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家有奸臣初长成窦苗儿柳庭恪>第11章 柳庭恪?
  “这就是令弟?现在就去上书院是不是太小了?”

  “我已经十二岁了!”

  见柳庭恪脸色不太好,赵老板尴尬的笑了笑:“小公子相貌不凡,一看就是灵秀之人!”

  柳庭恪没有说话,拿出自己抄的书,“您给个价钱吧!”

  赵老板打开一看,眼睛顿时亮了:“不知小公子临摹的是哪位大家的字帖?”

  柳庭恪哪里用临摹什么字帖,他在国子监待了十年,又做了二十年的首辅,他的字乍一看极为规矩,然而细看却内藏杀机,锋芒内敛,风骨在神不在形,上一世柳庭恪的字可是价值千金!

  而如今他还是一个孩子,自然不可能写出那样的字,只这一本书他便抄了这样久,皆因他要尽力藏起自己字迹,抄书的时候也是十分心酸!

  不过字迹哪里是能完全藏住的,在常人眼里他的字还是十分漂亮的!

  “没有临摹什么字帖!”

  “小公子可是了不得,这字外圆内方,小小年纪字体就已经就已经初具神韵,字如其人,想必小公子也是胸中有沟壑!”

  窦苗儿拿过来看了一眼,这上边的字明显没有他一开始写的好!

  “敢问小公子如何称呼?”

  “姓柳,庭恪,字慎之!”

  赵老板眼中赞赏之色愈浓:“恪敬恭俭,臣也!好名字,好名字,柳公子果然是胸有大志之人!”

  与赵老板的不同,窦苗儿虽然面上不显,内心却是五雷轰顶!

  柳庭恪?字慎之?什么时候的事儿?

  她们两个人一起吃一起睡,她竟然现在才知道他的名字,窦苗儿觉得荒谬的同时,又有些气愤,既然一早就想要改名字,他吱一声难道会死吗?

  “不知道小公子可有心仪的书院?”

  “明枫书院吧,我记得县试、府试、院试的第一名都是赵公子吧?能培养出这等名副其实的案首,想必明枫也有真才实学之人,而且赵院长为人风评不错!”

  赵老板听了一张脸都笑成一朵花了:“还是柳公子你有眼光,不瞒你说,我与明枫书院有些渊源,若是你想去明枫书院,我倒是可以引荐一番!”

  “多谢掌柜好意,不过既然决定要上书院,入院考试我还是有几分把握的!”

  赵掌柜对柳庭恪简直是喜爱到不行,恨不得立刻就把他拐到明枫书院去!

  最后柳庭恪抄的这本书,除了押金和纸笔还净赚了二两,哪怕他的字写的确实很好,但是整个鲤县恐怕也没有几个人能超过这个价!

  出了书局,窦苗儿阴恻恻的说道:“柳庭恪?你的名字?”

  “要上书院,以后总不能还叫柳二牛!”

  柳庭恪前世因为柳二牛这个名字可是没少被嘲笑,他这次长记性了!

  虽然柳庭恪这个名字是他的“好”岳父周太师所赐,但是一来他用习惯了,二来这个名字可以时刻提醒他前世所发生的的一切都不是一场梦!

  窦苗儿“哼”了一声,“不错的理由,不过说到底,你不也是个老黄瓜刷绿漆——装嫩的!”

  柳庭恪敏锐的注意到她说“也”,不过他什么都没有说,而是拿出了一两银子,“还你!”

  窦苗儿也不客气,“柳二……”

  “你可以叫我柳庭恪,柳慎之,或者……夫君!”

  窦苗儿不屑的冷哼一声,随手比划了一下两人的身高:“你去大街上随便拉个人问问,谁信?”

  柳庭恪又不言语了,他确实无话可说,他现在个子不高是事实,而且他长大之后,也不是特别高,因为从小身体就不好,长个子的时候又吃不饱饭,他甚至比寻常普通男人还矮上半寸,所以没有人知道,他的鞋里常年都有一双一寸厚的鞋垫!

  两个人走了一会儿,柳庭恪说道:“你可是想要养兔子?”

  窦苗儿惊讶了,“你怎么知道?”

  “不自己养着,大冬天的去哪里找野兔?”

  窦苗儿讽刺道:“换了个名字,连脑子也换了吗?突然变得这么聪明!”

  “你有什么好生气的?我到现在都不知你是谁,说起来是我亏了!”

  “不管你信不信,我就是窦苗儿,所以还是我亏了!”

  柳庭恪不想跟她争论这种没有意义的问题,“但是养兔子其实很简单,你赚了钱之后,别人也会养,养得人多了,也就不值钱了!”

  “我知道,我只赚第一桶金,虽然托你的福,现在我们手里也有几两银子,但是总不能坐吃山空吧,我们总要赚钱啊!”

  “你确定?你除了下厨做饭之外,衣服我洗,院子我扫,炕是我烧,最近的柴也是我捡,你觉得你能每天去伺弄那些兔子?”

  “我没打算自己养,我准备让你养啊!反正也是你上书院!”

  窦苗儿这理所当然的样子,让柳庭恪一口老血堵在心口,上不去也下不来!

  这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吗?

  但是……打不过!

  他平复了半晌才说道:“我给你出个好主意……”

  三人办完事儿就回了村,直接去了林家,林虎直接把窦苗儿的想法说了一遍,林叔和林婶儿不禁有些犹豫:“听着好是好,但是持续供货……怎么样也要几十只,我们哪里能拿出那么多?把家底都放进去也养不起啊!”

  窦苗儿点点头:“我没打算要您一家养,我准备拉三叔公入伙!三叔公有三个儿子儿媳呢,人一多,自然是能凑够,而且三叔公德高望重,也省得心怀不轨的人打坏主意!”

  “这样好,这样好!有三叔公托底,我就放心了!”

  “对了,我自己不打算养,生意是我谈的,文书也是我签,我每只兔子都要抽二十文的抽头,您有什么想法没有?”

  林家二老对视一眼,林叔点点头:“这是应当的,应当的!”

  窦苗儿起身:“那我这就去找三叔公,对了,不用打铁笼子,在屋里用石头搭个窝就成,这个生意也就一年左右,等大家都开始养就不值钱了,用不着往里投大本钱!”

  看着窦苗儿和柳庭恪离开的身影,林婶儿摇摇头:“苗儿丫头的脑子就是好使,从前就是生生被柳家磋磨的没个人样了!这要是跟咱虎子……”

  林虎顿时闹了个大红脸:“娘你可别瞎说,苗儿可是……是……二牛媳妇……”

  “二牛才多大,认个弟弟养他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林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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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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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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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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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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