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麦麸,这不是今年刚打下来的吗?”老徐指着一边的大袋子。
白娇娇看着那些猪,看起来还不像成年的样子:“徐叔,这个圈太脏了,猪容易生病。”
老徐听白娇娇非但不像村里的那些小姑娘怕他,还叫他“徐叔”,心一下子就软了,猛吸了一口气,还特意把声音放轻了:“你个小丫头,猪圈还能有多干净。”
“猪圈干净了,对猪也好,今天大队长还说想让母猪多下点崽呢,猪多了,猪圈脏的话容易生病。”
“就这几个我都看不过来了,还多下几个,哪有那么多吃的喂这些张口兽啊?”
老徐话是这么说,但是看他笑着的模样不像是生气,还像是在逗白娇娇玩。
“找人来帮着收拾啊,咱们村有的是干活不顶用的,直接让大队长发配过来算了,让徐叔你看着他们,干的不好抽他一棍子。”
白娇娇很满意这个猪圈的氛围,让于文礼过来正好。
老徐哈哈一笑:“你倒是比李立德还狠些。”
老徐只负责喂水喂饭铲猪屎,但是从来没干过挑粪的活,每个月总有那么一两个犯错误的过来。
要是能按白娇娇的意思,把扫猪圈的活也干了,他当然愿意。
白娇娇回去的路上,忍不住激动的心情:“这猪养的越多越好,到时候就让于文礼过来扫猪粪,他估计想死的心都会有了。”
“于文礼?”
沈衡见白娇娇恨于文礼恨得牙根痒痒的模样,心里并不痛快。
他不希望白娇娇恨于文礼,他只想让白娇娇把于文礼忘得干干净净,丢得远远的,恨都不恨,想都不想,心里只有他沈衡一个男人。
沈衡只知道白娇娇跟于文礼有情感上的纠葛,哪知道上辈子白娇娇被这夫妻俩骗成什么样,他自己吃着干醋,白娇娇压根不知道。
就算是想破脑袋,白娇娇也不可能想通,她都这么作贱于文礼了,沈衡还会吃滋味。
白娇娇看人看的准,她知道郑旭虽然平时严肃,但一心为了集体,不想李立德那样,只想要当官的派头,和捡现成的功劳,事是一点都不干,天天在村里和稀泥。
郑旭没两天,就给白娇娇来了信儿,说是打听到黄家庄有种猪,附近的小猪都是从他们村抱的。
“黄家庄?美娟姐是不是娘家就在黄家庄?”
郑旭想了一会儿:“你说建成媳妇是吧,对,她娘家黄家庄的,离咱们这儿不近呢。”
这边嫁了人的小媳妇,基本上都会被叫什么什么嫂子,也就白娇娇,叫人美娟姐,郑旭一时还没反应过来。
“我去问问美娟姐,要不要我给她带点什么信儿!”
白娇娇想着黄美娟现在在家里头心里郁闷,要是能有娘家的信儿,可能心里会慰藉一点。
而且她上次记得李时庆家里是给他大女儿看外孙的,不知道黄美娟家里愿不愿意帮这个忙。
“那你问吧,明天咱们过去看看。”
白娇娇下午就去上工,看到黄美娟正从地边的草里钻出来,应该是在给孩子喂奶,所以才进去找地方遮掩。
她脸上被蚊子咬了个大包,上头还掐着手指印儿:“娇娇,你来上工啦。”
“美娟姐,大队长说明天要去黄家庄看种猪,你有没有什么信儿要带的?”
白娇娇看着黄美娟愈发苍白的脸色,有些害怕她下一秒就会栽倒在地上。
黄美娟听了果然脸上带了喜色:“大队长要去黄家庄?”可她又想了想,愁容满面,“没什么要带的。”
虽然现在她婆婆不在家,但是家里那些东西,还有她那鸡一样的公公盯着呢。
她想要拿些东西回娘家,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美娟姐,你这孩子方不方便让娘家照顾啊?”现在大多是三四代同堂,说不定黄美娟家里就有个老太太能帮忙呢?
黄美娟想都没想就摇了头:“这孩子我要是带到娘家,他们姓刘的能把我吃了。”
她奶奶倒是还在世,上不了工,看个孩子倒没问题,只是她夫家不可能同意。
白娇娇听到这话,也只好点头:“那行,我就是看你一个人怪累的。”
“谢谢你了妹子,”黄美娟十分羡慕白娇娇嫁得好,“给人当媳妇就这样,特别是我们这种远嫁的,不如意,委屈只能自己吞。”
白娇娇男人对她就跟什么似的,连地里的活都舍不得她干,村里那些媳妇再嫉妒,也只能说些酸话。
而且她的娘家还就在村里,有什么事,溜达着就回去了,虽然爹瘫了,但大哥是个顶事的,就说前几天朱盛平那下场,沈衡想欺负白娇娇,都得掂量掂量。
黄美娟心里羡慕,但也只能安慰自己人各有命。
白娇娇没再说话,她不擅长安慰别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总觉得此刻说什么,都只会让黄美娟更发愁。
第二天,白娇娇就跟着大队长去了黄家庄,不看不知道,一过去发现,这村人是真穷。
十里村至少大家衣能蔽体,这村里的孩子,竟然都是光着腚的,身上套这个粮食袋子,就在村里满地跑。
那大人也是,白娇娇看到地里干活的大人,身上有个正经形状的衣服的都没有几个。
“黄家庄这边,海不靠海,都是石头山,这地也没几块,穷。”郑旭看到白娇娇的表情,给她解释道。
像十里村,就算闹饥荒,几个汉子一块儿弄个小三板儿去海上一趟,就能打一网鱼回来。
有的村山多林子大,扒树皮也能活。
黄家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穷是正常的。
他们村书记倒是个人物,这两年研究着养猪,倒是弄出一点水花。
只是对于农民来说,种地种粮食才是根本,对于养猪,他们村的大队长不支持,没有劳动力分配,就很难干出样子来。
这个村连个电话都没有,郑旭联系上他们不容易。
老远就看到一个人朝他们挥手:“老郑!”
走进了,那人道:“你就是十里村的郑队长吧?我是黄家庄的书记,我就姓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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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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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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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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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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