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也奇怪,这世上有两种人最大胆。
一种是愚民,因为无知者无畏,这种无畏是无所畏惧,这并不是夸奖,他们做事从来不考虑后果,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这是无知。
另一种是年轻人,对这个世界半知半解便以为天高地广任我闯,敢想敢做,不惧后果,他们知道后果,但是不惧。
但同时这两种人也是最怕事的。
无知的人无所畏惧,却仍然恐惧着无知本身。
年轻人意气风发,指点江山,也也会被那些已知的东西所阻碍。
陈琳就是年轻气盛,他知道自己对林轩做出这样的行为会有什么后果,但是他不怕。
他和世上的大多数年轻人一样,信仰着“连强吻她都不敢,你凭什么说你爱她”的二逼信条。
林轩被他压在墙上,她想大喊,但是又不敢,因为对她做这样的事情的人,毕竟是自己喜欢的人,但是她内心又深知这种行为是不对的。
张惶,恐惧,无奈,化为无助的泪水。
在他们的双唇接触的那一刻,林轩放弃了抵抗,而是哭了出来。
哭,是一个女生最有力的武器,也是她最软弱的表现。
有力和软弱,看是针对谁。
陈琳毕竟是真的喜欢她,他发现林轩哭了,便停止了自己的禽兽举动。
然后他也哭了。
他狠狠地打了自己一个耳光,说:“从此以后,我是你的哥哥,你是我的妹妹,我不对你再有任何非份之想,你也不用活得那么辛苦了,我祝福你,找到一个很好的人。”
那天过后,陈琳再没有回过临丰。
而林轩也在唐强的介绍下,来到了临丰中学上班,时间,让她在心底把这份感情埋得越来越深,深到根本没有人能察觉出来。
她变成了一个开朗活沷的林轩,说白了,就是用阳光可爱的外表掩饰自己受过伤的内心。
这一次国庆回家,她遇到一件大事。
陈琳结婚。
时间恰好就在国庆。
陈琳给林轩发了请柬,但是却是给了林轩的妈妈,请柬上写上了林轩一家三口人称呼。
而在之前的时候程长夏重伤住院,林轩给家里打了电话说不回去了,妈妈就没有把陈琳结婚的事情告诉林轩。
因为妈妈并不知道林轩和陈琳的关系,在她眼里,这两个人很可能只是互相知道,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来往,一个远房的表哥结婚,也没必要非要让林轩回去。
可是林轩回去了,正好就赶在了婚礼的前一天到家。
看到请柬的时候,无数地回忆在一瞬间涌上心头,泪如泉涌。
爱情这个东西,就是这样,你越是想忘记,其实你就越无法忘记,你以为你已经摆脱了,或者说埋得够深了,连你自己都想不起了。
在某一个时间点,那些记忆会用实际行动告诉你,想忘记它们,想埋葬它们,想永远的无视它们,根本不可能。
它还变本加厉,在你的脑海里,前所未有的清晰,猖狂肆虐。
那天晚上林轩很不淡定,她想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去。
最终她决定了要去,于是就又不淡定了,开始止不住地联想,婚礼现场会是什么样,见面的时候自己应该怎么表现,他还会用那种温柔的眼神看自己吗?
就这样想了一夜,几乎没有睡着。
程长夏问她为什么决定要去?
她说是想让自己死心。
可是人的心,怎么可能会死,除非这个人死了,否则这世上不存在死心这种操作。
她去了,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到了陈琳家所在的村子,如她所想,看到了的场景跟自己想象中的相差不大,唯一的区别的就是新娘比自己想像中的要漂亮。
他还是那么的眉清目秀,举止大方得体,笑起来还是如记忆里那般的美好。
他注意到林轩的到场,特地带着新娘过来问候,从他的口中说出来的,都是客套话。
而他看着林轩的眼神,依然温柔,只是和从前的温柔,有了些变化,那是对小妹妹的宠溺式的温柔。
在看到他的眼睛的那一刻,林轩没能忍住,又哭了。
她其实以为自己绝不会哭的,她以为自己已经坚强到可以像他一样不着痕迹,彬彬有礼。
可是她没有。
林妈妈和林爸爸以为林轩是从未参加过婚礼,被这样的美好感动到哭了。
那个以后要被林轩称为是嫂嫂的人也笑着说她第一次参加婚礼的时候和林轩一样,这是少女心。
可是只有他和她知道,这不是什么少女心。
这是一个少女在经历自己的青春、自己唯一珍视的爱情,被现实生生埋葬时的悲伤。
而他却只是礼貌地笑着,摸了一下林轩的脑袋,说:“我相信总有一天,表妹你也会找到那个能够你幸福的人。”
林轩完全记不得之后的几个小时自己是怎么撑下来的,甚至她是怎么回的家她都记不得,她唯一记得的是,回到家之后就开始犯胃病,肚子疼了一整夜,母亲给她熬粥煮汤喂药,守了她一夜。
两天后才好完全。
回到学校了,她就想把这些事找个人说出来,已经憋得太久太久了。
说完了这些,林轩又开始哭了,一边哭一边笑。
“小程哥哥,你说我是不是傻,是不是傻?我以为我忘记了,能面对了,可是到头来才发现,我才是那个最放不开的人。”
“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怎么可以……”
程长夏把林轩抱在怀里,叹了口气,他也从没想过,这个平日里古灵精怪,天真烂漫,仿佛永远长不大的小姑娘,居然有着这样令人痛心的经历。
不得不说,上天既极仁慈,也极残忍,它可以给一个人安排一个非常优越完美的人生,也可以把这个人瞬间摧毁到一无是处,它可以让你享尽这世上的美好,也可以让你始终活在阴暗之中。
更多的时候,上天总是在给你美好之后,又让美好在你手中炸开,流出最让人恶心的液体。
如果上天是个人,他一定是世上最大的变态。
“哎,林轩,你不傻,你的一切表现都是很正常的,你的选择也是对的,假如你们早生一百年,那你们一定是很幸福的一对,但是现在不行,如今这个社会是不会容忍你们这样的感情存在的,但是感情也不是你能控制的,爱就是爱,痛就是痛,你无法选择,他也一样。”
“可是,我还是觉得很心痛,这里,很痛,很痛。”
……
程长夏花了很长的时间来安抚林轩的情绪,此时此刻,他是真的把林轩当成自己的亲妹妹一般来对待。
他心里也恨,同样是男人,他恨那个把林轩伤得如此之深的人,恨这个世道,恨这无可戏耍着众生的无常命运。
同时他也有些恨自己,明明想为她做点什么,却发现自己根本什么也做不了,连抱紧她都不敢。
突然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蠢货,帮她解脱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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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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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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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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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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