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颜色骨头的形成,是由地脉、风水等等很多因素决定的,也象征着主家不同的气运。
除此之外,也有一些老坟,挖开后棺材里的尸体没有腐烂。
这种尸体,一般都是荫尸,也叫荫身。
荫尸分两种,一种湿尸,一种干尸。
湿尸就是那种几乎没有腐烂,保存很好,甚至,跟刚下葬的时候差不多的尸体,这种尸体极为罕见,所以,相对来说,完全干枯塌陷的干尸更常见一些。
除了湿尸和干尸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尸体,叫养尸。
养尸一样是没有腐烂的尸体,但尸体却变了模样。尸身整体变胖,就好像,一个普通体格的人从120斤吃到了200斤,变得白白胖胖的,很是诡异。
此刻,林建国的棺材里漂着的,就是这种养尸。
而且还是个女养尸。
因为变成了养尸,女尸的脸看起来差不多有一个小脸盆那么大,五官,几乎全都变成了一条缝。她的身上,还穿着一件已经严重脱色的红色喜服。
看样式,就是我们这边农村结婚穿的那种中式的新娘子礼服。
女尸的双手,漂浮在身前水面上,那动作,像是要抬手抓人似的。
她的那双手也严重膨胀,五指都快连起来了,皮肤上尽是褶子,这一幕,一下子让我想起了虎皮凤爪那种卤味儿,只是这一对是大号的。
牙叔一把将棺材板调转方向,让天板横在棺材上。
我和他一同看向林水堂。
我问。
“林先生,你确定,这是你家的坟吗?”
林水堂也是一脸懵,根本不知道他父亲的棺材里为什么会有个女人。而且,那女养尸的模样着实有些吓人,他打着伞的手,都在抖。
“是,这是我爹的坟,墓碑都没错啊!”
那墓碑我之前也看了,确实没错。
师父在岸上,他看向帐篷下的梅老太太,问。
“梅老太太,这怎么回事啊?”
女养尸的样子很吓人,现场林家的人,脸上除了惊讶之外,更多的是恐惧,他们没一个人敢靠近过来看,只有梅老太太起身,扫了一眼,看起来非常的淡定。
她还有些不耐烦的解释。
“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建国他去世得早,那会儿请风水师给他看的坟地,又离家太远。当时,我就给她找了个伴儿,一块儿下葬了!”
“你们不是捡骨先生吗,这都没见过?”
“既然那丫头的尸体还在,你们就一并捡了就是了,这还用问?”
听梅老太太的语气,竟把这种事情当成稀松平常的小事。
我也没想到,当年我出生的时候,我爷爷下葬,棺材里居然还合葬了一个女子。梅老太太给他故去的老公找伴儿,这种事,别说见过,听我都是第一次听。
看林水堂的反应,以及林家其他人的反应,这事,恐怕只有她梅老太太一个人知道。
师父也不再跟那梅老太太废话,就递过来一根麻绳。
我知道这什么意思。
有养尸的话,作为捡骨师,我得把尸体给背出去。
我接过麻绳,也不再说什么,就用绳子,从女养尸的腰部下边穿过去,牙叔在那边接绳子。我俩配合得很娴熟,很快就把这具尸体给捆好了。
碰到尸体的时候,那滑滑腻腻的感觉,是真的让人头皮发麻。
岸上那边。
师父看了一个位置,已经铺好了一张草席。
我需要把女养尸,给背到草席上,深吸了一口气,定了定神,我抓着麻绳的一端,扯在肩膀上,双手均匀用力一拉,就把女养尸给扛在了我的肩膀上。
背后那触感,真的是绝了。
可遇到荫尸,养尸什么的,捡骨师就得背尸,这是规矩。
稳住身形后。
我开始背着尸体,从水里往岸上走。
这还是我第一次背尸,而且是一具女养尸,说不害怕,那绝对是骗人的,我这会儿都感觉,那尸体上的阴冷都已经透到了我的骨头里,我的腿,都忍不住直打摆子。
从水中上岸走到草席那边,大约四五十米的距离。
我想,很快就能过去,可背着尸体走路,那步伐比我想象中要沉重得多。
我咬牙,硬着头皮往那边走,上岸后,大约走出去十几步的时候,我突然感觉,一双手,从后边抱住了我的腰!
我脑海中一个激灵。
我背上背着女养尸,除了她,还能有谁?
不会吧,那可是尸体,就算是养尸,也只棺材里的环境造就的,已经死了,它还能动了不成?
我下意识的,就想要往腰部看。
可是,我很快就想到,师父说过那背尸的禁忌,在背尸的时候,背尸人绝对不能回头看,也不能低头看,要一口气,把尸体背出坟坑,放在草席上才行。
然而。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我距离那草席越来越近的时候,我甚至开始感觉,那双手竟在我的腰上,摩挲了起来……
这个季节,天气还热。
我上身穿个短袖,下半身就穿个大裤头,被摩挲了几下后,我又感觉,那双滑溜溜的手,竟然还想往我下边去……
我腿都要软了,好悬没摔在地上!
一个身体趔趄!
我脚下赶紧补上步子,可就是这个间隙,我无意中往下边扫了一眼,就一眼,我看到,在我腰腹部位摩挲着的,是一只白皙若玉的手。
竟不是刚才那双惨白色虎皮鸡爪的样子!
这什么情况?
看了一眼之后,我有些无法控制自己,就又看了一眼。
果然,那就是一双十七八少女的手,皮肤极好,骨节修长漂亮,除了过于白了一些之外,与活人的手无异!
这让我有了一种错觉,难道,我背上背着的是个年轻女子?
她的手,都这么漂亮,她的相貌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忍不住胡思乱想。
而且,在我视线移开后,抱在我腰腹部的那双手,还是没有停下来。
这位置,距离草席只剩下不到二十米了。
我咬了咬牙,让自己集中精神,继续往前走。
前边草窝子旁,有个小水坑。
我默念着,让自己不要再多想,我告诉我自己,刚才看到的那双手,肯定是错觉,我不能再低头或者回头看,那是禁忌,可是,在我准备跨过水坑时,还是忍不住低头,冲着那水坑里,看了一眼。
那一刻。
我的心几乎都提到了嗓子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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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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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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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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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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