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贵点了点头,也没有怀疑,毕竟那些土人懒惰的要命,如此狂风暴雨,他们是不可能在山上守夜的,当下说道,“你怎么知道下面说汉话的是土人?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家主在哪?!”
这沈贵口中的家主,自然就是沈线阳,自从沈万三死后,沈桂作为整个沈家辈分最高的,自然就是族长,本来这家主之位也是唾手可得,可是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这沈贵居然对家主之位毫无心思,而是全力扶持那个女娃娃……
沈彪眼神闪烁,“家主在上海县码头,让我先回来告诉您,说她那边一切都好,让您不要担心……”
人老奸马老滑,这沈贵活了这么大岁数,而且还是沈万三的亲弟弟,当年也没少见世面,顿时感觉这件事儿不对劲儿,面色凝重的说道,“家主在上海县码头?可有书信?”
沈彪低着头,带着三分不好意思的说的,“老族长恕罪,这雨天潮湿,书信揣在怀里,被水泡透了……”
沈彪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了一封被揉成团的信件,双手恭恭敬敬地递给了沈贵。
沈贵一把接过来,把烂纸仔仔细细的摊开,依稀能看到上面的字样,无非是一些,安好,勿担心之类的客套话……
一旁的沈彪目光恭敬,心里却在神游天外,在他看来,明军之强悍,强在火器,但是如此倾盆大雨,就算是再厉害的火器,也无法发挥威力,而且围攻沈家坞堡的土人,足足还剩下七千有余,而且还越来越多,因为他们都清,这坞堡里有泼天的财富,只要攻破,几辈子都受用不尽。
这些土人虽然懒惰贪财,但一旦闻到血腥,那就会如野兽一般,不撕一下一块肉,绝不罢休,当初这坞堡里,可是有着近五千青壮汉人,据险而守,最后不还是让土人磨的损失惨重,汉人可是越打越少,而土人可是越打越多!
而且这仗打的时间越长,土人就越多,毕竟汉人都知道痛打落水狗,更别提那些毫无礼法的土人蛮族了!
只要这一次那姓蓝的,没有打败土人,那么必定会带着沈线阳远遁大明内陆!
想到这里,沈彪恭敬的开口说道,“老族长,这外面土人众多,如果实在不行,就算答应他们的条件也无妨,权宜之计嘛……”
沈贵顿时横眉立目,冷哼一声,“那绝无可能,如果只是每年给他们一些银钱,那还好说,银子这个东西,能赚就能花,没什么大不了,但是那些土人却要求两族通婚,如果开了这个口子,百年之后则再无沈家!”
沈贵没有注意到的是,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旁边许多沈家子弟,都目露失望,其实这就是聪明人和蠢人的差别,聪明人看到百年以后的事情,苦口婆心的告诉蠢人,蠢人却不屑一顾,坚持自己可笑的想法。
沈彪却敏感地注意到了周围人的神情,鼓起勇气,又开口说道,“老族长,您看看,现在这沈家子弟还有多少,从刚开始的近千余,到现在已经不足三百了,如果再这样下去,别说百年以后,明天有没有都不好说………”
“你!!咳咳咳咳……!”
沈贵怒气冲天,指着沈彪的鼻子就要破口大骂,奈何天年不假,刚刚开口就被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堵了回去。
这时身边的一个沈家子弟趁机开口说道,“叔公,我沈丘不怕死,但是咱们的家眷可都在这坞堡里,到时候男人们力战而亡,她们怎么办?”
这沈家坞堡此时可不只有沈家人,为了对抗土人,这些日子的闲散商人,零散汉人,沈家都来者不拒,只要能出一把力,银子和粮食都不是问题,但是一连数日的拼杀,家家都在出殡,家家都在死人,已经把他们仅有的勇气磨灭了,这个时候再听沈彪这一番言论,心中自然动摇。
“是啊,不就是通婚吗,娶几个土人娘们儿罢了……”
“放屁,这东西都是有来有回的,我汉人女子,怎么可能嫁给那那些土猴子?!”
“那又能怎么样,现在咱们打得过吗?外面的土人越聚越多,到时候聚个一两万人,可就由不得咱们了!”
“消消气儿,消消气,这时候可不是内讧的时候……”
一时间七嘴八舌,个人都有个人的想法,有死不屈服的,有主张先谈谈,还有的人说沈彪说的有道理……
沈贵脸色铁青,一把扯掉了身上的蓑衣,大声说道,“你们现在说什么的都有!当时进我沈家坞堡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一个一个都咬牙切齿,说要和坞堡共存亡!”
但是沈贵的怒吼声,没有起丝毫的作用,众人继续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
今时不同往日!
刚开始的时候,这沈家青壮可是有千余人,是汉人中最强的一股势力,而且他们也算得上训练有素,手中兵器更是精良,当然沈家说什么就是什么,可是这么多天的鳌战下来,这沈家青壮已经死的差不多,和几个后来的小家族人数相当,这个时候的沈家,可就不是当初那个说一不二的沈家了………
沈贵又怒吼了几声,最后却无奈的发现,根本就没有人听他的,于是回过头来,怒视着沈彪这个始作俑者!
“你这个沈家不肖子孙!竟然吃里扒外,说出那种大逆不道的话,回头老朽就把你妹妹嫁给土人,老朽看看你同不同意!”
但是随后沈彪的一句话,差点没把沈贵气的原地吐血,只见他低头沉吟片刻,满脸真诚的开口说道,“如果是为了沈家繁衍,我沈彪的妹妹义不容辞!”
“你!”
沈贵一声怒吼,喉咙处涌起了一股腥甜,但还是强自咽下。
这沈彪这种人,完完全全就是通古斯性格,哪怕在外敌面前卑躬屈膝,哪怕是百般屈辱,千般难堪,但是这对付起自家人,那绝对是一等一的有手段,宁与外敌城下媾和,也不能在自家人面前丢了面子!
“老族长莫急!有我沈彪在,沈家一定安然无恙,等到大战过后,我会出面和那些土人谈一谈,您放心!”
这沈彪眼看着沈贵说不出话,便直接又来了一记诛心之言。
沈贵绝望了,看了看一脸真诚的沈彪,又看了看一脸深以为然的众人,无奈叹了口气……
与此同时,坞堡外!
土人们已经纷纷从茅草屋中爬起,望着惨死的族人,纷纷仰天怒,黄棕色的皮肤在雨夜之下,显得格外狰狞。
蓝玉面色凝,用力甩了甩战刀上的血迹,高声说道,“汤軏,看来这些畜生还真不少,不用担心今晚不尽兴了!”
汤軏哈哈大笑,手中的长柄铁骨朵,发出阵阵凄厉的破空声,“将军,您瞧好吧,不管今天晚上有多少土人,咱都能给他干趴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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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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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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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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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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