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城墙宛如一条巨龙蜿蜒盘桓守护着应天,一望无际,蜿蜒几十公里,城墙是新修的,在大雨的洗礼下显得更新。应天城墙是在洪武末年才完工的,这是王枫看到的最大的城墙,比西安城墙还要雄壮,几乎堪称世界第一大城,当然这个时候顺天(北京)应该才是最大的,不过这并不影响王枫的感慨。
尤其是这个时候,雨水从城内涌往城墙排水口,通过城墙上数个外伸的石刻龙头流出,水量充沛,龙口中流出的水宛如真龙吐水一样,壮观异常,平添了王枫的感慨。
此时应天城门外,即便这种天气也有不少行人车辆往来不绝,外面也有士子学子模样的人,举着纸伞,在城外感慨“龙吐水”,不顾大雨瓢泼诗兴大发,留下佳作,只是苦了举伞护着纸墨的书童仆从。
进了南京城不久,因为大雨耽搁了行期,赶马汉子赵哥要急着去进货,所以便将王枫放在了一家客栈前,告了一声罪便赶着马车离开了。
王枫背着行囊站在客栈外,对着离去的马车挥挥手,大声的道谢。
“咦,此非大才子王枫学弟乎,数月不见,怎地......怎地这般高了......”
从城外观看龙吐水归来的士子学子中有一人听到了王枫的声音,感觉到耳熟,便抬头看去,楞是看了数秒才认出王枫来。
这王枫还真不辜负饭桶的称号,数月不见就吃......吃高了......
王枫闻言看去,只见一群士子学子中间有一人吃惊的看着自己,这人有点面熟,却是认不出是谁了,应该是诗会上的某位吧。
“哪敢称才子,只是侥幸而已。身高,呃,我正是长个的时候......”王枫遥遥的拱手行了一礼,憨笑道,其实王枫的身高并没有长高太多,只是手上多了几条人命之后,让人不敢再用看待少年的目光看他。
“王贤弟谦虚了。”那人也拱了拱手。
那人说完便和旁边的学子士子低语了几句,少顷,几个不服或许又带着几分不屑的目光便看向了王枫,只是看到王枫的眼睛之后就转过头去不敢再看了。
“风大雨紧,贤弟还是先去安歇吧,愚兄改日再来拜会朱贤弟。”那人拱了拱手,便和周围的同道一起离开了。
站在客栈外,看着繁华的南京城,车水马龙一片繁华,即便是大雨瓢泼也未见让这座巨城有片刻萧瑟。
谁能相信这座繁华的巨城在不到百年后,会遭遇非人的屠戮,数百年后更是疯狂的杀戮,而且不只一次。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王枫坚定了目光,背着行囊转身,往面前的客栈走了进去。客栈内,食客如云,店伙计往来不绝,忙的不可开交,客栈老板都上手了。下雨天,有些人懒得出去吧。
看到王枫背着行囊进来,店伙计抽空跑了过来,招呼道,“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有房间吗。”王枫一边解下身上的行囊,一边回答道。
闻言,店伙计露出歉意的神色,不好意思的说道,“很抱歉客官,近日小店客房全都满了。”
呃,这不会是让我住柴房的节奏吧。
王枫停住解下行囊的动作,有些蛋疼的想到,看着店伙计歉意的表情,王枫重新背上行囊,憨笑了一下,“无妨,无妨,我去其他客栈看看。”
闻言,店伙计欲说还休。
“可是有什么话要说?”王枫看着店伙计那副便秘的样子,便问道。
“近日陆续有学子前来投宿,又兼连阴雨,客商也多都盘桓城内,这附近的客栈,怕是都已经客满了,客观要是要投宿的话,怕是得往南城碰碰运气了。
呃,似乎还真是住柴房的节奏呢。
王枫打着一把油伞,深一脚浅一脚的沿着青石铺就的路面往店伙计指的南城方向走去。
王枫手中的这把油伞是前几日买的,二十一根伞骨,上方是桐油布做的伞面,远比后世雨伞的厚重,让王枫拿在手上有一种在雨地中一直走下去的冲动。
南京城太大了,王枫走了许久问了下路人,发现自己还是在西城,看着已经完全湿了的鞋以及湿了好大一片的青布长袍,不由怀念现代的公交车了。
这时没有公交车更没有出租车,王枫只好花钱找了一辆专门拉客的马车,下雨天生意好,这价格都比平时贵了三倍。
告别这位今天赚足了钱的车夫,王枫在南城寻找起来。
城南繁华优胜西城,只是多了一股酒香胭脂气,附近有条满是游船的河流,河水散发着女生的胭脂香味,河对岸隐约可闻女子欢笑声,时不时见有雄性一脸猥琐的举着油伞过桥往对岸而去,走了片刻,王枫忽地恍然大悟。
尼玛,这不就是大名鼎鼎的秦淮河嘛!
往河对岸去的雄性中也有学子书生,或许也有不少是满腹经纶的吧。
但是,王枫站在桥边,却是没有一点过桥去的意思,年纪太小有心无力。连接秦淮河两岸的石桥,上面有一行不太清楚的打油诗:君子不过桥,过桥不君子。
这句话让王枫颇有感慨,是不是君子无所谓,就怕是伪君子。
这条不宽的秦淮河,左岸宏图大志,右岸雪月风花。
风雨中,王枫举着伞蓦然转身,就在这一岸寻找客栈栖身。行人往来不绝,酒肆店家也有不少,只是客栈却不多,或许大都被对岸风花雪月场所抢去了生意吧,人家那不仅可以睡还有暖床美娇娘,拿什么竞争。
问了两个客栈,俱是客满,房源似乎比西城还紧张。
在寻找客栈的途中,看到了一座巍峨的夫子庙,和秦淮河对岸的风花雪月场所遥遥对应,到时让觉得有些可笑,不知道是不是古人有意为之。
再往前走便看到沿河而建的庞大的建筑群,上书四个字“江南贡院”。
呃
这就是自己即将到来的院试考场了。
江南贡院在这,怪不得刚刚有不少书生学子过河去。
想必,秦淮河畔也因贡院、夫子庙的存在才繁荣起来的吧。
王枫又连续问了三家客栈,最后才找到了一个落脚地,不是柴房,但也好不到哪里去了,是客栈最上方的阁楼,可不是滕王、黄鹤、岳阳楼那样的阁楼,这是客栈上方的拱形建筑形成的一个夹间,中间处有两米五,边上只有一米二,不过比在淮安府城那间要大了不少。
所以王枫还是蛮满意的,这个阁楼虽然不太大,但是对于住过十几二十个人的民工房的王枫来说还是很宽敞的,另外这个阁楼有一个大窗户,虽然说有些地方直不起腰来,但中间部分区域空间还算不错的,有这个大窗户也亮堂,视野也不错,透过窗子能看到淮河对岸的灯火。
将东西放到阁楼,王枫换了身干净衣服以及鞋袜便下了楼,走到柜台叫住掌柜,将一月的房钱付了。
这座客栈靠近贡院,住的大多都是前来参加院试的学子书生。大堂坐着吃晚饭的大多都是学子书生,一边吃喝一边笑谈,其乐融融。
楼上的阁楼因为憋狭,住在上面一不小心就会碰到头,所以一直也没有人住。
现在这些学子书生听说王枫住了这个阁楼,暗笑王枫,有人好心的提醒王枫说阁楼憋狭多有不便,
“房间虽憋狭,但贵在高,取个好兆头,府试的时候我也是住在阁楼所以高中第二名的。”王枫胡乱的解释,天都黑了,找了那么多客栈都满了,也快宵禁了,往哪去找,再说那个房间自己还算满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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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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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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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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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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