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道方面谁更厉害,双方打一架就知道了,站着的厉害,躺着的服输。
文事方面谁更厉害,除非双方的才华天差地别,否则根本就无法界定。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这次辩论侥幸赢了对方,下次人家请来八十岁的老学究,颤颤巍巍一阵风就能吹倒,就算能赢,你敢赢么?
艺术品也属于文事分类。
艺术品的价值,无法用数据界定。
艺术品的价格,可以靠炒作提升。
说句不好听的,有几个艺术家不靠炒作就能名传青史?梵高活着的时候就卖出去一幅画,等他死了之后呢?
死了之后也不是立刻就升值的!
那是靠着他的弟媳,还有数位大收藏家的各种炒作,等到热度起来,人们发现其中的艺术,价格随之提高。
梵高的技艺登峰造极,但没有收藏家在拍卖会上一次次举牌,他的作品或许早就已经湮灭在历史的洪流中。
后世炒作艺术品价格,尤其是那些欧美富豪,十之八九是为了避税。
随便摆一根香蕉,一张白纸,甚至是一团空气,也能炒作出数千上万美金的价格,难道购买的人都是傻子?
炒作而已,别放在心上。
这一行,那是真的水太深!
武侠世界的这种炒作,一方面是为了炫耀,另一方面是想宣扬名号。
金家这么牛叉,家里边总该有匹配的宝贝吧?金伴花旁系、暴发户,那就是珍珠美玉摆件,比如白玉美人。
金家的祖宅,收藏的自然是充满文化气息的书法字帖、名人画作。
江湖规矩,懂的都懂。
如果金伴花家里是黄金美人,楚留香看都不看一眼,既然是白玉美人,这么浪漫的宝物,当然要好好欣赏。
——拿到手里面欣赏。
沈炼静静等着楚留香到来。
若是比对易容、偷盗的技艺,楚留香未必能胜司空摘星,至少在易容方面比不过,但他的轻功实在是太高。
速度为王!
无需特别高深的技艺,只要以奇快无比的速度轻轻掠过,顺手拿走摆在桌面上的宝物,这件案子就算完成。
就比如现在这样。
无论金伴花有多少奇谋,无论英万里有多少妙计,就在他们打开盛放白玉美人宝盒的瞬间,宝物随之消失。
一张淡蓝色短笺缓缓落下。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空气中只有淡淡的郁金香味,这种浪漫的味道,让金伴花消了怒意。
“楚留香果然是好本事,今日得见盗帅轻功,实乃平生一大幸事。”
说罢,金伴花收起短笺。
白玉美人固然珍贵,但只不过是收藏品而已,既然是收藏,不如收藏点特殊的宝物,比如这张淡蓝色短笺。
上面不仅有楚留香的亲笔签名,甚至还写了他金伴花的名字。
这东西拿出去炫耀,也算是在纨绔群体之中,不小的谈资,至于丢失的白玉美人,再去找朱停雕一个即可。
妙手老板朱停,有一个非常非常好的品质,只要给他钱,什么都能做。
不仅做的又快又好,而且他的嘴巴非常严,绝不会把这种事泄露出去。
以朱停的手艺,或许雕不出无崖子那种水平,但绝对能够栩栩如生,再去炒作几番,又是收藏榜头名魁首。
理由就是
——其实白玉美人是一对,楚留香盗走其中一个,另一个在我手中!
——楚留香那个不可能展出,我手中的是孤品,想要观赏,交门票!
肯定有无数吃饱了没事干,闲出屁来的富家纨绔子弟,想要欣赏被楚留香看中的宝贝,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若是能趁机结交一些关系,家里面的生意,还能够再提高三四成。
能成为富豪的都不是普通人。
短短时间,金伴花已经想到了后续全部计划,他付出一尊白玉美人,却能借楚留香的名声,赚回百尊千尊。
如果想的更多一点,甚至可以雕一个白玉俊男,表示这东西是一对,楚留香盗走的是雌的,我这个是雄的。
楚留香:哔哔哔哔哔哔……
楚留香选手,由于言语过激,驱逐本次比赛,下面有请范良极登场!
金伴花做好打算,回头看去,发现英万里还在,沈炼却已消失无踪。
金伴花好奇的问道:“英捕头,我记得江湖传闻,沈捕头轻功不好,怎么走的这么快?莫非这传闻有误?”
英万里解释道:“作为捕快,轻功是基本功,神捕的轻功都很高明。
江湖传闻沈捕头的轻功不好,那是因为比对的是司空摘星、陆小凤。
实际上,沈捕头轻功很高明,尤其擅长长途奔袭,否则他如何抓捕那些江洋大盗?如何成为辣手追魂?”
“他能跑过楚留香么?”
“不知道,我只知道,被沈炼盯上的盗贼,就算上穷碧落下黄泉,一连跑出三千里,也会被沈炼给抓住。”
……
楚留香踏月而行,潇洒无比。
速度,不但是种刺激,而且是种荷尔蒙爆发、热血沸腾的刺激。
楚留香很喜欢这种刺激。
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轻功方面,楚留香是真心实意的喜欢,否则无论有多么超凡脱俗的天赋,也不会有这等轻功。
楚留香喜欢肆意飞掠,喜欢急速飞掠之时,风驰电掣惊心动魄的感觉。
朦胧的月光笼罩着楚留香,为他海蓝色的长袍,罩上皎洁的明光纱衣。
楚留香觉得很畅快。
不仅是宝物在手的畅快,还有踏月留香的畅快,恨不得再跑三百里。
他当然不会跑三百里。
最多再飞掠三十里,他就会进入最豪华的客栈,享受客栈柔软的床榻。
他必须跑三百里。
因为就在他享受风驰电掣时,浓重的黑云遮掩明月,半空中传来蝙蝠凄厉的嘶吼,壮硕的黑影铺天盖地而来。
好快的速度!
楚留香瞬间升起兴趣,绕着树林极速飞奔,黑影紧随其后,以一种极为怪异的姿势,牢牢跟在他的后边。
这是轻功么?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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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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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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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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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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