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公那里几乎是柳庭恪一说就应下了,谁会嫌钱多呢?哪怕三叔公是里正,也只比寻常百姓家好上一点儿,赚钱的买卖谁都不想往外推。

  “对了三叔公,族谱上我想要改个名字,明年我打算考书院,总不能还是二牛二牛的叫!”

  “可想好改什么了?”

  “嗯。”

  三叔公倒也是爽快人,直接拿出族谱改了名字,还应柳庭恪的要求,把他从柳老爷子名下那一支划分了出来,成为独立的一支,这次是真真的自立门户了。

  “你在私塾里就是最聪明的,好好读书,让咱们柳家村也出个秀才老爷!”

  二人回到家,柳庭恪就认命的生火烧炕,就算上辈子他最穷困潦倒的时候,也顶多是吃不饱,从来没有天天围着锅台转过。

  “说好的你养我,我现在觉得还不如我自己养自己!”

  “怎么?你觉得委屈?那你写一份休书给我,咱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怎么样?”

  柳庭恪沉默了一下,“身为男人,养自己的媳妇,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柳庭恪才不会答应,窦苗儿出现的莫名其妙,她也许就是那个最大的变数,在没有弄清楚她的身份之前,还是放在自己身边的好。

  窦苗儿也拿了一个小板凳坐在他身边,“柳慎之,如果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重生的吧?”

  柳庭恪不语,窦苗儿也不在意,“想必你上辈子肯定混的不怎么样,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成为你复仇路上的绊脚石的,我也没有什么大理想,只要吃穿不愁,然后找个美男,活到老死就行,绝对不会跟你的宏图大计产生任何冲突!”

  “我可以让你吃穿不愁,而且……再过几年,我确实算得上美男!”

  窦苗儿无所谓的摆摆手,“是吗?反正像你这样贤惠的男人也不多,那我就勉为其难的将就一下!”

  窦苗儿也不是非要现在就跟他划清界限,反正现在她也不知道自己离开了这里下一步该怎么办,既然如此,嘴上将就一下又不能少一块肉。

  柳庭恪明显看出了她可不是真的想将就,只是想结束这个话题而已,面对“贤惠”的评价,他也面无表情的收下了,打又打不过,赶又不能赶,除了忍着还能怎么着?

  三叔公家开始热火朝天的搭兔舍,而窦苗儿和林虎去林子里开始疯狂抓兔子,不论大小都往回抓,林家养的大黄狗还找到好几窝的小兔子,第一天就收获颇丰,接下来的几天林叔也一起帮忙,半个月的时间,除了大山深处,短时间内外围应该都抓不到兔子了。

  兔子大小参差不齐,分成四份,每家能分到二十多只,这些种兔,都按半价给的三叔公,在窦苗儿眼里这就算是白送,毕竟与三叔公打好关系十分重要,尤其是对林家这样刚搬来几年的外来户,确实需要这样一个机会。

  四个月成年,两个月就能生一窝,而且距离冬天还有两个多月,还可以再抓,暂时这么多应该也够了。

  这时候收秋也正式开始了,柳家人收的第一块地就是柳大海夫妻留下来的地,但是他们到的时候,林家也到了,两家就这么吵了起来,差点儿动起手来。

  最后找来了三叔公作证,但是柳家岂能吃了这个亏?柳大宝赶紧回家通知了柳奶奶,也有人去通知了柳庭恪!

  柳庭恪到的时候,林家一脸尴尬的站在一旁,王氏正坐在地上哭,柳奶奶也是受了莫大委屈的样子。

  “三叔公,又麻烦您了,是我的不是!”

  柳老爷子一见柳庭恪来,连忙问道:“你真的把地卖了?”

  “我这副身子又干不了农活儿,留着也没用,再说我明年该上书院了,到处都是用银子的地方,卖了也好!”

  王氏“腾”的一下站起来:“你个没良心的小白眼狼,败家子,地就是老百姓的命,你说卖就卖了?再说你要卖地为什么不卖给自家人,卖给外来户是什么意思?”

  林家更尴尬了,柳奶奶这时候又插了一句:“我知道你对家里有隔阂,但是这一村子都是姓柳的,还不够你挑吗?卖给林家,你这是在打我们所有姓柳的的脸!”

  还是柳奶奶更老奸巨猾,一句话就把柳庭恪变成了全村公敌!

  现在的地可是不好买,就算不卖本家,也可以卖别家嘛,顿时看热闹的村民都觉得自己吃了亏,好像不卖林家就能卖给自己家一样!

  三叔公敲了两下拐棍:“地是庭恪自己的,他想卖谁就卖谁!”

  大家都愣了一下,柳庭恪解释了一句:“要上书院,我从此之后就要改名叫柳庭恪了,而且……为什么要卖林家,是因为我搬出来之后,只有林叔林婶时常接济,我们这段日子吃的青菜几乎都是林婶儿送的,吃人嘴短的道理大家都懂,至于这块地今年的收成,种子和劳务折算四成只多不少,剩下的六成都归林家,卖地的时候价钱都已将算在了里边,这件事三叔公是知道的,都写在了文书里边!”

  “这件事儿就这么办,文书我那儿还有,谁要是有异议,就去县衙告状,都散了吧。”

  三叔公发了话,众人各自散去,柳老爷子追上柳庭恪:“二牛,你怎么能把地卖了啊?那是地,那是地啊!”

  “地我已经卖了。”

  柳庭恪看着柳老爷子心痛的表情,他点头告辞,他能理解作为一个庄稼人对土地的珍视,但是他从来没有对身为他亲孙子的他露出过这等心疼的神色。

  他一直都知晓自己是个亲缘单薄之人,只是再重来一回,还是觉得未免太过伤人……

  一进院子就闻到一阵浓烈的香气,她今天一睁眼第一句话就是要吃红烧肉,说着就罕见的起了个大早,跑了五里地去买肉,看来已经快熟了。

  柳庭恪拿好碗筷,窦苗儿正好掀开锅盖,深吸一口气,她脸上的满足,是柳庭恪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感觉。

  “解决了?”

  “本也无事,都是欺软怕硬的,有三叔公在,为难不了我!”

  窦苗儿给自己盛了一大碗白米饭,一筷子红烧肉入口,“世界圆满了……”

  “你倒是好养活,是不是哪天来个厨子就能把你拐跑?”

  窦苗儿一边往嘴里扒拉饭一边说道:“得是好看的厨子!”

  不得不说,窦苗儿的手艺确实好,柳庭恪觉得京城的厨子也就只能和她不相上下。

  窦苗儿除了作死运动,唯一的爱好也就是吃了,民以食为天,听说哪有好吃的,她是打飞的赶去的那种人,吃的多了,手艺不知不觉也就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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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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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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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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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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