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来,哪能随便吃点儿?”

  蒋思砚没听陆承听的。

  刘香为了请陆承听去家里吃饭,都特意杀了鸡。

  陆承听拒绝了刘香邀请,来了自己家,自己总不能亏了他。

  蒋思砚家不大,进门就是一个小院儿,三个屋,蒋母和蒋思砚一人一间,一个小客厅,伙房在另一边,一目了然。

  青砖地,土瓦房,家具很陈旧,茶几掉了漆,麻布沙发也坑坑洼洼很多处凹陷,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

  蒋思砚扯着陆承听进了屋,让陆承听坐沙发上,自己从箱柜里翻了半天,掏出一小包茶叶。

  捏了一小撮,找了个茶缸放进去,倒上开水,又放了一小勺白糖,端到陆承听面前。

  “我家条件不好,别嫌弃。”蒋思砚说道。

  他说这话时,语气很坦然,没有自卑,只是多少有点儿不好意思。

  家境如何,是掩饰不了的事实。

  蒋思砚觉得,别说他家这样的情况了,就是村长家样的二层小楼,都不见得能入得了陆承听的眼。

  与其扭扭捏捏,不如坦然面对。

  但陆承听看起来却并不如何在意,只道:“比我那里强多了。”

  蒋思砚让陆承听先喝茶,自己去了后院儿,亲手抓了只肥肥大大的老母鸡,去了厨房。

  “你抓它干什么?!”

  蒋母看着蒋思砚手里提着的鸡,问道。

  蒋思砚道:“姓陆的小知青来家里做客。”

  蒋母瞪了蒋思砚一眼,心疼道:

  “姓林的小知青来你杀鸡就算了,姓陆的可是个大小伙子,他来你杀什么鸡?!”

  这鸡蒋母养了好久了,就等着蒋思砚什么时候能给她领个儿媳妇儿回来再杀。

  蒋思砚可倒好,媳妇儿媳妇儿没着落,招待个知青,就要杀了她这鸡。

  蒋思砚没管蒋母乐不乐意,直接烧了开水,烫了鸡毛,只道:“您不懂。”

  “今儿个刘香请小陆去吃饭,说村长家杀了鸡,小陆没去,让我请来了,这鸡不杀,说不过去。”

  蒋思砚说这话时,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跟刘香较劲,还是就想让陆承听吃顿好的。

  蒋母嘿了一声,想骂他两句,但看着已经被烫掉毛了的鸡,到底还是没再说什么。

  这个家里蒋思砚出力最多,蒋母虽然不舍得,但总归还是会以儿子的意思为主。

  她一把夺过蒋思砚手里已经耷拉了脑袋的鸡:“滚蛋,别碍我事儿。”

  因为鸡杀得突然,等三人吃上午饭时,已经过了下午。

  蒋思砚死命地往陆承听碗里夹肉,让他多吃点儿,别客气。

  蒋母一直是村里八卦大军里的一把好手,觉得男孩子就该跟他家思砚一样,吃苦耐劳,壮实能干。

  原本对陆承听这种好吃懒做,细皮嫩肉,连秧苗都插不明白的小少爷就没什么好印象。

  现在看着陆承听碗里堆得满满的鸡肉,没忍住在桌子下,踩了蒋思砚一脚。

  面上却笑呵呵地对陆承听道:“小陆啊,从城里来的,不习惯吧?”

  陆承听笑了笑:“一开始的确不太习惯,最近好多了。”

  蒋母一直在打量陆承听,虽然先入为主的印象,让她觉得城里人都很矫情。

  但也不得不承认,陆承听的言行举止瞧着就是和他们村里人不一样。

  就是啃鸡骨头这种稍不留意就会变得面目狰狞的事,换陆承听做起来,也是矜贵得让人赏心悦目。

  “小陆家是做什么的?”蒋母有些好奇道。

  陆承听没说太详细,只道:“做些生意。”

  蒋母一辈子没去过两回镇上,家里没电视,她们也不订报。

  她对“做生意”一词的认知,还停留在村口的小卖部或者是路边推着车叫卖的货郎。

  她哦了一声,笑道:“做生意好啊,村口开小卖部的大头家,做了两年生意,现在地都租给别人去种了,哪像我们,还得踏踏实实吃这辛苦饭。”

  蒋母只知道,他们村上的条件,其实相对来说算是不错的。

  村里有些人有其他地方的亲戚,那些地方别说是杀鸡吃肉了,就是一年到头种的地,都不够自己一家人填饱肚子的。

  蒋思砚闻言,笑道:“小陆家的生意可比大头他们家大多了,二百个小卖部,怕是也抵不上小陆家的生意。”

  蒋母闻言,嚯了一声:“真的假的?”

  陆承听被蒋思砚自信又光荣的模样逗乐了:“蒋大哥怎么知道的?”

  蒋思砚看了眼陆承听,嘿嘿一乐:“我替你吹吹牛。”

  037也乐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被贫穷限制了想象力。】

  陆承听没搭理037,如今原身家里做什么,都与陆承听无关。

  按政策来讲,知青下乡,是要扎根农村一辈子的。

  但现实情况下,很多人都会通过各种关系,待个三五年就回城里去。

  原身家里就陆承听一个儿子,陆父届时必然是会想法子让陆承听回城去的。

  现在时代不同,陆父陆母不可能这么轻易接受陆承听搞同性恋这件事,陆承听没有躺平的资本。

  他这回得靠自己,撑起一片天,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让蒋思砚继续吃苦。

  陆承听看着蒋思砚,笑道:“你要喜欢,等过几年,我给你在各村各镇上开上它二百个小卖部。”

  蒋思砚只当他是开玩笑,傻乐着给他夹了个鸡腿儿:“我看行,到时候我就叫蒋二百。”

  蒋母瞪了他一眼:“扯王八犊子一个顶俩。”

  只要有长辈在的饭桌,从古至今,都有一个逃不开的话题。

  三人饭吃了一半儿,蒋母便开始了:“小陆啊,在城里有没有对象啊?”

  陆承听摇头,回答得很干脆:“没有”

  蒋母了然,直言道:“城里姑娘难伺候,不如我们村里丫头好,各个勤快又能干,身体好,屁股大,能生!”

  她看着陆承听:“能瞧上咱村儿的丫头不,姨给你牵牵线。”

  陆承听哑然。

  没等他拒绝的话说出口,蒋思砚先一步不干了。

  “我看您地也甭种了。”他说着,指了指自己的下巴:

  “您在这儿,点个大痦子,跟隔壁村儿林大姨好好学学,干脆去当媒婆儿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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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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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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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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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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