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开局给秦始皇直播兵马俑>第271章 拉起一支队伍起义
  【再然后就是吕雉她爹买股,把年轻貌美的女儿嫁给刘邦,刘邦达成成家成就。

  吕雉他爹买股倒是买中了,但可能他没看穿后来吕家人的结局,实力有限啊,但我还是挺想知道在,这光看眼睛真能看出天子之气?】

  吕公:别说天子之气了,一家子都到咸阳,再不敢说什么能面相识人了。

  人生中变数那么多,谁知道什么时候翻车呢?

  【刘邦和吕雉还是过了几年安分温暖的日子,但他注定就是个不安分的人,骨子里就是追求各种刺激,不会安于平凡。

  所以别人不愿意带民夫做徭役的任务他还挺乐意,主动接了想要顺带去咸阳见见世面。

  从沛县到咸阳差不多一个月的行程,刘邦却是犹如鸟飞牢笼般自在,然后等他看到秦始皇的车驾路过,说出了那句“大丈夫当如是也”。

  这算是始皇帝和汉高祖的第一次交集吧,虽然两个人一直都是刘邦单方面的交集。】

  刘邦哼哼两声,果然,不说两句就不是天幕了。

  不过他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

  始皇帝相反,虽然当时刘邦心理可能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但结合对方以后的际遇,叫人心中不爽利。

  【萧何对于刘邦常役咸阳的行为很不理解,毕竟带民夫这个活儿需要离家不说,路上很是辛苦,若是中间出了差错追责也严重,而且完成任务也没多大好处。

  然后,在秦始皇驾崩前夕,都有着山雨欲来的趋势,鉴于刘邦以前对于带队的热情,他被安排带着刑徒去给始皇帝修陵墓。

  听着都不安全,刘邦还没办法推辞,毕竟之前你那叫一个热衷啊,这次我这个县令叫你去倒是不乐意了。

  按照正常的发展,显然就要出事了。

  果然上路没多久,刑徒就开始陆陆续续逃亡,这种时候千万别问为什么不把他们抓回来,问就是没人。】

  可不是没人嘛,若是有那么多也不至于要征调民夫啊。

  萧何回忆起当时的不理解,还真没看出来那时他的大志向,只觉得不愧是乐于助人的刘季啊。

  他的好人缘都怀疑是不是有这个的因素在。

  毕竟有个主动揽活的刘季在,其他人需要带役的次数自然减少了。

  【按照秦律规定,刑徒跑了一大半肯定得受罚,刘邦那会儿也没别的法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拿剩下的钱买了酒肉,好似吃了这顿饭散伙一般。

  第二天干脆宣布他们要去哪就去哪,刑徒当场将刑具砸碎,还有十几个青壮年觉得刘邦义气啊,干脆就跟着他混了。

  只能说刘邦选择的时机好,这会儿世道混乱,若是上报上去怕是都得被牵连,县令也没把事情闹大。

  只是苦了刘邦的家里人,尤其是吕雉。

  刘邦则是朝着‘东南有天子气’的芒、砀两山去了。

  这件事还是始皇帝自己的锅,把望气者所说的这句话当真了,还靠着巡游来镇压,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始皇帝:“……”

  望气者:这会儿没必要提我们吧?

  他们可是有正规编制的,和方士还不一样。

  【刘邦领着十几个青壮年在山间躲藏,他还有点底线,不至于就成为暴徒劫掠百姓,不知道是如何解决吃饭问题的。

  而这边,吕雉把孩子托付给长辈倒是踏上了寻夫之路,刘邦啊,你真是啥都不记在心里啊。】

  吕雉想到当初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心理,也觉得真是喂了狗,还不如在家照顾女儿。

  刘邦被提及过往,当初是对不起她,可现在也说不上这些了,俩人之间早已不是所谓的夫妻,不过是政治利益共同体罢了。

  【吕雉是怎么找到刘邦的也是一个谜,夫妻俩是真的厉害。

  找到人以后吕雉没有过多停留,只是后来多次往返于沛县和砀山送吃食和衣物,而且刘邦每次的地点都不准确,在山里变换来变换去,但偏偏吕雉每次都能找到他。

  和刘邦起家的那些人后来那么拥护吕雉我觉得不是没有理由的。

  这对夫妻不像是夫妻,可有些时候运道真是不可言说。

  吕雉这么频繁的动作沛县的人又不是傻子,萧何和曹参俩人也知晓,而且沛县的青年,谁年轻的时候没做过一些热血沸腾的假设呢,对刘邦很感兴趣啊。】

  他们所能接触到的贵人有限,偏偏身边有一个经历算得上惊心动魄的人在,可不就上心了。

  这会儿还没崩乱看不出来,毕竟拖家带口的,可一旦乱起来,那么刘邦振臂一呼,沛县这里选择他的人就不会少。

  【后面始皇帝去世,二世倒行逆施,陈胜吴广起义,一串接一串的事情发生,加上六国贵族都还没收拾完立马跳出来点火,那真是星星之火有燎原之势。

  起义频发后,郡县自己先开始混乱,纷纷杀郡守、县令响应。

  沛县这边的县令也有点小心思,萧何他们趁机将刘邦召回来。

  只能说没脑子是真没脑子,刘邦手里有百八十号人,县城里还和萧何曹参等人交好,百姓里面也有点名声,把人弄回来想当刀,自己怕是都得成为第一个祭刀人。

  没想明白就没想明白吧,偏偏他在半道上又想明白了,关闭城门想将人诛杀城门外,对着和刘邦交好的俩人也是要下杀手。

  没辙,直接被嘎了。】

  每次听到这里还是忍不住头昏脑胀,始皇帝决定等听完这次就把胡亥送去见祖宗。

  别吃苦了,只要想到和他同处一片天下,就感觉呼吸都困难。

  秦朝的列祖列宗:所以你干脆把他扔垃圾一样扔给我们?

  【刘邦被拥护为领头人,刘邦这会儿倒是知道讲究些,但多次辞谢,终究挡不住父老乡亲的爱戴啊,成为了沛公。

  刘邦野心真的挺大,起义其他人一开始茫然,或者只是想成为诸侯王,但刘邦他不同啊。

  他搞的祭祀那叫一个严肃正式,带领父老乡亲们祭祀黄帝与蚩尤,又用牲畜的血涂在战旗和战鼓之上,起义的军旗也被定为红色。

  短短时间内拉起三千人的起义兵,开始加入秦末起义的洪流中。】

  三千人?

  三千人的起兵最终便代秦为汉,始皇帝比听胡亥都要气人。

  毕竟是看着秦朝彻底湮灭在洪流中,看着下一个王朝崛起,无异于杀人诛心。

  六国余民:我们的心情也很糟糕,凭什么啊?

  刘邦就骄傲自得多了,乃公就是如此天命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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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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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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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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