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前不久她无聊时看过的一本小说。
一本情节俗套三观不正的年代文。
为了回城抛夫弃子的知青蔡苗,回城后日子过得穷困潦倒,某一日在电视上看到一档访谈节目,发现昔日被她抛弃的乡下前夫已经成为了有名的企业家,前夫能够发家致富的主要原因就是有贵人相助,而这个贵人,是前夫家抱养的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那个孤儿虽然父母双亡,但来头颇大,亲爷爷亲大伯都是高官,甚至连亲姑姑都是有名的女强人,这家人知恩图报,前夫就是在这家人的支持下事业做得红红火火,蔡苗那个悔恨啊,一口气上不来,挂了。
可能是死前太不甘心,居然重生了,重生回她下乡的前一天。
重生回来的蔡苗,再一次设计嫁给了前夫,因为知道前夫家收养的这个小孩子的身世,对这个小孩子可好了,哄得小孩儿把她当亲妈,嗯,然后,故事情节大家都知道了,小孩儿被家人领回去后,对蔡苗的各种要求无不应承,小孩儿就这样被蔡苗各种吸血甚至最后还连累到了自己的爷爷大伯,故事的大结局,小孩儿家族倒,蔡苗踏着小孩儿一家人的血,走上了辉煌人生道路,嗯,至于那个乡下前夫,并没有改变被抛弃的命运,在蔡苗回城后再次被毫不犹豫的抛弃了。
这个剧情是不是有点眼熟。
很多年代文都是这样操作。
前世抛夫弃子的知青,在电视上或者其他渠道知道被自己抛弃的前夫日后会发达,不甘心重生后,各种所谓的悔改,利用前世自己知道的各种信息,和前夫甜甜蜜蜜一起努力奋斗,走上人生高峰。
区别是,苏辛看的这本小说,人家女主风格变了,该发家发家,该抛弃还是抛弃了,反正,女主说了,他们的婚姻,是时代错误的产物,当她遇到了真爱,这个错误就应该修正了。
看,多么会说话,不愧是重生女主。
he~~tui!
当时苏辛看完这本书后,只想狠狠唾弃一口。
尼玛凭什么你重生了你后悔了你就可以回来改变别人的一生?
你问过那个前世被你抛弃的人的意见了吗?
如果他知道前世的那些事他会一点都不介意吗?
还有,既然你重生了,你利用前世知道的信息如果你踏踏实实去赚钱咱也不说什么了,可是你凭什么pua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儿,就这样还能给你包装上一个善良的形象。
简直不能正视“善良”这个词了。
当然,看到这里,咱都知道,这个被人当垫脚石的小孩儿是谁了。
嗯,就是此刻睡得香喷喷小猪一样的向崽崽。
向崽崽是个让人心疼的小可怜儿。
不过,在蔡苗没重生的那一世,虽然一样是早早父母双亡,但是把他抱回家养的那户人家就是白水村大队长的大儿子林保国,也就是林保家的大哥一家,对他还是挺好的。
林保国三个闺女,没有儿子,把向崽崽抱回去虽然确实是有自己的私心,但那个时候大队长这边联系了原主苏辛的娘家人,苏辛的弟弟虽然愿意把孩子领回去,但是他自己也还是个单身的小青年,没办法养一个孩子,苏家其他人又大力反对,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而向南这边当时留的联系方式向南生母继父这边的,电话打过去对方理都不理,这个年头,虽然男娃娃是金贵,但谁家也不容易,最后还是大队长拍板,让大儿子领回家。
林保国一家对向崽崽不差,等到向崽崽亲爷爷恢复工作,向家人找上门后,更是被向家人宠成宝。
向大伯在部队的时候受过伤,丧失了生育能力,向姑姑下乡时候也是遭受过磨难,对婚姻很抗拒,这样一来,向家就剩这么一条苗了,向崽崽是在养父母和向家人的呵护下长大的,长大后也进入部队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
而在蔡苗重生的这一世,因为在向崽崽什么事也不懂的懵懂时期,蔡苗就不停地给向崽崽灌输各种他必须报恩,这个世界只有蔡苗对他最好等等各种思想,又时不时冷暴力向崽崽,导致长大后的向崽崽性格偏执,缺乏安全感,又一心只听蔡苗的话,对蔡苗的要求千依百顺,最后惨被炮灰。
想到这里,苏辛就有把这个蔡苗剁了的冲动!
小孩儿何其无辜,因为一个人的自私冷血,就此改变自己原有的大好人生,还因此连累伤害了自己的至亲家人。
不过,苏辛冷笑,这一世,不同了,不管这个明天要来的知青蔡苗有没有重生,她都不会达到她的目的了,有她和向南在,谁也不能伤害她家的崽崽。
就是可能因为蝴蝶效应吧,前两世原主夫妻是因为雨后去山上找吃的不慎失足摔下山崖而亡,这一世却是因为煤炭中毒,啧,说起来,为了让女主能得到向崽崽这个小炮灰的助力,作者还真是对原主夫妻下手毫不留情啊。
不知道等这个蔡苗来白水村之后看到他们两个还好端端活着会是怎样的反应呢?
真的,很期待啊。
“我说,小苏,你这表情,看起来……”向南挠了下下巴,“挺邪恶的啊,在想什么,跟哥哥说下。”
“去去,”苏辛白了他一眼,站了起来,“你看着孩子,我去做饭,晚上想吃什么?”
“有咸面线吗?有的话炒面算了。”
“有,之前在供销社买的还剩一些,那晚上就吃炒面线,再加个紫菜蛋花汤可以吗?”
“行,我去扯点韭菜。”村民有自留地可以种植各种蔬菜等,知青也有大队划分出来的一小块田地拿来种点平时自己吃的菜,不过那个是属于知青院全部知青的,由知青院的知青轮流去劳作。
苏辛和向南穿过来后,把院子砌起来了,借口要照顾小孩就不来回跑了,干脆直接就在院子下开了一小畦地,种上韭菜小葱芫荽等作物,苏辛还计划着过几天搞点黄豆发豆芽呢。
日子再苦,物质再贫乏,只要努力想办法,还是能让自己过得好点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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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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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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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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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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