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舞蹈被她视为生命那般重要,但因为封誉再三要求,让她别抢了霍浅冰的风头,她干脆连舞都不跳了。
她喜欢吃螃蟹,但因为封誉不喜欢那股腥味,她宁愿从此不再吃这种食物。
她口味清淡不喜辣,但因为封誉喜欢吃辣味,她为了饭桌上不扫兴,学习吃辣吃到胃痛进医院……
要是换了以前,封誉这样深情又委屈地表达感情,叶铃兰早就感动得稀里哗啦。
但现在的叶铃兰,听到封誉说出这种话,只剩下无尽的反胃。
恶心且油腻!
她冷着脸后退几步,尽量和他拉开距离,“封誉,你说的这些都与我无关,我也没兴趣听。”
封誉错愕。
叶铃兰这样的动作分明就是嫌弃他。
曾经那么相爱的两个人,怎么会走到这种地步?
封誉惊惶不已,伸手想去拉她。
赵时屿适时站出来,神色间都是冷然,“这位先生,你再对我女朋友纠缠不清,我马上报警。”
“什么你的女朋友?”封誉脸上布满戾气,“她是我的女人!你知道她曾经为我怀过孩子吗?她还为了我自杀过,她以前有多深爱我,你一点都不知道!你这个连中国话都说不清楚的假/洋/人,有什么资格站在她身边成为她的男朋友?”
叶铃兰脸色微沉。
要是她真的跟赵时屿谈婚论嫁,封誉这段话,足以毁掉赵时屿对她的所有好感。
也能轻易杀死她好不容易重新获得的这份新感情。
这个男人,比霍浅冰和顾青雅更加恶毒!
但叶铃兰连生气的力气都懒得花,只是有些疲倦看向赵时屿,“我们马上回家好不好?”
赵时屿有些同情地看看叶铃兰,立即拍拍她的手背以示安慰。
“嗯,我们回家。”
他正准备把地上的东西拎起来,却被封誉拦住。
“姓赵的,你听不懂人话吗?铃兰是我的!我是她第一个男人,她不可能会爱你。”
“你叫封誉是吧?”赵时屿终于看向他,连中文都懒得说,直接说英语,“从你的描述里,我知道你辜负了一个全身心爱你的好女人,现在你只想不择手段只求对方对你垂怜,可是对方不理你,于是你恼羞成怒口不择言,毫无教养风度尽失。你真可怜!”
封誉浑身一僵,伸手去拎赵时屿的衣领,“你说什么?”
“我说,你刚才说的那些话,只会让我更加清楚地意识到,铃兰有多好。现在这时代,真心这种东西多稀罕?我以后只会加倍加倍去珍惜她,绝不让她再受到半点伤害。”
赵时屿挥开封誉的手,动作优雅地把衣领抚平,之后把地上的东西拿起来。
“封誉,你的深情来得太迟,不但不值钱,还会让人特别不舒服。既然以前不珍惜,现在就不要出现犯/贱找骂,你好歹是个大家族的继承人,不应该连这点自觉和风度都没有。”
封誉愤怒的眼神一点点暗下来。
他明知道,不管他再做什么,叶铃兰都不可能再原谅他。这样一直纠缠着不肯放手,不过是因为他只有这么做,才会觉得活着仍有意义。
见他终于不再纠缠,叶铃兰说:“我们走吧。”
进了电梯,他们很快消失在视野里。
封誉在原地站了很久,才慢慢转身回到车里。
他自以为深情地等了那么多年,用近乎自虐一般的手段,让自己每天在辛苦和难受中醒来。
以为这样可以赎罪。
可是他连自己都感动不了。
自己都觉得恶心!
他靠在椅背上仰着头,回忆起以前,叶铃兰还围在他身边打转时,他却满脸不耐烦,对着她要求这要求那,还要求她事事让着霍浅冰。
因为换错的事,叶铃兰被赶出叶家,他还整天用这件事来打压她,让她更加听他的话……
封誉把手背压在眼睛上。
简直不敢相信,那样的人竟然是他封誉。
曾经的自己真是连狗都不如!
赵时屿和叶铃兰回到家,就开始动手做吃的。
见叶铃兰闷闷不乐,他也识趣的没有问封誉的事,也不问那个叫莫桑的事。
他感情线比较单一,完全不想共情这种奇怪的三角关系。
赵时屿在厨房把饭菜都弄好了,才温柔地去喊叶铃兰来吃。
喊了几声没有人应,他奇怪地走出去。
却看见叶铃兰正对着手机发愣,再仔细去看,她在哭。
赵时屿连忙走过去,“怎么了?”
叶铃兰吸了一下鼻子,摇了摇头,“没什么,我肚子饿了,可以吃饭了吗?”
她跟着进了饭厅。
赵时屿马上把饭菜都端上桌,两荤一素一菜汤,色香味俱全。
叶铃兰却像没看到这些东西,只顾着低头吃饭。
赵时屿夹了一筷子鱼肉,又把鱼刺挑出来,才放进她的碗里,语气里不自觉带了点温柔和怜惜。
“吃点菜。”
叶铃兰紧绷好几天的神经彻底松掉了。
她放下筷子,突然哭出声来。
“怎么了?”赵时屿连忙拿纸巾给她,又手忙脚乱地安慰她,“发生什么事了?”
叶铃兰拿出一串东西。
是一串佛珠。
原来,是莫桑叫了跑腿,把这串佛珠送回到她手里了。
而且还发了一条信息给她,真诚地祝她幸福,还说如果结婚一定要给他发请帖,看到她找到归宿,他替她高兴。
叶铃兰和莫桑之间唯一的牵绊,因着佛珠的归还,似乎也彻底断了。
赵时屿的汉语实在差劲,听了半天,只听了个大概,又看看她手里的有特殊印记的珠子,大概也明白了是什么意思。
他抱着叶铃兰,一遍一遍地拍她的后背,安慰她,直到她情绪没有那么激动了,才问——
“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勇敢点,和他在一起?”
叶铃兰吸着鼻子,声音哑得厉害,“莫桑很喜欢孩子。”
赵时屿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难道你不想生孩子?还是说你讨厌孩子?”
可是,刚才封誉不是说铃兰怀过他的孩子吗?如果讨厌,怎么会怀上?
叶铃兰难受地说:“我不能生。”
当年怀着封誉的孩子,跟着封匀庭去荒岛上避世,因为医疗条件太差导致流产,伤口也没能护理好。
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怀孕了。
她配不上莫桑。
赵时屿这下子全都明白了。
就像他和小野一样。
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孩子,永远都过不了母亲那一关,所以才会想找叶铃兰来假结婚,之后等“孩子”生下来,再找个借口离婚。
他想了想说:“你比我还惨,至少我们还能假结婚,你这事用假结婚也没办法解决啊。”
叶铃兰:……
这个男人真是一点都不会安慰人!
她更想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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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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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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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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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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