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去的时候,鞋上沾着的一颗石子,落入水中,激起了一片涟漪。
等水波纹平静下来。
水中倒影里,我背上背着的,哪里还是几乎没有五官的女养尸?
那分明是一张十七八岁少女的脸,她的长相非常精致,五官更是清秀可人,特别是那双眼很漂亮,甚至有点儿勾人,我从水中倒影看到她的时候,她竟正在冲着我笑。
而且,似乎见我在看她,她搂在我腰腹间的那双手,更不安分了……
“十三,干嘛呢!”
师父的声音,刚烈地从前边传来。
我的脑子里一阵刺痛,回过了神来。
我这才意识到,我背尸的时候,竟在这水坑旁停了下来,站在水潭边,我就一直盯着倒影里背上的女人看,根本没有朝前边再走一步。
阴冷扫过,水坑上波纹再起。
倒影里的那张脸消失,我便迅速加快步伐,到师父那边,将女养尸的尸体,给放了下去。
此时我已经满头大汗了。
说实话。
我很想地看看,背上背着的到底是什么?
可我再看草席上的女养尸,她哪里是刚才漂亮少女的样子?她的脸上,满是白色的褶子,五官几乎如同一条线,双手是惨白的虎皮尖爪状……
师父没说话,只是抬手冲着我的后背上,重重地拍了三下。
我被拍得生疼。
不过,背上那种冰冷刺骨的寒意,倒是减轻了几分。
师父提醒我。
“十三,你忘了?背尸要专心,不能往下看,也不能回头看!”
师父刚才肯定是发现了我的异样,不过,他也并未问我看到了什么,只是这么强调了一句,就让我继续去那牙叔那边,请第二具尸体。
既然是合葬墓,棺材里肯定还有第二具尸体。
我到水坑旁边,牙叔指着棺材里的尸体说。
“刚才那位是陪葬,下边这位才是正主。”
“不过,还真是奇怪了,那个陪葬的是个养尸,这下边的正主,反倒是只剩下了骨头,同一块地,一样的风水,这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总觉得这件事怪怪的。
当年林建国吊死,脚下系着一口棺材,现在棺材打开,里边居然还合葬了一个女子。
这一切,都太不正常了。
我甚至在想,林水堂,或者那梅老太太,他们是真的没有认出我来吗?
偏偏我要开张入行的时候,林素婷穿着红衣服去找我,为了入门,我不得不为林家办事捡骨,我所捡的骨,就是我爷爷的遗骨,事情真的会那么巧合吗?
下意识的。
我朝着岸上,帐篷那边的梅老太太扫了一眼。
我发现,她好像正在盯着我看,我看向她的时候,她的目光移向别处,手上继续搓那翡翠佛珠。
这边。
牙叔在观察着棺材里的情况。
他说。
“十三啊,我看这情况,咱们得绳锁棺,把这口棺材给抬上岸,再捡骨了!”
的确,棺材里林建国的尸体已经彻底腐烂,只剩下了一把骨头。而且,这棺材里有许多其他东西腐烂而成的泥,在水里捡骨,很容易有遗漏。
这种情况,要把棺材弄出去,在外边过筛子。
师父找来一条更长的麻绳,丢给我们。
我还是从这边下绳子,牙叔在对面配合。
很快,一口棺材的上边,被打了两个杠扣,木杠子从中间穿过去,我再喊来林家的几个人,林水堂继续打着黑色油纸伞,罩住棺材,我们合力,把棺材给抬了出去。
棺材吱吱呀呀的,不过幸亏腐烂得不严重,没有散架。
在两条枕木上放好棺材,牙叔拿来了筛子,又从河边提了两桶水,我开始仔细筛选棺材里的遗骨。
这个过程比较慢。
大约一个多小时,所有的骨头都已经被筛选了出来。
陈建国的遗骨,白色泛红,这算是比较好的情况,风水上的说法,主后代发达。
除却一些小的骨头,肯定已经彻底腐烂了外,我总共从棺材里筛选出186块骨头,并做好了排列,然后,就是用糯米酒,洗骨。
每一块骨头都要清洗干净,随后再吃风晾干。
夜里没太阳,还得用火烤。
木炭配上烧烤炉子,效率还是很高的。
骨头彻底干了后,牙叔帮我磨朱砂墨,我提笔,给骨头点红翻新,腿骨和手臂骨,需要用红线绑骨,脊椎骨得用一根柳木棍上下穿起来,以红绳固定好。
头骨最为重要,得把死者牙齿全部拔掉,再用棉纱包好,用黑墨画上五官。
这时候,千万不能点睛。
在其他骨头都已经在金瓮中排列好后,最后把头骨放进去之前,再用墨,给头骨上的那张脸点睛。
点睛后,头骨放好,金瓮里装木炭固定,盖上,封口。
最后。
朱砂笔点瓮,完成捡骨。
林建国的骨头都属于比较正常的红骨,所以,除了那具女养尸之外,捡骨的过程还是非常顺利的,只是,我在做这些的时候,脑海里老是浮现出刚才背女养尸的一幕幕。
我一直都在想,我所看到的那张女子的脸,是她的真容吗?
背尸的时候,真的是那女养尸动了手吗?
想着这个。
我下意识地去看,草席上的女养尸,大半夜的,远远看着都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随后,我从工具箱里,找出一个锤子,跳下水,抡起锤子,下极重的力道,猛地敲在林建国的墓碑上,将林建国的墓碑给敲碎了一个大角。
这是非常必要的一个步骤。
因为,墓主人的骨头已经捡金,下一步,要么主家将那金瓮遗骨供奉起来,要么,找一块新的墓地迁葬,这些,都是事主自己的事,捡骨师不需要管。
但敲碎墓碑,是要告诉原墓主人,这地方已经拆了,以后得去新的坟墓或供奉灵龛。
而这一步,也代表着,捡骨师完成了他的工作。
至于那女养尸,林家人说了,他们自己处理就行了,林素婷联系了一辆火葬场的车,看起来,是准备直接把那女养尸送到火葬场,给火化了。
坟地里出现这种养尸不吉利,一般情况下,都是这么做的。
事情办完。
我去问林素婷,酬劳的事情,林素婷说,她已经把15万的酬劳结给老谢了。
老谢人就在一边,他说,他的银行卡上已经收到了13万的尾款,他还让我看了收款短信,说等他回去了,去银行取个钱,到时候再把现金交给我。
捡骨师的规矩,只收现金。
我心想,老谢就住在隔壁村,他人跑不了,就说没问题。
离开的时候。
我下意识的又看了一眼,草席上的女养尸,顿时,就发现不对劲!
刚才林家几个人,包括那梅老太太在内,都在围着女养尸,似乎做了什么。这会儿,我看到,女养尸身上的那件脱色的红色喜服,已经被换了,换成了一件新的!
林家人到底要干什么?
清冷的夜风,嘶嘶掠过,女养尸身上的红色喜服,也随着风微微的抖动着,火葬场的车早来了,可林家人并未立即将女养尸送上车。
隐约间,我好像看到,那女养尸在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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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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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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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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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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