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时屿靠得太近,身上特殊的香水味钻进呼吸里,叶铃兰连忙朝外挪开几步,离他远远的。

  虽然他们现在关系不错,但她仍然不习惯他这种突然的亲近。

  “你别乱打听我的事。”叶铃兰皱着眉,“东西都买齐了吗?买齐就走人,没齐就接着找。”

  “真冷血!”赵时屿努努嘴,“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快要跟我结婚的女人。”

  “我本来就不想跟你结婚。”叶铃兰翻白眼,“要是不满意,你再去重新找一个。”

  “别!”赵时屿双手合十做恳求状,“我错了,女朋友大人别生气。”

  他拉着叶铃兰的手,“走,我刚才看到那里有很新鲜的黄脚立卖,你不是就好这一口吗?我们现在就过去买,晚上我亲自动手做给你吃!”

  叶铃兰挣了挣,发现没能把手挣开,最终没管他,任由他拉着走了。

  莫桑从另一排货架走出来,远远看着他们的背影,眉心拧得很紧。

  他们看起来很甜蜜,而且铃兰在那个男人面前,状态很放松。

  这和封誉在一起时是完全不一样的。

  那个疯子。

  莫桑想到封誉,突然有些担心。

  现在铃兰得到幸福,他虽然难过但是真心替她高兴,怕就怕封誉知道后,会跑来发癫。

  不得不说,莫桑担心的事,还真的发生了。

  霍浅冰被封誉捞出来后就直接回国了。

  她自诩是高贵的千金,在拘留所那种地方待过之后,自己就变得特别脏,丢脸极了。

  回国后一直待在家里不敢出来见人。

  而封誉,一次都没有来看过她。

  他还是像先前那几年一样,像个痴汉似的守在叶铃兰住过的那套公寓楼下,却连一次都不肯来看看她,安慰安慰她。

  霍浅冰越想越愤怒。

  凭什么她耗尽所有努力去争去抢的男人,就连叶铃兰已经弃之如垃圾的男人,却一点机会都不肯给她。那个男人甚至像块望妻石似的,日日夜夜盼着那个女人能回头。

  霍浅冰秉着自己得不到幸福,别人也不要好过的念头,把叶铃兰回国的事情告诉了封誉。

  她恶毒地说:“叶铃兰交了新的男朋友,没你帅,但看起来比你贵气。人家那是从小到大在富贵堆里长大的贵公子,一眼就看出来是那种极有教养的人。”

  “不像你,就算最后争到了家产,也改变不了你是私生子的事实。叶铃兰她是个假千金不错,但人家也是从小到大,真金白银娇养着长大的千金,肯定更喜欢里外如一的。你这种假斯文,配不上她的。”

  封誉瞬间就被激怒,马上让人去打听。

  赵时屿虽然在国内算不上很有名,但他回国的动静挺大,是为了跟进一个大项目,商业圈里多少都能闻到风声的。

  要打听他的信息很容易。

  封誉打听好消息,就守在赵时屿住的那个公寓区。

  他手里捏着一支烟,有些烦躁不安,因此并没有点燃烟的念头。

  等赵时屿他们回来时,他手里的烟已经被捏到变了形,人也变得烦躁不堪。

  终于等到了那台车,他马上跟着开进小区里,一路往车库去。

  然后——

  他就看到了叶铃兰跟一个男人手拉着手,拎着大堆小堆的东西。

  封誉把车窗降下,听到赵时屿用英语说:“今天辛苦你,等会儿回到家,你就坐着看电视,刷手机,或者做点别的都行。我保证做出一餐让你满意的晚餐。”

  叶铃兰淡笑:“嗯,我等着。”

  二人相处得很融洽,看起来正处于甜蜜期。

  赵时屿左手拎着一大堆东西,一看就是新购置的住房用品。

  而且他还伸手去拿叶铃兰手里的,“我是你未来老公,怎么可能让你吃这些苦头?拿来,这些苦力不用你来做的。”

  叶铃兰手一缩,无语地笑道:“这算什么苦力,我只是替你分担一点重量而已,你太夸张了。”

  赵时屿一脸感动,“铃兰,你对我太好啦,我总感觉我选对了结婚对象。”

  叶铃兰:……

  干脆闭口不语,懒得再理他。

  他们看起来就跟普通朋友一样相处,可是落在封誉眼里,简直是拿刀在他心上割。

  叶铃兰已经多久没有正眼看过他?

  后来的回忆里,她都是恨不得远离他,哪怕跟他多说一个字都会显得极其不耐烦。

  他不明白,为什么现在她可以对别的男人这样笑?还笑得这么好看?

  他痴痴地等了这么多年,她怎么能说交新男友就交新男友?

  而且听他们说的,马上就要结婚了?

  他不允许!

  封誉眼见他们越走越远,但‘打情骂俏’的动作却一点不减,心头怒火顿时遮了眉眼。

  他下车追过去,远远叫了一声:“叶铃兰!”

  听到这个声音,叶铃兰的脚步顿了一下。

  但她只淡淡地转身,眉心也有一抹不高兴,然后语气不耐地说:“是你?”

  这么多年刻骨的思念,再度相逢,封誉无法接受叶铃兰对他是这种态度。

  他几步走到叶铃兰面前,把赵时屿拉着她的手用力分开。

  “铃兰,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这种质问的语气,让叶铃兰更加烦躁。

  赵时屿立即放下手中的东西,站到叶铃兰面前挡住她,同时问:“这谁?”

  叶铃兰拉了一下他的衣袖,低声道:“没事,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而已。”

  封誉攥紧了拳头。

  以前她至少还会恨他,会讨厌他。现在的他,竟然成了无关紧要的人?

  他一脸难受地看着她,想看看她眼里对他还有没有一丝丝的留恋。

  就听到她好笑道:“封誉,我们现在连普通朋友都不是,我去哪你也能管?”

  封誉红着眼道——

  “你一声不吭就离开,一走就三年。你知不知道,这三年我是怎么过的?”封誉低吼出声,眼睛布满血丝。

  “我每天晚上睡不着觉,我买下你住过的公寓,可是在那里我更加睡不着,我总想着你孤身一个人的模样,越想越心疼。”

  “于是,我只能把你住过的公寓里的灯全都打亮,然后在车里坐着,就公寓楼下,这样至少还能骗一下自己,你还在我能看得到的地方。”

  “铃兰,我已经三年没有睡过一个完整的觉,每天醒来四肢都是僵硬麻木的,因为车里的空间太小,睡得很不舒服。”

  封誉一字一句地控诉着,又委屈又难过。

  就好像叶铃兰是个辜负他真心的渣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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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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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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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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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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