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上枝头,距离沈府不远的小巷中停着一辆马车。
赵六站在巷口探头探脑的不停张望,而李良则默默坐在车中,皱起的眉头久久没有松开。
魏明海要见自己,这是意料之中的。
可他没想到这老太监竟然要自己带着沈清弦一起。
之前的桩桩件件已经反复证实,魏明海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不会没有缘由,而一定有着非常明确的目的。
所以......难道是想从沈清弦身上找到突破口?
一次失败还不甘心?还是要继续对付沈世安?
“难搞啊......”
嘟囔一句,李良一脸愁容。
而与此同时,车帘也自外掀开一条缝,透过缝隙可见一袭轻轻摇晃的裙角。
上午才刚分开,晚上就又见面。
不过李良和沈清弦的心情却与白天时截然不同。
“他为何会要我去?”
钻进马车坐在李良对面,沈清弦的呼吸有些急促,应该是小跑来的。
“我也不清楚。”
李良摇了摇头:“反正你什么也不知道,到时候不管他问什么,你都如实说就行。”
“嗯......你在茶楼周围安排人了么?”
沈清弦点点头,又不放心的提醒道:“千万不要多此一举,他今夜肯定不敢对我们怎么样的。”
“我明白。”
李良表情不变,心中却在暗暗感叹沈清弦确实聪明。
毫无疑问,今晚算是一场“鸿门宴”,也是自己能否渡过这一劫的最关键一战。
因此在出发前,他还真的想过要不要留一条后路。
让李仁带着四方会的人埋伏在翠微茶楼附近,万一谈崩了,自己最起码能活着离开。
毕竟魏明海此次来定州身边没带几个人,打起来四方会人多势众,应该有优势。
只是思来想去半天,最终李良还是没有这么做。
因为埋伏人简单,可想不被发现很难。
而如果被魏明海察觉到了,那无疑就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摆明了自己心里有鬼......
“对了,有件事我得提前告诉你。”
突然,李良又想起一件事,说话间手中已然多了一枚玉佩。
将玉佩交给沈清弦,后者只看了一眼便蹙起眉头:“这是魏明海的信玉?”
“是......准确来说是信物。”
李良有点尴尬,但还是如实回答:“那什么,御驾到定州的第一天我与魏明海就单独见了一面。”
“你也知道,我明面上已与沈相不来往了,且......”
“不用说了。”
沈清弦摇摇头,将玉佩递回来:“魏明海已认你做义子了对吧?”
卧槽?这么明显的吗?
李良一脸惊讶:“你怎么猜到的?”
“不难猜,那日中秋游船时我便已觉得不对劲了。”
沈清弦轻轻笑了笑:“二皇子对你那般客气,甚至还愿亲自为你引荐京城的公子小姐,是个人便知道他是看谁的面子。”
“再者魏明海有十二义子的事人尽皆知......咦?这么说来,你便是排行第十三了?”
“咯咯咯,坊间此前都戏称魏明海的义子为太子,想不到现在你也是了。”
“哎呀,民女莽撞,见过太子殿下~”
乐不可支的掩住嘴,声音也夹了起来。
沈清弦似乎是想活跃一下气氛,竟然难得拿李良打了一次趣。
太子......这个说法确实存在。
一方面因为魏明海是太监,太监的儿子简称“太子”合情合理。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魏明海不是皇帝、但胜似皇帝的特殊身份。
很明显,坊间的这个戏称充斥着对宦党当权的朝政的调侃,以及对冯启、安玉莲等“太监之子”的鄙夷。
现如今李良也成为了“被鄙夷”的对象之一,不过他倒是不觉得羞愧,只是挺好奇沈清弦为啥这么看得开。
“你......当真不生气?”
看着笑盈盈的沈清弦,李良试探着问道:“将来你可是要嫁给我的,而这事儿一旦传开,你们沈家恐怕会沦为天下笑柄,你也少不了要被人在背地里骂的。”
魏沈之争世人皆知,结果沈世安唯一的女儿却嫁给了魏明海的义子......对于看乐子的吃瓜群众来说,沈家这波无疑是颜面扫地,那些读书人估计更是会大骂沈清弦离经叛道。
李良的担心很现实,只不过沈清弦却好像不在乎。
“骂便骂吧,旁人不知道其中缘由,可我却知道。”
月光透过车窗,落在白裙上一片柔和。
沈清弦低下头,红着脸小声嘟囔道:“再说你摸都摸了,亲都亲了,我也反悔不了了呀......”
“对了,你也不许反悔......”
“听、听到没有......”
......
......
距离小巷十里之外的翠微茶楼中一片寂静,门口悬着的两盏灯笼堪堪能照亮脚下几方青砖。
“二楼还有客人没走么?”
宋迟盈披着斗篷走出茶楼,身后跟着的小丫鬟抱着一个包袱,里面是一套即将完工的男子衣裤。
“还没走呢,说是在等人。”
正在门口扫地的伙计回过头来,殷勤道:“宋姑娘先回就是,眼下只有他们一桌客了,小的看着就好。”
“好,待他们走后便打样吧。”
在茶楼主事一个多月,又给皇上弹过琴,宋迟盈现在也隐隐有了些矜高气质。
“是,小的明白。”
店伙计连连应声,目送宋迟盈离开后立马便拎着一壶茶水上了二楼。
老板都走了,还加班纯属傻逼。
“两位爷,小的来问问还需添茶不?”
敲门进屋,伙计表情恭敬,不过这话却明显是在赶客了。
屋中两人一坐一站,站着的那个看了他一眼,淡淡问道:“什么时辰了?”
“回老爷,还有一刻钟便是亥时。”
伙计心说这人声音怎么这么细,笑着回答:“街上都没什么人了。”
“好,你先去吧。”
茶客对他的提醒无动于衷,摆了摆手:“我们有事要谈,之后莫要再进来了。”
“这......是,两位爷有事再招呼小的便是。”
店伙计闻言只能悻悻退出房间,一边暗骂碰上两个不识趣的,一边打算下楼去将茶炉的火熄了。
不过还未等他走到楼梯旁,却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
“等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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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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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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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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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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