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达陪着朱标,两人裹着厚厚的裘皮大衣站在长城上,各手拿着一副望远镜眺望着远方。
“徐叔叔,哪有鞑子,现在连一头羊都看不到!”朱标撇了撇嘴说道。
徐达嘿嘿笑了一声,回道:“殿下,你看这大雪啊,北元人不知又有多少牛羊被冻死了,如今正是他们虚弱的时候!”
“以俺的经验,此时的鞑子多半该在帐篷里喝马奶酒、打媳妇吧,根本没做好作战的准备!”
这个好战分子在休战了一年,如今浑身上下都是干劲,巴不得立刻率领大军冲去长城,扫荡大漠。
“徐叔叔,有了侄儿送你的望远镜,还怕发现不了鞑子的踪迹吗。不用着急,慢慢来就是了!”朱标只好劝慰道。
站在朱标身后的方进看着这片万里雪地,也是失神了片刻才回过味:“殿下,臣想带小队人马前去侦查一番!包括臣在内,五个人即可,一人带一副望远镜。”
也意味着方进只带了四个属下前去打探情报。
朱标本想拒绝的,可看到对方坚定的眼神,只好点头同意了:“路上务必注意安全。”
这片地段,即使过去了数百年都未曾有什么改变,这家伙或许对这里很熟悉吧。
方进二话不说,回到营寨后选了几個亲信,人手一批骏马,便悄无声息地溜出了城门,潜入那一望无际的白色草原之中。
朱标则回到了自己的营地里,坐在暖烘烘地火炉旁。
他在屋子里召见了两个分别是刘通,以及刘伯温。
刘通那对小眼睛,目光时而小心翼翼地瞥向刘伯温。
历史大名人啊!
老子有朝一日竟然能和此人一起出谋划策,探讨军务。
“这是臣写的信件,请殿下过目一下。”刘通从衣兜里掏出一封信件,便是按朱标要求的和王保保的联络函,由他亲自操刀。
信里的内容其实和招降无关,而是像寻常老友一般的信件来往,当然在字里行间会透露当今陛下对于王保保地重视,以及将会给予的高官厚禄。
刘通这家伙前世真不愧是厅级高官,这搬弄是非的能力果然是信手拈来,无中生有。
“嗯,刘大人写的不错,的确是孤的大才!”朱标满意地点点头。
“殿下过奖了,可惜臣不懂蒙文啊!”刘通很是诚实地回道。
朱标看了刘伯温一眼,笑道:“伯温先生学究天人,无论是汉文还是蒙文想必都是非常精通的。”
说罢,他将信件递给了刘伯温,笑道:“这纸上的内容久麻烦伯翁先生用蒙文誊抄一遍了。”
这个年代的大儒,都在蒙元统治下生活了很久,基本人人都精通蒙文。
刘伯温的面色古怪无比,太子殿下把自己喊过来随军出行,难不成仅仅是为了翻译蒙文?
他也不敢有异议,接过了这封信江,目光淡淡扫了一眼,心中一惊:这刘通其貌不扬,可文字句句诛心啊。
这信里的话是怎么说的?
什么保保君近来可好,为兄一直甚是挂念。
什么大漠苦寒,物资贫乏,为兄在有天堂之称的苏杭之地为保保君建了豪宅,周围有树林,有湖泊,还配备了娇滴滴的美貌侍女。
更觉的是,刘通还在文字里向王保保描述了自己去秦淮河畔的那欲仙欲死的切身体会。
秦淮河畔的姑娘们,那啸声是多么的动听悦耳,那舞姿又是多么令人念念不忘。
写信的主人,甚至怀念数年之前和保保君在秦淮河畔不醉不归,纸醉金迷的那一夜。
数年之前?
大明立国也不过三年多时间。
数年之前,那依然还是前元年间。
这封信的主人和王保保同游秦淮河畔是大有可能的。
最铁的友谊叫啥来着?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还有一起嫖过……
刘伯温自然不会相亲这个贼眉鼠眼的刘通和王保保是认识的。
以他的智慧,只是微微动了动脑子便想明白了其中的蹊跷之处:“殿下,这封信其实不是写给王保保,而是要故意落到北元皇帝的手里吧?”
朱标却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淡淡地笑道:“在孤心目中,伯温先生的才智不亚于诸葛孔明的。”
这话表面上在夸刘伯温聪明,但言外之意是在警告对方知道就好,无需点破。
能站在这里的谁不是人精,个个都是装糊涂的高手。
“殿下过誉了。”朱标夸得连刘伯温都不好意思了。
老夫何德何能啊,敢与诸葛孔明相比。
手下的人倒是很会察言观色,第一次时间递上了笔墨。
刘通“嘿嘿”一笑,继续说道:“就麻烦诚意伯照着下官写的字翻译成蒙文吧。”
刘伯温轻叹,将毛笔沾了墨汁后开始在一张崭新的白纸上写字。
朱标看他奋笔疾书的样子,微微将脑袋伸过去瞅了一眼。
不愧是刘伯温,这字写的还真是龙飞凤舞、苍劲有力,比他父皇写的不知道好看到哪里去了。
这书法水平是真不错,若是放在后世,刘伯温单凭这一手字也能实现财务自由。
又过了一会儿,刘伯温将手中的毛笔缓缓放下:“殿下,老臣写完了。”
朱标微微点头:“辛苦伯温先生了,先生的字写得真是好看,可比刘大人好多了。”
刘通笑嘻嘻地附和道:“那肯定比不了,诚意伯可是名满天下的人物。”
朱标又拿起记载着汉文的那张信件,细细品读了一遍。
沉吟片刻,他开口道:“刘大人,孤觉得还再加一句话。”
“殿下想加什么话?”刘通好奇问道。
朱标的眼眸抹过狡黠之色,开口道:“久闻王保保之妹敏敏特穆尔仰慕中原文化,觉得蒙古男子粗俗不堪,钟情于温文尔雅的中原男子。你就在信里提一下,可以为其妹介绍一个风流倜傥,又有功名的大明才子,并保证正妻之位!”
刘通喃喃地道:“殿下,这是真的?王保保之妹喜欢咱中原男子?”
当然是真的,是查良镛告诉我的!
朱标心里嘀咕,嘴上却道:“是不是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描述如何让别人看起来是真的!”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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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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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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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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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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