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在综武当神捕沈炼卢剑星>第200章 我去找楚留香比轻功
  我在综武当神捕正文卷第200章我去找楚留香比轻功捕快的天职是抓贼。

  因此,大多数捕快,修行的武技可以分为三类,算是捕快的必修课。

  其一、兵刃,以刀法为主,毕竟捕快的配兵大多是刀,捕神九大弟子,用刀的最多,佟林和沈炼属于异类。

  其二、擒拿,鹰爪虎爪龙爪,无论是什么爪法,都能用于擒拿凶犯。

  其三、追踪,追踪是抓人的根本,沈炼的师弟追风,便擅长追踪术。

  按照体系培养的捕快,大多精通这三门必修课,偶尔也会有例外,比如用套索、点穴等本事,代替擒拿手。

  金九龄就属于例外!

  他最擅长的武功是点穴打穴。

  用绣花针为武器,不仅是为了隐藏身份,还为了充分发挥自身实力。

  怎奈如今一招不慎,处于下风。

  金九龄败局已显,但困兽犹斗,想让金九龄闭目等死,万万不可能。

  “嗤嗤!”

  两根绣花针破空射出,刺向燕南天的双目,借助这一针之力,金九龄飞速向远处退去,弟子扔出一把铁锥。

  这是他特制的兵刃。

  重一百二十斤,上面布满尖刺。

  按照金九龄原本的计划,要以至轻至柔的绣花针对付沈炼,要以至阳至刚的大铁锥对付陆小凤,没想到计划从一开始便出了岔子,必须拿出全力。

  举轻若重的绣花针,金九龄并未练到大成,举重若轻的大铁锥,他却用的轻如鸿毛,显然有极高的造诣。

  他甚至能用大铁锥点穴打穴!

  因为他出身于——少林!

  金九龄是佛门第一神厨,少林苦瓜大师的师弟,修行的是少林绝技。

  内功是少林阿罗汉神功。

  这是一门百搭的佛门绝顶心法,少林寺、皇觉寺等佛寺均有传承。

  练的不好,强身健体,耳聪目明,可以成为修行高深心法的基础。

  练到高深,款通天地,存乎一心,形外成内,俱无阻碍,罗汉伏魔。

  练到登峰造极的境界,一拳轰出,甚至有“五百罗汉朝毗卢”的异象,威力堪比易筋经黑级浮屠一间境界!

  金九龄苦修三十余年,虽然没能领悟至高境界,功力却也精纯浑厚。

  武技是少林大韦陀杵。

  这是一门刚猛凌厉的锤法,能够一击轰断敌人全部肋骨,杀伤力极强。

  少林修行此法的高僧不算多,其中最为有名的,是玄字辈的玄悲大师。

  金九龄举重若轻,出招奇快,上百斤的大铁锥,在他手中轻如灯芯,竟然没有丝毫风声,武功着实不俗。

  可惜,他遇到的是燕南天!

  燕南天出手,无所谓举重若轻,也无所谓举轻若重,而是轻重随意。

  需要沉重则重如山岳,需要轻柔则舒缓如绵,需要迅捷则快如闪电,需要迟缓则慢如蜗牛、似缓实快。

  剑出,不知其所起。

  剑落,不知其所止。

  燕南天只是随意的出剑、挥剑,一招一式清楚明白,所有观战者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唯独金九龄看不明白。

  明明看到剑法的起落,明明看到剑法的变化,但就是抵挡不住剑气。

  这是什么剑法?

  燕南天的剑法怎么这般高明?

  没有人会为他解决这个问题。

  因为在他问出来之前,燕南天已经对着他的胸口,轰出至强的杀招。

  玄铁宝剑轻飘飘的落下。

  落下的速度很慢。

  随着剑锋落下,周围的空气变得粘稠如水银,不断的挤压金九龄,让他举手投足,否必须付出百倍的力量。

  不是气势的碾压,而是来自于天地的封锁,就好似无形的罗网,锁住他的手臂大腿,让他不能动,不能说。

  金九龄的精神意识非常活跃,但他的身体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宝剑碾压下来,轻飘飘的落在胸口。

  没有想象中的野蛮冲撞,也不是高山滚巨石,大象狂踩踏的沉重。

  所有人都觉得,金九龄会被一剑轰成两百块,实则什么都没有发生。

  燕南天这一剑很轻。

  不仅剑身没有任何力道,而且没有附着剑气剑芒,没划破他的衣衫。

  剑是用来杀人的。

  杀人即可,何必浪费力量?

  一股强猛的劲力,猛地轰入金九龄的五脏六腑,金九龄只觉得体内发生了大地震,五脏六腑瞬间震成碎块。

  “锵!”

  燕南天收起宝剑。

  “砰!”

  金九龄七窍流血,倒在地上。

  他的外表没有任何损伤,但他的脏腑已经变为碎块,被震成一滩烂泥。

  沈炼觉得热血沸腾!

  燕南天这一剑实在是太精彩了。

  这是不该存在于世间的剑法,这一剑的潜能发挥到极致,可以步入神圣仙佛的领域,成为破碎虚空的剑仙。

  假如燕南天天魔解体,拼尽全部潜能轰出这一剑,怕是能一剑穿山。

  整座山峰好似豆腐一般,被剑气贯穿而过,岩石化为齑粉,留下光滑如镜的通道,甚至能把巨山轰成筛子。

  当然,现在他还是做不到的。

  等到燕南天剑术更进一步,嫁衣神功混元功体,劈山赶海对他而言,不过是吃饭喝水,潜力简直无可估量。

  还是需要努力啊!

  和天才交朋友的好处,就是永远都有前进的动力,否则自己会掉队。

  上官雪儿不想被莫小贝追上,所以疯狂内卷,她的勤学好问,也带动了莫小贝,两个小字辈卷的丧心病狂。

  小辈如此,长辈当然也不例外。

  莫说沈炼、燕南天这种战斗狂,就连陆小凤那种逍遥浪子,也曾努力练过武功,轻功明显比以前更胜一筹。

  能被称为天才的人,内心总是会有几分骄傲,掉队是最不允许的事情。

  我可以追不上你,但绝对不能主动躺平,否则双方凭什么成为朋友呢?

  沈炼现在终于理解了一句话。

  内卷无处不在!

  在你想躺平的时候,总是会有各式各样的意外,疯狂挑衅你的神经。

  卷吧!

  只要卷不死,就往死里卷!

  这其实也有另外一种解释,内卷是现代的说法,古代的说法叫做

  ——道侣!

  修行之路,法地侣财!

  其中的“侣”,指的不是配偶,或者说不仅仅配偶,还包括志同道合砥砺前行的同伴,甚至是宿命的强敌。

  从这种角度而言,沈炼那些武功高强的好友,全都可以称为“道侣”。

  try{ggauto();}catch(ex){}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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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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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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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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