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温水煮大明>五十六、文会
  在大堂吃过晚饭走到楼上,此时已经是夜幕笼罩天地,若非点了油灯便是伸手不见五指了。

  王枫上楼后,将自己横在床上微眯了片刻,待肚子不是那么撑了,便从床上下来,将行囊打开,取出自己包裹着油布的书包,转身来到书桌前。

  书桌是落叶松的,带着浓厚的明朝风格,简单却又精致。书桌靠着窗,王枫将油灯放在书桌右侧前头,铺好笔墨纸砚,便打开书卷从《大学》中随意找了一句,尝试着破题作篇八股文。

  外面风雨敲打着窗扉,不绝于耳的淋沥声传入耳中,宛如现代播放器中单曲循环的雨之流韵。

  王枫伏案蘸墨运笔,让一缕墨香透过窗,在天际游走。写完一篇八股,王枫将之又研读了几遍,找出了其中的两处不太通顺的地方,反复几次推敲才将这不通顺的地方润色的恰到好处。

  这个时候更夫打更的声音已经传来了,三更了。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话虽然这么说,但是也要劳逸结合,三更大体就是十一点了。也该睡了,不养足精神,明日如何继续努力。

  外面很安静了,唯余雨声阵阵。

  终于睡觉了,王枫熄灭了油灯,借着闪电的亮光走到床榻,除去衣衫,美美的睡去。

  应天也真够给面子,王枫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窗外的雨已经停了,东方的天际微红,似乎要出太阳了。

  今日的清晨格外珍贵,阴雨连绵近月余,今日终于要放晴了。

  王枫穿好衣服,稍作洗漱,将麻布、竹筒、字帖及练字的毛笔以及前段时间在家刚抄写的一卷书一并放入书包中,斜挎好书包,夹着一块黑木板便出了房门。

  早起的学子书生并不仅仅是王枫一人,也有数位不相识的学子书生已经起床推开窗或是持卷晨读或是临窗而书,当然晨读不是狼嚎,是能让人接受的那种。看到王枫斜挎着奇怪的布包和黑木板出门去,微微侧目,有些诧异,王枫憨笑着打了个招呼,这些学子书生微微诧异,也都颔首回应。

  院试整体感觉高一层次,整体考生质量感觉也比县试、府试要的要高一层次,不像前两次那般鱼龙混杂,毕竟能来参加院试的人都是取得童生称号的,至少也是有两把刷子的。

  出了客栈,王枫一路向着秦淮河走去。昨日傍晚还不曾觉得,今日站在秦淮河岸,却是对十里秦淮的鼎盛感到震惊。十步一楼,五步一阁,鳞次栉比,游人如织,美轮美奂。

  近月连阴雨,难得晴了天,对岸也热闹了起来。

  河对岸有掂着裙摆追逐嬉戏的少女,有洗漱时吴语慢歌的少女,也有被调戏后和画舫上公子对骂的泼辣少女......沦落风尘,却也比寻常女儿家多了份自由。

  “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诚不我欺也,可惜不过几十年之后整个国度不再属于他的人民。

  早课做完吃了碗鸭血粉丝刚回到客栈,王枫就遇到李斐和唐子君等人,唐子君说道:“学弟你有福了,后日我们请了几个前辈开文会,介绍考场经验,你一定要来啊。”

  王枫有心说不去,可是想到自己是第一次参加院试,去听听院试要注意哪些细节也好,于是王枫点头答应一定去,又与众人通了住处便分开了,当然可不是白去,份钱交给唐子君带走了。

  翌日,秦淮河的一艘画舫上,宾客基本到齐,人介绍得差不多了,唐子君开始为众人引介前来的两位秀才。

  这二人都属于有为的年轻人,不到二十岁就考上秀才,虽然目前尚不是廪膳生员,一个才刚通过岁试增补为县学增生,另一人则为县学附生,但二人却同时过了科试的选拔,可以参加下一届的乡试。

  唐子君请这两个秀才过来,目的是让他们给学弟传授应试经验。

  像一些考试的环节就不用讲,二人讲的主要是复习哪些书经,读哪些文章,尤其是看哪些程文最有裨益。

  文会一开始,只有这二人说话,别人都不搭话,有些书呆子已经匆忙研墨,拿起毛笔作起笔记来,显然是把这两个秀才的话当作金科玉律。

  可问题是,院试在考试内容上,跟县试和府试没什么本质不同,要复习的也不过就是四书五经,至于背程文,谁敢保证哪篇程文比别的程文更有可能押中题目?

  王枫听了一会儿,甚是无趣,倒是旁边的一人面带笑容饶有兴致地听着。

  等那二人介绍完经验,那人不由笑着摇摇头,轻声道:“要是真有本事,何至于去年的乡试碌碌无为?”

  王枫略微一愣。

  看起来这人志向不小,人家二十岁前考中秀才,已是值得夸耀之事,他或许是年少成名,但毕竟还没中秀才,现在居然就考虑起中举人的事来了。

  这年头,想在二十岁之前中举是非常困难的事,一省下来,分摊到每个府每届最多不过一二人过关。但听这人的口气,他可以来年顺利通过生员考试,翌年马上可以中举,十几岁就可成为举人公一般。

  学长的先进经验介绍完,后面就是文会所必备的项目,坐而论道。

  但因有这两个“高年级”的师兄在,在场的一众童生都有些放不开手脚。无人敢出来开这个头。

  唐子君正要说话,却是那人抢先开口:“在下以为,君子以品德立世,诸位以为如何?”

  在场的人有的已经在偷笑。这么浅显的道理,还用论?君子不拿品德立世,难道拿棒槌?

  唐子君笑道:“李如风公子说的极是。”

  李如风笑了笑,难得有人搭茬,他也就顺着说下去:“在下又听闻。君子当守礼,这男女授受不亲,诸位以为呢?”

  李如风的话锋转变得有些快,刚才还在说君子的品德问题,现在说及礼法,还提到“男女授受不亲”,这必有下文。连那两个秀才也好奇地看着李如风,揣测他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

  李如风续道:“若有女落水,君子立于岸,当如何?”

  这下众人终于知道论点是什么了。

  见到女人落到水里。君子应不应该救的问题。

  这是个很深刻的问题。

  其实这问题,在《孟子》中已经论述过,连一代圣人孟子都曾特别作论,探讨了一下嫂子溺水,小叔子该不该救的问题。

  “嫂溺,则援之以手乎?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这是孟子的原话。意思是,你嫂子落水之后,你不救就是豺狼,虽然有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在里面。可施加援手,是因为事急从权。

  但自从程朱理学盛行之后,女子贞节大于一切,对这命题也有了不同的看法,尤其是明朝中叶之后,一些思想家所坚持的却是就算你嫂子落水。也不能救,这才是真正守礼的君子。

  孟子话说得容易,但圣人也没讨论过救完人之后的道德问题,你是把人救上来,人活了,关键是女人的名节当如何?若是你娘、你媳妇、你女儿,那什么都好说,可问题是跟你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人,只要你跟她有身体上的接触,那以后你们算怎么回事?

  这就好像老娘和媳妇同时落水应该先救谁的问题一样,这问题本身就是个伪命题,但在这年头,为了彰显礼法,这些问题都要被堂而皇之拿来讨论,并且从大德和小节诸多方面给出结论,防止民间出现相类似的事官府无从判决。

  比如先救媳妇还是老娘,官方的基调就是必须要先救娘,这是孝道,是大节,就连媳妇也要明白孝义才是第一位的,若儿子先救媳妇,就会受到道德的批判,甚至会被革除功名,下狱问罪。

  现在李如风的这个问题,更加偏激,一个不认识的女人落水了,你作为一个君子该如何做?

  虽然这问题基本已有现成的答案,但在场之人,却没一个开口搭话,救也不是,不救也不是,见死不救那不是君子,可你救了,那就要违背社会道德。

  这不是给自己添堵吗……

  李如风脸上挂着笑容,如果拿一般的命题来论,在他而言没什么意思。就是这种非常特别的问题,才会产生非同一般的反响,也容易论出一些独特的道理。

  众人不言,李如风看着唐子君道:“唐公子以为呢?”

  唐子君面色稍显尴尬,心里暗骂李如风出难题,现在和和气气搞个文会,大家交流一下学问,你偏要起个这样令人纠结的命题,这不是诚心与人为难吗?

  唐子君迟疑道:“在下以为,还是不救吧。”

  “哦?”李如风略微惊讶,“难道唐公子见死不救?”

  旁边一个姓韩的士子冷声道:“并非见死不救,而是不能因小节失大节也。”

  李如风也微微冷笑:“那在阁下心中,何为小节,何为大节?人命难道在君子品德之下?”

  韩姓士子怒道:“圣人言,当舍生而取义,难道君子品德不在人命之上?”

  在场之人拥戴韩姓士子的不在少数,主要这是朝廷为民间定下的基调。看见嫂子落水怎么办?先去找哥哥啊,哥哥不在去找侄子。侄子也不在?估计等你跑回来,你嫂子也淹死了,没你什么事,可以等着办丧事了。

  现在是看见陌生女子落水,道理也是一样的,先去找她的亲眷。实在找不到,那就找根竹竿去帮忙试试,如果竹竿够不着,你还是在岸边上看着女人淹死才好。不然就算你把人救上来,人家家人也不会感激你,甚至会拿你去送官,或者是被乡民浸猪笼。

  为什么别人不救,偏偏你救?这不是有私情是什么?

  李如风没有去回答韩姓士子的话。反过头问王枫:“王公子以为呢?”

  所有人突然都安静下来,他们都想听听王枫的“高论”。

  王枫如今在海州府士子当中,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他的一言一行都可能被人拿来作为攻击的借口,照现如今的形势来说,王枫应该什么不说才对,但或者就算什么都不说,别人也会以此来攻讦他,质疑他的人品。

  王枫见到李如风脸上似有似无的笑容,心里感觉一阵恶心。他心想:“这小子不会诚心设套让我钻吧?无论我说救或者不救,只要跟本届考官的意思相违背,那就会成为我品格上的‘污点’,足够考官把我刷下去不给进学的机会。”

  王枫面色不变,微微笑了笑:“李公子看来多虑了,在下不会游泳,下水之后肯定会淹死,所以我宁肯去找人来救。”

  “哈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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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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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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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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