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看见金雨夏和路厌又是互相夹菜又是笑意绵绵的,他那种想要杀了路厌的想法更重了。
心中也在骂佣兵会真是没用,多少天前下的任务,到现在都没有完成。
他再次让人去找了佣兵会,三天之内必须将路厌解决。
看着心爱的女人和别人那么情意缠绵,马岳初攥紧了拳头,想要上去将路厌揍一顿,然后带金雨夏走。
越看心中越气,对路厌的恨意更是到了巅峰。
这时,他的手机铃声响起,一看来电显示,写着‘爸爸’。
他有些不耐地接了电话,“喂,爸,什么事?”
“你在哪儿呢?赶紧回家。”马岳初的爸爸马庆声音中带着浓浓的怒气。
“爸,什么事啊这么着急叫我回去,我这边还有事情呢!”
马庆更是生气了,怒道:“有什么重要的事?赶紧给我滚回来,快点。”
马岳初意识到自己爸爸是真的生气了,随便敷衍道:“知道了。”
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让老爸怒气这么大,难道是和他有关的?
他吩咐手下看好金雨夏和路厌,两人吃完饭后要是有什么过分的亲密举动,就直接将两人分开,把金雨夏带走。
马岳初吊儿郎当的回家了,到家的时候就看见大厅内站满了人。
他的爸爸妈妈还有爷爷都站着,在他们面前沙发上坐着一位男人,男人身边有好多名身形健硕的保镖。
马岳初回来后,他爸爸马庆赶紧将人叫过去。
马庆对坐在沙发上的男人毕恭毕敬,道:“千会长,这就是我那不争气的儿子了。”
千宿翘着二郎腿,靠在沙发上,手捧一杯清茶,一副大哥做派。
他放下茶杯,看向马岳初,冷哼。
“马岳初,哼,在我无生佣兵会下任务杀路厌的就是你吧?”
马岳初愣了一瞬,即刻镇定,很是不屑地瞥了眼千宿。
“什么佣兵会,我不知道,你又是哪儿来的,到我家来撒野。”
千宿抬眸看向马庆,那意思很明显。
马庆知道自己儿子说错了话,当即拍了他一巴掌。
“不要乱说话,这是无生佣兵会会长千宿。”
“平日里纵容你一点就算了,你做的那些事情我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想到现在你变本加厉,竟然敢雇佣佣兵去害人性命,一定是我平时对你管教太轻了。”
马岳初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自己家人对千宿都那么尊敬,他却觉得就是家人都太胆小了。
“爸,就算我请了雇佣兵又如何,但是他们不也没做到吗?现在路厌还活的好好的,甚至还和夏夏在一起吃饭,我没有直接弄死他,已经是给夏夏面子了。”
他又指向千宿,“还有他,不就是佣兵会会长吗,咱家还能怕他不成,你们这幅样子,马家还有什么脸面。”
马庆听不下去了,直接给了马岳初一巴掌,头差点给扇歪。
“逆子,说什么浑话呢?当人命如草芥吗?为了金家那个丫头,你都干了多少混账事,那不过是我和她爸当年的一句玩笑话,你以为你们两个真的能成一对儿吗?”
马岳初还是无所谓的态度,“既然说了给我和夏夏定了亲,那怎么能反悔,就算没有这个口头婚约,夏夏我也娶定了。”
马庆现在真是后悔,当初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和金家随口那么一说,订下什么娃娃亲,结果自己儿子当真了。
“那你知不知道路厌是什么人?竟然敢买凶杀人,我看你就是在国外呆的时间长了,好的没学,坏的倒是学了不少。”
马岳初耸耸肩,“知道啊,路氏集团的总裁,又能怎样?”
眼见千宿的脸色越来越黑,马庆又是一巴掌扇在了马岳初的脸上,给马岳初扇的很是懵圈。
“爸,你打我干什么?我又没说错什么。”
马庆真是恨铁不成钢,“你还没错?你可知路厌除了路氏集团总裁的身份外,还是路月的大哥。”
“而路月是千会长认的妹妹,路厌是路月的大哥,也就是千会长的大哥,你竟然在千会长的佣兵会下任务杀千会长的大哥,你不是在找死是什么?”
千宿刚来的时候,马庆是不怕的,但是千宿将马岳初所作所为全部和马庆说了后,心虚的他,不怕都不行了。
虽然这里是在华国,千宿不能对他们做什么,但他们马家人又不能保证永远不出国,只要出国,千宿想要弄他们,简直轻而易举。
这就是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马岳初不以为然,“那又如何?爸,以我们马家的势力,还怕一个佣兵会和路家不成?”
反正不管如何,金雨夏必须是他的。
马庆气的都想直接大嘴巴子扇死这个儿子算了,真是平日里给他惯坏了。
“够了。”
马庆一声怒吼,吓了马岳初一激灵。
“从今天开始,你和金雨夏的娃娃亲解除了,你也不许再去找金雨夏,明天你就给我出国,好好养养你的性子。”
马庆不是傻子,路家,一个路厌牵连出她妹妹路月,又和金雨夏是好朋友,她的那个男朋友也不简单。
路家还有个路清梦,背后所牵连的各种势力,不一定会有多深。
他没有查出太多,但目前知道的就是,千宿这个佣兵会会长说路月是他的妹妹,而路月的男朋友是m洲黑市老大。
路家的几个孩子,没有一个简单的,就连那个好像是路月堂妹的段兮,肯定也不简单。
马家在京城能混个大哥的位置,那是因为在政法商三界中有强悍的人脉,可若是真的算起来,马家比不过路家。
千宿不耐烦地抠了抠耳朵,啧啧两声.
“马庆,算你还是个聪明人,马家能活下去,也是你做对了选择,那就说到做到吧!”
“马岳初,路家和金家都不是你能惹的存在,路厌的事情当你无知,就这样算了,至于金雨夏,以后再也不要见她。”
“如果再有下一次,路月,绝不会放过你,她剥皮抽筋剔骨,做人皮灯笼、人骨模型的本事可是炉火纯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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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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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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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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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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