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娇娇不知道要如何去救沈衡,只能半推半就,随着沈衡的性子来。

  对于沈衡的猛烈,白娇娇下意识地往后退,脑袋一下磕到了墙。

  沈衡伸手护住白娇娇的脑袋:“娇娇,抱紧点。”

  天已经黑了,白娇娇哼哼两声,挺身拥住沈衡,随他如何。

  。

  白娇娇和沈衡一块去了大队长家里,郑旭看到他们两个来,破天荒地客气了一句:“吃了没?”

  沈衡瞥了眼桌上还没来得及收拾的菜,是一碟腌萝卜干,想起自己媳妇今天中午给他做的是香喷喷的萝卜炖鱼干,心里美的要命。

  “吃过了。”

  郑旭不知道为啥,从沈衡脸上看出了一脸骄傲。

  他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问:“你们来干啥来了?”

  “大队长,现在村里把地瓜和花生种下去就成了,这两个月活都不算多,我想起以前在学校看了一本肉猪养殖的书,写了一些方法,觉得我们村这些日子可以重点试一试。”

  白娇娇给郑旭的这一份,是打过草稿后誊抄的。

  从配种到出圈,罗列的十分详细。

  现在书是最宝贵的东西,前些年,不知道烧了多少,他们想要弄一本有关技术的书根本弄不着。

  郑旭如获至宝地接过,看了两行字:“你这个准确吗?有没有记清楚?”

  因为秋收时的表现,在先进知识方面,郑旭对白娇娇还是信任的。

  毕竟白娇娇不仅学上的多,还在大城市生活过,人家见过世面。

  “这上面写的都是我确定的,后面有一页是我记不太清的,如果允许的话,我们可以在养殖的过程中实践一下。”

  郑旭翻了一下,果然最后一页和前面不同,并非指导性地罗列步骤,而是写着模棱两可的猜测。

  白娇娇这样做,让郑旭更是信任,觉得手里拿的这份资料很靠谱。

  他们镇这么多大队,还没有哪个大队的猪能养得好,所以猪肉在他们这片还是有点贵的。

  要是今年能养上几头肥猪,不说别的,他们村的乡亲今年至少都能吃上一顿肉饺子。

  而郑旭粗略看了一下,白娇娇的这份建议,除了多耗费一些人工以外,也没有多少成本。

  “引进猪崽的事情再说,先拿咱们村猪圈里的五头猪试试。要是成效显著,就让咱们村人人家里养。”

  “大队长,个人是个人的,村里如果能成规模地养殖一群猪的话,也是给村里创收,那钱可以拿来修路造渠,至少以后咱们村的娃娃去镇上上学走路方便了。”

  “你说的有道理,但是猪崽一个也不便宜,等过年的时候,咱们村的老母猪也能下崽,再者我必须要看到成效才能拍板,就这么定了!”

  有道是好饭不怕晚,郑旭作为大队长,肯定要对一个村负责,不能让人说两句话就鼓动地脑子热。

  白娇娇知道会是这个结果,她便道:“大队长,现在的猪崽都是三个多月的,买回来喂正好。不过大队长不放心的话,想自己配也可以,只是种猪我们要好好挑,不能就用咱们村猪圈里的公猪。”

  “为什么?咱们村有只公猪,长得比其他两个要大......”郑旭摇了摇头,“可惜骟了。”

  骟了的公猪长得大,肉还没没有骚味,一般家里养的猪都会骟掉。

  “咱们村的几只猪都是自己生的,沾亲带故的,反而生不出来壮实的猪崽,爹妈亲缘越远,生出来的孩子越好。”

  大队长觉得白娇娇的话说的有理:“对,你妈老家就不在咱们这块儿,你看你们兄弟姐妹,长得都好。”

  白娇娇以前听白世晴提起过,说是她妈是燕城人,当年她们爹在燕城当兵的时候遇见的,退伍的时候,他娘就跟着他回来了。

  “这就叫杂种优势。”白娇娇道。

  “什么杂种,有这么说话的么?”

  郑旭看着白娇娇,心道这幸亏是她自个儿说自个儿,要是谁骂她杂种,她还能让呛?

  “我不是说我们,我是说猪。”

  书上的名词就是这样,白娇娇也不能乱改。

  郑旭反正是被白娇娇说服了:“我这两天去打听打听,哪个村里有留种的比较好的公猪去。”

  “行,大队长,要是可以的话,您得到消息之后告诉我,我想过去看看。”

  “这没问题,你愿意为村里出力,是好事。”

  郑旭对白娇娇越来越改观了,人家该懒懒,该干干,对村里还是有贡献的,只是头两年人生地不熟,没机会显现出来罢了。

  两人拜别大队长,顺道去村里的猪圈溜了一圈。

  负责在村里喂猪的老徐,是个精瘦的高个儿男人,五十多岁,一条腿地下没有脚,绑了块木头垫着高矮,和白志满一样是退伍下来的老兵,脚是炸没的。

  他现在不能下地干活,就被派来养猪。

  只是他养的猪,比他还瘦。

  还没靠近猪圈,就迎面而来一股臭味,像是要把人包围进去然后腌入味似的。

  白娇娇立刻皱了眉:“这也太臭了。”

  老徐听见动静,看到白娇娇咧嘴一笑,露出缺了一颗的牙:“这是谁家的小姑娘,怕熏还来这儿。”

  白娇娇上辈子知道老徐是个乐意说话的人,但是他身体这个情况,年轻没说上媳妇,又成天臭烘烘的,没人搭理他。

  “你说是谁家的,真有意思。”沈衡往白娇娇跟前一站,觉得这人不长眼。

  他媳妇!他的!那不是明摆着的事吗?

  老徐又“嘿嘿”笑了一下,他不是真的不认识这两人。他听人家说老白家打城里回来的那个娇娇嫁给了村里名声臭的稀烂的后生沈衡,还想着这俩人一块儿能过成什么日子,但是今天看两人站在一块,没想到还挺般配的。

  他见白娇娇长得圆溜溜脆生生的,就是想逗她玩玩:“你们来这里干啥?”

  “大队长说现在地里的活少了点,想好好侍弄一下这些猪,我和衡哥过来看看。”

  老徐带着小两口进来,一边道:“这些猪不长肉,可不关我老徐的事,这一天到晚的,我可没少喂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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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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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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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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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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