北渊是个什么地方。
别说一个普通百姓,就是那些朝中大臣也不会轻易前往北渊。
遇到要往北渊运粮草问题,一个个全都当缩头乌龟。
不过就是因为知道,他才会决定让人将男主带去北渊。
“你尽管告诉刘能,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能让赵三郎去北渊王恬麾下,日后待他回宫,朕重重有赏。”
陈玦说到做到。
凭着刘能能够在短时间找到目标男主,还能把男主身家及交往之人都打听的清清楚楚,怎么说也是个人才。
所说只是个内侍,但也不是不能重用一下。
至于要怎么用内侍,日后会不会壮大内侍的势力,让其架空帝王权利……这都要看怎么用了。
陈玦眸光坚定,自己便是重用内侍,也绝不会让其有威胁到自己的一天!
听到陛下要重用刘能的话,刘忠本就哇凉哇凉的心再次哇凉哇凉。
没想到有一日居然会是自己的徒弟占了陛下的心。
虽然他收刘能为徒,本就是为了培养一个在自己年来退休后来替代自己的位置。
但没想到这么快……还是陛下主动提及,这就很心痛了!
这个狗崽子,什么时候背着他与陛下联系了?
哼,等他回来,自己一定要给他好看!
心痛的刘忠心里闷闷地应了一声,然后退下去准备写信让人告诉刘能。
“陛下,王三郎君在殿外求见。”
这时刚离开的刘忠又再次走了进来,躬身站在陈玦面前。
王三郎君?
陈玦拿起奏本的手顿了一下,快速从脑海里找出王三郎君这个人的记忆。
这一找才知道王三郎君是谁。
“宣。”
“草民王言亓(qí)拜见陛下。”
陈玦放下奏本,往龙椅上舒适的一趟,随意地打量了一眼王三郎君。
穿着一身月白宽袍大袖王言亓温润如玉,犹如一个清风朗明月的翩翩贵胄公子。
眼前的王言亓对上了原身记忆里的王言亓,的确是清风朗明月的公子。
王言亓出身于百年世家的琅琊王氏,排行三。
因为他还只是一白身,所以大家都尊称叫他一声“王三郎君”。
按照规矩,进宫面圣要么是皇帝召见,要么是自己拿着宫令进出。
但宫令也不是谁都可以有的,就是像王言亓一个白身就更不可能有宫令了。
至于他是如何进来的——陈玦目光往下,落在了王言亓腰上佩戴的一个令牌。
那正是进宫面圣的宫令。
记忆里原身只给过太子太傅,也就是现任琅琊王氏家主。
想来王言亓能够进宫应该是王太傅给他的。
不愧是一向注重周礼的琅琊王氏,他没喊王言亓起身,对方就一直保持着行礼的姿势。
“免礼!”
陈玦抬了抬手,漫不经心的问道:“王三郎君进宫可有事?”
“多谢陛下!”
王言亓直起身站定,抬眸落在御案后的少年天子。
刚要开口,眸光突然看到御案两边堆着奏本,心中顿时稍好,陛下还在看奏本。
这说明陛下不是那些百姓口中不可挽救的昏君!
王言亓缓了缓神色,在心里又重新组织了下语言。
他开口道:“父亲听说陛下在宫中遇到两次行刺,但一直卧病在床不能来见陛下。
昨夜草民刚回洛京,便让草民代他前来看望陛下。”
这是事实。
“朕很好,”说到此处,陈玦突然猛地咳了咳。
看着面色有些苍白的少年天子,王言亓眉头一皱,眸光瞥向御案上已经凉的药碗。
“陛下可喝药了?”王言亓声音清冷的问道。
这话倒是提醒了陈玦。
看了眼御案已经没有冒着热气的药碗,终于想起了自己好像还没喝药。
之前宫女送来的药有些烫,陈玦就等着温和了一会儿在喝。
哪知光顾着看奏本,竟忘记喝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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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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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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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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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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