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行与不行,先让陆曼听听再说。
想到这里,邱索说道:“小曼,我也有一首曲子,你愿不愿意听听?”
陆曼扬起了眉头,不相信地问道:“邱索哥哥,你也会唱曲子?”
邱索笑了笑:“会唱一点点,但不知你喜不喜欢听,要不算了,还是你自己继续吧。”
前世的邱索,其实也挺喜欢唱歌的,只是没有系统学习过。
“不行不行,不管是什么,我都想听你唱给我听。”陆曼哪里会愿意放过这样的机会。
邱索也不扭捏,先轻咳了一声,然后开始唱了起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只听了几句,陆曼仿佛是受到电击一般,直瞪瞪地盯着邱索那一张一合的嘴唇。
她真的不敢想象,这歌声竟是从邱索的嘴里传出来的。
好听,真是太好听了,她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的曲子。
突然,陆曼激动起来,这要是去京城比赛,唱这首曲子,那不会惊呆所有的评委吗?
邱索唱完了,看向陆曼,却见陆曼的眼眶里噙满了泪花。
见邱索这样看着她,陆曼尴尬地用手抹了一下眼眶,不好意思地笑着道:
“我都听痴迷了,不知道为什么,眼里竟没来由地有了泪水。”
邱索也没想到,这首歌竟让陆曼这么激动,问道:
“怎么样?这曲子你如果带去京城参赛,适合吗?”
陆曼激动得真想一把抱住邱索,但理智又告诉她不能这样轻浮。
只是使劲地点头道:
“适合,太适合了,邱索哥哥,我从没听过这么好听的曲子,这曲子是谁教你的?”
邱索厚颜无耻地道:“我自己平时瞎唱的。”
“什么?是你自己作出来的?”陆曼瞪大了眼睛,根本就不相信。
又说道:“不可能,你不是没念过书吗?”
邱索摇头道:“我从没说过我没念过书啊,说实话,我念过书,也识字,所以……”
“所以,你还会作曲子,还会写歌词对不对?”陆曼抢着说道。
她回忆了一下从认识邱索以来,两人一起说过的话。
邱索还真没有跟她说过他没念过书的话。
一切都是她自己臆想出来的,说是要他跟着自己学识字,那也是她自己先提出来的,邱索就跟着说了。
“太好了,邱索哥哥,快,快将你刚才唱的这首曲子和歌词写出来,我一定要学会这首歌,到京城,我就唱这个曲子。”陆曼急切地说道。
邱索却说道:“歌词我能写出来,但曲子我不会写。”
陆曼摆手说道:“没事,你把这首曲子教给我唱,我自己再写出曲子来。春兰,快,快去给邱索哥哥取文房四宝来。”
邱索举手阻止陆曼说道:“别,我们直接去书房吧。”
现在陆曼这一身行头,那裙摆都拖到了地上,真不适合在这里写,万一墨汁弄脏了她的衣服就不好了。
陆曼有自己的书房,兴冲冲地带着邱索进了书房,不顾自己的长袖衣裙,她就要亲自给邱索磨墨,却被邱索拦住了。
邱索自己磨墨,亲自提笔用小楷写下了这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自然,邱索的字和词,再次惊着了陆曼。
这字,苍劲有力,有书法家的风骨,这词,意境深远,像是表达了对某个人的思念之情。
转朱阁,低绮户?
这邱索以前都是生活在农村,哪里来的朱阁绮户?
这要是他写出来的,那就只有在她家才会见到这些。
难道,邱索哥哥是到了这里才写的?那……思念的人会是谁呢?
大才,眼前的邱索哥哥,竟是一位文武大才,人还长得这么高大,这么俊美。
一朵红霞再次飘上了陆曼的脸颊。
趁着邱索写词的空档,陆曼回到自己的闺房,换了一身平时穿得衣服出来。
然后就坐到了古琴的前面。
等邱索写好之后,陆曼就让邱索一句一句地教她唱。
一边唱,陆曼一边开始拨弄古琴的琴弦,一首非常优美的曲子就在陆曼的嘴里和古琴上流趟出来。
邱索只教了陆曼两遍,陆曼就完全会唱了。
又自己根据这歌曲,设计好了前奏,还问邱索对这段前奏设计得怎么样?
邱索回忆了一下这首歌前世王菲唱之前的前奏,于是干脆哼哼起来,“滴滴……哒……”
将前奏哼完,陆曼十分惊喜,按邱索的前奏弹奏了几遍,大呼:“邱索哥哥,你真是太神了,居然连前奏也哼得这么完美,没说的了,到了京城,这首曲子一定会一鸣惊人的。邱索哥哥,你还有其他这么好听的曲子吗?”
邱索摇头,装着认真思考了一下后说道:“小曼,这是我闲得没事,就写了这首词,然后又觉得要是能谱成曲子,一定很好听,就试着哼哼呀呀地唱了,这是偶然所得,作不得数的。”
“我不信,这首曲子,你要说是你自己做出来的,除非是你到了我家之后才做出来的。转朱阁,低绮户,你能告诉我你会在哪里还转朱阁吗?”
邱索一愣,只知道装b了,这不是要露出马脚来了吗?没有办法,得想个办法圆回来。
想到这里,邱索只好说道:“好吧,我承认,我是来过你家后才写出来的。”
“那你以前就没有过其他的歌曲了?”
邱索没有办法,认真想了想,只得又唱了一首《鹊桥仙(纤云弄巧)》: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同样的,陆曼又让邱索将这词先写下来,她再跟着唱。
唱着唱着,陆曼的脸竟又红了。
她想到了这次自己要远赴京城参加红袖会,而邱索哥哥又不能陪着她去。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难道这是在暗示自己,他会一直都像牛郎织女一样等着自己吗?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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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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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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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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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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