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自己想上他,那也得有命才可以呀!
真帅!
要是和昏君发展一夜情……
然后连夜逃跑,再然后偷偷生下一个长得和昏君一样好看的小包子。
这不就是
越是盯着昏君的脸看,徐绾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扑倒他!
等等,等等,想什么呢?那可是小说里的昏君!
意识到自己的想法不对,徐绾赶忙摇头停止这个有些少儿不宜的想法。
她偏开头,目光涣散的看向别处,就是不看昏君。
一直将目光落在女主身上的陈玦自然也是注意到了她的动作。
陈玦轻笑出声,蓦然觉得这个女主还是挺可爱的。
唔,令他有一种想要逗她的心思。
这么想,他也这么做了。
“听说昨日爱妃回去后病了一场,现在可好些了?”
陈玦往她旁边挪了挪位置,她又往后退了退。
顿时吓得徐绾犹如惊弓之鸟,霍然起身,快速的离开陈玦至少有三步远。
“我——妾,妾没有好。”我还病着,所以你就赶紧让我走吧!
徐绾眨了眨眼睛,心虚的想这样应该能躲避侍寝了吧?
只要能保住小命,美色在面前算不得什么。
若为小命故,美色皆可抛!
看着女主避口不对心,有些好笑。
还说不怕他,却不知她自己满脸就差写上“我怕你”明晃晃的三个字了。
陈玦还真想拿个镜子让她自己看看。
这个想法也就想法,毕竟——殿里也没有镜子。
“不必怕,朕不吃人。”
看着女主害怕自己的样子,陈玦还是温柔的提了一句。
“嗯嗯,我不怕。”才怪!
徐绾嘴上敷衍道,心里却不这么想。
别人不知道,难道她徐绾还能不知道吗?
哼哼,我可是那本男频小说《帝临》的忠实粉丝。
眼前这位昏君什么性格,那是一清二楚。
昏聩不明、荒淫无度、睚眦必报、脾气不好。
放任身边的内侍刘忠排除异己铲除贤臣,贿赂公行,卖官鬻爵……
在位期间,过分追求更是奢侈生活,为了贵妃的一句话,连夜让人快马运荔枝……
反正什么不好的话全都往这位昏君身上套。
不过有一点小说里写错了,昏君分明就不是老头子!
当时看到小说里男主带着大军破宫门,昏君死在宗祠里的时候,还拍手叫好。
唉!
想到《帝临》里昏君的结局,徐绾就是一阵轻叹。
长得这么好看为什么就是昏君呢?
抬眸看向昏君,徐绾微微露出一抹三分同情七分可惜的神色。
徐绾的心思,陈玦并不知道。
看着女主略微有些精彩生动的脸,他觉得女主越来越有趣了。
难怪男主会喜欢女主,长得清纯好看如仙女样的女人,谁不喜欢?
蓦然间,陈玦突然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陈玦抬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脸,心道:如果小说里的女主成了自己的女人,那男女主还会在一起吗?
小说里的时间线又会不会被打乱?
他倒是想看看,所谓的原甜宠剧情又该如何发展下去!
这么一想,陈玦在看向女主的眸光中带了一丝别样的神色。
“爱妃不必怕朕,像爱妃长的如此好看的女子,朕只会疼爱她。”
陈玦又拍了拍床榻,示意让她坐过来。
徐绾很想摇头拒绝,可是腿的动作比大脑先行一步,走了过去。
在她刚走出两步,下一步突然踩到了裙摆一下子往前倒,“啊!”
陈玦刚好在她对面坐着,就见女主突然朝自己扑过来。
“没想到爱妃竟如此热情!”
第二日
一大早到练兵场锻炼身体的陈玦带着满身大汗回到文化殿。
看到刘忠侯在文化殿门口,陈玦抬脚走了进去。
边问他,“可都送去了?”
刘忠快步跟上御前,“回陛下,都送到绛云殿了。”
“绾婕妤很高兴,还给了奴婢赏赐。”
说着,刘忠从袖子中掏出一个好看的荷包,里面有不少的银子。
刘忠自知在这宫中,什么都比不得陛下的信任来的重要。
他身为陛下信任重用的首领太监,宫里有不少娘娘、宫女内侍讨好贿赂自己。
好在刘忠也明白,什么该收什么不该收。
“你自己收着吧!”
陈玦瞥了眼露出来的几锭银子。就这点银子,他还看不上眼。
整个天下都是自己的,就这点银子算什么?
要知道前段时间他可是蒋谢两家收刮出来不少的金银珠宝。
目前放在国库里。
嗯,整个天下都是他的,国库自然也是他的。
刘忠接着道:“陛下,南阳那边来消息了。”
话音一落,陈玦放下手中的衣裳转头看他,眼神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按照陛下给的信息,高安南阳的一个镇里找到了那位公子。”
“不过,那位并不叫找言,而是叫赵二狗,乃赵家三郎。”
陈玦颔首,这个无所谓,名字不过是一个称谓罢了。
何况百姓家中生了孩子之后,为了孩子能够平安长大,大多数都是取贱名。
只要这个人能与小说中的男主对上就行。
“赵三郎在南阳书院求学,日常也多是给人代笔写信、抄画本子赚点钱……”
听着刘忠讲起赵三郎,陈玦豁然想起小说里男主在起兵前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书生。
后来机缘巧合之下投身到柴王麾下,从一个小兵做起,不到半年就成了柴王爷的左膀右臂。
嗯这里还不得不提一句柴王爷的女儿,柴郡主。
柴郡主也和蒋贵妃差不多,是个痴心女人,一直痴恋男主。
最后就算男主不喜欢她,也要成为男主的男主的女人,可惜,没成功。
而且这位可是女主徐绾的最大劲敌,女主差一点死在了柴郡主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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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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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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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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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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