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千宿带人走后,毕恭毕敬的马庆瞬间直起了身子,一脚踹在了马岳初的身上。
马岳初被踹倒在地,一脸愤愤然地看着自家父亲。
“爸,你干什么?”
马庆指着马岳初,气得手指都在颤抖。
“你说我干什么?马岳初,我告诉你,也就是路厌没出事,但凡他掉了一根头发,你觉得今天我们马家还能安然无恙吗?”
“明天我就送你出国,没事不要回来。”
“你这是干什么?儿子又没有做错什么大事,不就是一个路家,有什么好怕的,儿子,快起来,那个金家小姐,一看就是个水性杨花的,咱不要就是了,妈妈给你介绍更好的。”
一直没有说话马庆老婆马太太,现在千宿走了,她开始嚣张了。
马庆推开自己老婆,“你现在说什么大话,刚才千会长在的时候,你怎么不说?现在人走了,你开始逞能了。”
“马岳初变成现在这个样子,都是你惯的,给他教成这个德行,路家有什么怕的?路家不可怕,可怕的是路家两个女儿背后的人。”
“也就今天来的人是千会长,你以为如果换做是路月或者路清梦,马家能有什么好下场。”
马太太不以为然,道:“这是华国,是讲法的地方,不是国外的一些法外之地。”
她这样说,马庆更生气了。
“你也知道这是华国,是讲法的的地方,可你那个好儿子干的那些事情,加在一起够关他一辈子了。”
“也不用明天了,我现在就联系人,即刻送你出国,好好在国外反省反省。”
马庆甩袖离开,留下跌坐在地的马岳初,不敢相信爸爸真的会这样对他。
他还在想,自己是马家的独苗,爸爸不可能会把他送走的。
说是送国外去反省,但是这一去,可能这辈子都回不来了。
他拉着马太太,乞求道:“妈,你去跟我爸说说,我不想出国,我不想去国外。”
马庆真的生气,马太太是完全不敢反抗的。
“岳初,就听你爸爸的吧,他不会害了你的。”
说完后,马太太深深看了儿子一眼,也离开了。
马岳初像个傻子一样瘫坐在地,脑中还在想着,去了国外,以后就见不到金雨夏了。
“不行,夏夏是我的,除了我以外,不许有任何人占有她。”
他好像真的疯了一样,心中的那种偏执达到了一定地步。
趁着他爸妈不在,也没有人看着他的时候,马岳初跑出了马家。
等马庆联系好国外的人,也派人来接儿子送往国外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儿子竟然不见了。
逼问家中的佣人得知,马岳初跑了出去。
“废物,连个人都看不住。”
佣人也表示自己很冤枉,你又没说让我们看着人,那大少爷要出去,是他们这些打工的能拦得住的吗?
当然,这话佣人是不敢说出来的。
马庆赶紧派人去找马岳初,他不怕别的,就怕这个混账儿子去找路厌的麻烦。
现在反其道而行之,之前是马岳初请佣兵杀路厌,现在是马庆派保镖暗中保护路厌。
马庆可不像马岳初一样猪脑子,知道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儿子,那就先去把儿子可能要害的路厌保护好。
可惜马庆想多了,马岳初根本没去找路厌,而是去找金雨夏了。
马岳初虽然偏执疯批有病了一点,但还是多少有点智商的,知道自己现在身边也没人,去找路厌肯定得不到好处。
既然爸爸想让他去国外,去的话也不是不行,但他要带着夏夏一起走。
⭐⭐⭐(看我换皮肤了,好看不)
千宿给路月打了电话,表明事情已经解决了,但是他来了京城,还没有好好逛过呢,尤其是冬天的京城,所以麻烦她帮自己先看一下孩子。
路月很是无奈,看吧,她猜对了,千宿就是想出去浪,然后让她帮忙看孩子。
但凡现在千无忆要是大一点会说话,都能把千宿骂得狗血淋头。
什么爹啊!真的是!
金雨夏和路厌吃完饭后,两人在情侣餐厅出来,路厌很是尴尬地和金雨夏解释了一下原因。
并告知她,路月说了马岳初会被他爹送去国外,以后再也不会骚扰她了。
两人礼貌道别后,准备各回各家。
千宿和K在外面逛商场,一身轻松。
“哎呀,真是好久没有这么轻松过了,京城这生活也不错,还有人帮看孩子,瞧瞧路月的本事,比咱佣兵会那帮男人强多了。”
K手中拿着三串大冰糖葫芦,两串山楂,一串草莓。
他啃着山楂糖葫芦,吃得津津有味。
“会长,我觉得可能是因为路小姐是女的,小孩子还是需要母爱的,咱们佣兵会都是硬汉子,小姐虽然才一岁多,但肯定能感知到的。”
千宿咬了一口手中的草莓糖葫芦,心中打定主意。
“K,我觉得你说得蛮有道理的,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在桑莫这住下吧,无忆还那么喜欢路月,她一定很开心的。”
K:“......”小姐倒是开心了,您也开心了,路小姐能不能开心就不一定了,桑莫肯定更不开心,这不打扰人家二人世界吗?
千宿:“走,下一场,酒吧逛逛。”
K只能跟随,两人去商场后面的停车场取车。
“会长,你看那个人,好像是马岳初吧?他怎么在这,我们在马家的时候,以马庆那个态度,不可能让他出来啊!”
千宿顺着K所指望去,真的是马岳初。
在停车场一边的位置,马岳初正鬼鬼祟祟的,好像是在跟踪什么人。
千宿和K对视一眼后悄悄跟在了马岳初后面,在转了一个弯后,看清了马岳初跟着的人,是一个姑娘。
K:“会长,这马岳初不仅是个疯子,还是个变态跟踪狂啊,偷摸跟踪人家小姑娘,纯纯心理变态。”
千宿:“他就是心理变态,要不然能对金雨夏有那么强的占有欲和控制欲?不对,金雨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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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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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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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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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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