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的高档的风月场所大多在这条街上,而每一座青楼都装饰得瑰丽辉煌,一踏进南平街,苏时立即感受到那种浮华奢靡。
街上的人并不多,因为人大多在楼院之内,不时有丝竹声、调笑声以及各种暧昧不明的声音从楼院里传出来。
虽然这南平街林德赵荣二人跟着苏时来过几次,但依然让他们向往沉迷不已。
以前的苏时其实对这种地方并没有多大兴趣,如果不是这两人怂恿,他根本不会来这种地方,而且即使来到这里,也只不过是喝酒听曲。
因为日子太过无聊,所有苏时对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反而兴趣更为浓厚,林德和赵荣也经常投他所好,不时送给他一两件新奇的东西,苏时自然高兴,越发将这二人视为知已。
莳花馆在京城所有风月场所里绝对三甲之内,所以比其他建筑更为高大,也更加富丽堂皇,虽然苏时他们以前并没有去过,但莳花馆太过出名,苏时他们不费吹灰之力找到了。
来到莳花馆前,林德赵荣两人兴奋不已,这二人皆是好色之徒,听说这里的姑娘色艺双绝,远非其它地方可比拟,因此早就想来这里风流一番。
只不过苏时觉得在哪里都可听曲喝酒,所以几次来到南平街,虽然两人多次怂恿,他却不以为然,几次都是随便找了一所楼院喝酒,而这让林德和赵荣暗恨不已。
如今好不容易说动苏时,林赵二人相视一笑,觉得如果今日不好好宰一下苏时都对不起这几日他们对苏时的想念之情。
莳花馆门外的迎客早就炼成一对金晶火眼,当苏时三人出现在门前,立即知道苏时是一位贵客,至于他身后两人,虽然不入他法眼,但见到他们与苏时同行,也自然表现的恭恭敬敬。
“三位贵客驾到。”
随着迎客的高声叫唤,苏时立即闻到一股浓烈得几乎让他反胃的香味,然后看见一位成熟得几乎快滴出水的莺花迎了出来,脸上流露出职业般的微笑。
她面带媚意的打量了一下苏时三人,最后将目光落在了苏时身上,几声娇笑后,说道:“奴家翠浓,见过三位公子。奴家见三位公子面生得很,想必是第一次来我们莳花馆。”
她边说边抓住苏时的手,然后整个身子几乎都要靠在他的身上。
林德知道苏时并不喜欢这样,甚至有些厌恶,正要开口,谁知苏时轻轻一带,将翠浓拥入怀中,有些腼腆的说道:“这风月之地我们是第一次来,姐姐可要好好关照小弟。”
翠浓见他手法如此熟练,忍不住鄙夷他一眼,鬼才相信这是你第一次来这烟花之地,恐怕这是你今天第一次吧。
翠浓不动声色,轻轻握住苏时那双欲要作怪的双手,笑道:“公子请放心,莳花馆必定会让公子称心如意。”
苏时在她耳边轻笑道:“那姐姐呢?难道姐姐就不能让在下称心如意?”
苏时虽然被翠浓抓住双手,然而他的手指却不老实,在翠蝶手掌心上轻划,引得她娇笑不已。
虽然翠浓年轻时也是馆里的头牌,但岁月流逝,昔日的花容月貌也成了明日黄花,已经少有恩客上门,现在只能做迎来送往的事。
在她的卖笑生涯也曾见过无数客人,倒还没有见过像苏时这样古怪的客人。
像苏时这种年少多金,而且身份高贵的人,来这风月场所必然会找年轻貌美的女子寻欢作乐,一般都不会正眼瞧她们这种年老色衰的人。
但苏时却没有嫌弃她的意思,而且无论表情行为都是自然而发,没有丝毫做作,唯有花丛中的老手才能有如此功力。
即使翠浓阅人无数,此时也不得不对苏时重新评价,这苏时看似只有十五六岁,但他的经验之老到,只怕连二十五六岁的人都要甘拜下风。
“莳花馆里万千佳丽,均可任君品尝,姐姐却是老了,公子休要取笑奴家了。”
苏时此时正色道:“看姐姐不过只比我大一两岁,怎可说自己老了。”
看着苏时一本正经说着假话,虽然知道这是采花的老手的常用手段,翠浓依然掩口轻笑不已。
而林德和赵荣在一旁看得瞠目结舌,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一切。
虽然说以前苏时也曾来过这种烟花之地,但每次都只是喝酒听曲,虽然偶尔也会与陪酒的女子调笑一番,但言语乏味,常让陪酒的女子如坐针毡。
但今日苏时却如同开了窍一般,不但动作手法行如流水,就连嘴巴也仿如抹了蜜糖一般,说起话让人如此受用,连莳花馆里的老妈妈都有些承受不了。
翠浓牵着苏时进入了莳花馆,一走进馆里,就连苏时都忍不住叹为观止。而林德和赵荣更是如同没见世面的人,贪婪的望着里面的一切。
与金碧辉煌的外观相比,莳花馆里面的布置就要高雅得多。
莳花馆为三层木制建筑,里面是井字结构,每一层都经过精心设计布置,让客人进来便有一种舒心放松的感觉。
一层为宽敞的大厅,中间有一张硕大的圆台,显然是表演歌舞才艺的地方,围着圆台摆放着三十余张桌子,桌子之间均有绿植相间,不但让里面的客人心安,而且显得无比雅致。
二层有三十二个房间,每一个房间皆是以花为名。
而第三层则是莳花馆四大花魁的居所,每一位花魁的居所都独占一个方位,而且各自皆有楼梯与二层相连,隐隐有分庭抗礼的感觉。
苏时正在感叹之际,翠浓问道:“公子要在大厅欣赏歌舞还是登楼独自观赏?”
苏时笑道:“可登几楼?”
翠浓回道:“二楼随公子心意,若是要登上三楼,这就不是奴家所能作主。”
苏时一时也来了兴趣,忍不住问道:“哪谁能作主?”
翠浓微笑道:“公子若想登上三楼,那就需要其中某一位花魁的邀请才能上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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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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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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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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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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