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曼,什么是红袖会?”
陆曼不解地看着邱索,仿佛在说,这么大的事,你居然不知道?
见邱索一副认真请教的样子,看起来是真不明白,她还是解释道:
“就是家里长辈有当官之人,年满十二岁又未出嫁的女子,每年都可以参加的一次比赛。”
“参加京城比赛之人,都可以获得一百两以上的银子,第一名有一千两银子,要比赛舞蹈、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等,你没有听说过吗?”
邱索感到奇怪,在古代,不是都讲究女子无才便是德吗?难道这个大盛朝有一些不同?
他又想到了自己的母亲也是识字的,听说小时候还念过不少的书,难道母亲也是来自官宦之家?
想到这里,邱索问道:“倒是听说过,还听说你是湖广省红袖会的第三名,小曼,我想问一下莫非现在的皇帝不反对女子吟诗作赋之类的?”
“反对?为什么要反对?”这次是轮到陆曼反问邱索了。
在后来的谈论之中,邱索这才知道,这个朝代果然与他前世学的历史有一些偏差。
这大盛朝虽然女子不能考科举,不能当官,但还是提倡女子进行学习的。
只不过,也只有一些贵族女孩子才能享受到这项待遇。
因为普通人家,连男子都没有念书的机会,更别说是女子了。
据陆曼说,这红袖会每年都会举行。
大盛有十三个行省,每年的五月份,各省会自行举行红袖会,只有每个行省的前十名才有资格去京城参加比赛。
今年定在十一月二十日在京城举行,到时候会有很多人到场观看。
而且还会比出名次,第一名称金袖,第二名称银袖,第三名称铜袖,第四到第十名都称广袖。
赢了的人会名声大噪,将来能嫁一个好人家,而且还对家里长辈的官声有好处,那是相当于有加分项的。
去年,就是一个叫金宛的女子获得金袖之名,赢了一千两银子不说,她爷爷金正科还由户部郎中升为了户部侍郎。
想到陆孝原年底将接替知府之位,估计陆曼去参加京城的红袖会,对她爹爹的升迁也有锦上添花的作用。
邱索分析,因为这个年代没有女子科举,又要鼓励女子学习,那个什么红袖会,也就是皇帝鼓励女子学习而提供的一个比赛平台。
只不过这个平台的条件也实在苛刻,一是未婚女子,二是家里还要有人当官的才能参加。
邱索当然不能现在就答应陆曼,他还有这么多的事,医馆还没有开业,酒坊也没有建起来,还有大林村要处理将邱佳义的那些家产给大伯。
“小曼,最近我的事情太多,这红袖会我可能无法陪你去参加了。”
陆曼听后有些失望:
“邱索哥哥,你武艺高强,京城那么远,我还没有去过,要是有你保护我,我就一点也不害怕了。”
邱索突然想到,陆曼现在最重要的应该是准备比赛才对,可他却在浪费时间陪她练武,这要是她爹知道了,岂不会怪自己?
“小曼,你马上要去京城参加红袖会了,这阵子你还在跟我练武,岂不耽误你准备比赛了?”邱索自责地说道。
陆曼轻轻叹了口气,说道:“邱索哥哥,其实,我对这次比赛没抱什么希望了,前段时间因为被蛇咬伤,耽误了那么多时间,这会儿赶也赶不过来了,这次去京城,估计不被贻笑大方就不错了。”
听得出来,陆曼很遗憾。
也是,这么关键的时刻,别人都在抓紧时间备赛,她却躺在病床之上,邱索对于她这种落寞的心情也很容易理解。
不过不知道便罢了,既然现在知道了,那就不能再耽误她的时间了。
“小曼,你什么时候启程?”邱索突然问道。
“爹爹给我定下的时间是十月初三动身,到时候三哥,还有一些家丁会陪着我去,所以我想邱索哥哥也能陪着我去。”
十月初三动身,今天才九月十四,离动身还有半个多月的时间,那现在就更不能耽误了。
“小曼,我真走不开,不过,还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你更应该抓紧时间应付红袖会了,这武艺我暂时不能教你了。”
“不,邱索哥哥,你教我嘛,比起参加什么红袖会,我更喜欢跟你练武。”
邱索只好哄着这个千金大小姐道:
“小曼,你是今年湖广省的第三名,虽然因病耽误了一些时间,但你的基础摆在那里,不能轻言放弃,等你回来之后,有的是时间练武。”
“对了,我们不是说好吗,除了我陪你练武,你也要教我识字那些的,要不今天就不练武了,我想看看你那些参加红袖会的本事,不知我有没有这个福气?”
邱索怕哄不好陆曼,连感情牌也打出来了。
果然,听邱索这样一说,陆曼又想到这邱索连什么是红袖会都不知道,肯定是非常想看她跳舞弹琴那些。
“好吧!不过你答应了我的,以后,你还是要教我练武的哦。”
邱索连连点头:“一定,我向小曼妹妹郑重作出保证,保证在你比完赛回来之后,好好教你练武。”
陆曼高兴地咯咯一笑,不再强行要求去练武了。
她先是回闺房换了一身行头,再出来时,让邱索顿时眼前一亮。
眼前的女子,分明就是仙女下凡而来。
只见她身着淡绿色的长裙,裙上用银丝勾出几朵祥云,下摆上是一排海水云天图。
胸前用淡黄色锦缎裹着,露出迷人的曲线,长长的袖子上绣着淡蓝色牡丹,举手投足如风拂杨柳般婀娜多姿。
没有音乐,陆曼就自己一边唱一边翩翩起舞。
“风未动,蕊已动,满园玉兰香气送。身似梦,明月涌,翠髻朱颜歌舞弄……”
是那种长长的音调,陆曼的音色很好,吐词也很清晰,只是那种每个字都要拖很长的音的曲子,邱索却是听得怪怪的。
但陆曼那舞姿真的是迷死个人了,灵动,飘逸,清雅,灵动得仿若手持琵琶的飞天,飘逸得有如漫天轻扬的雪花,清雅却似凌波微步的仙子。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邱索看得都痴迷了,突然就想起了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一曲终了,陆曼得意地问邱索道:“怎么样,我跳得好看吗?”
“跳得太好看了,比仙女都好看。”邱索实话实说道。
“咯咯咯,邱索哥哥真会夸人。”陆曼害羞地笑着说道。
可邱索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陆曼不喜欢听了。
“只是你那歌,我听着不是很喜欢……,当然,你还是唱得非常好。”
邱索说出前半句,意识到自己唐突了,赶紧又说了后半句进行弥补。
可陆曼却不干了。
“这歌是宫中的乐师传出来的,听人说,我还是唱得非常不错的呢。”
邱索赶紧接着自救,连连点头:“嗯嗯,我不懂,瞎说的。”
却又听陆曼说道:“邱索哥哥,其实我也不很喜欢这曲子,可比起其他人唱的那些,我也就更喜欢这首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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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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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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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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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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