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的大臣们:总算是没有再叠加工作量了。
不过,日常的工作就没有轻松可言,现在想要找到一个轻松的岗位都不容易,除非是去给先皇们守墓。
大臣们:是想休息,但没有到需要牺牲到这个地步的程度。
“呲…呲”
听着异响,一群人没有再受到惊吓,熟门熟路的找个地方坐下,有条件的坐椅子,没条件的直接坐地上也不嫌脏。
【各位老祖宗又见面了,本来变法还有个专题要讲,但和我们太接近,中间有些度我抓不好很容易前面功夫都打水漂,就直接完结了。
从今天开始,我们来说说一些枭雄们。
当然,既然说到枭雄,肯定要诟病或者说不被认同的地方就有点多,但咱们要的就是这个争议。
说到枭雄,得益于罗贯中先生的功劳,咱们曹老板那是大名鼎鼎,毕竟‘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过于流传。
但可惜,尊老爱幼是我们传统的美德,他还是先放一放啊。】
曹操挂在脸上的笑容没有因为这句话失落,啊呀,这罗贯中先生是谁啊,他可是得好好谢谢他啊。
罗贯中:虽然知道不能拿他怎么办,但还是默默捂住自己的马甲。
【第一位说出来始皇大大怕是得不高兴了,虽然之前老说他是老流氓,但毕竟是咱们大汉开创者,该给的格调咱们还是得给。
是的,第一位便是咱们的汉高祖——刘邦。
虽然说他私德不好,但老生常谈的话,帝王评价这个从来都不是第一点。】
始皇帝确实不开心,本身汉和之后的朝代就叫他看不顺眼,现在居然要叫他听着汉如何代秦,听着堆刘邦的夸赞,真可谓杀人诛心。
“扶苏。”
扶苏被叫得突然,但反应却是本能,“儿臣在。”
始皇帝眼神平静,可眼睛却像是掩藏着漩涡一般,“好好听着。”
汉高祖,也可以是秦二世。
扶苏明白后心里压力大,说实话,听得那么多英雄人杰,再窥探到他们的命运在洪流中也身不由己,越发感慨自身的渺小。
“喏。”
不过,当爹的都吩咐了,儿子的自然是照办。
毕竟抹脖子都不带犹豫的。
刘邦没想到他居然还能被天幕细说,毕竟之前种种都听得出来天幕的不待见,哪里痛就专门戳哪里啊。
这下子倒是来了劲。
萧何他们见着皇后堂而皇之不带遮掩的坐在旁边,一个个当作没看到保持沉默,看来两位已经商量妥善,也好过叫他们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至于规矩?
两位都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更别说讲什么规矩。
【刘邦就是那种大器晚成的人啊,咱们始皇大大兼并群雄的时候,也是刘邦三十六岁那年,他才当上泗水亭的亭长,谁能想到日后居然能有那么大的发迹呢?】
很是割裂,明明年纪相仿,但俩人居然是两个瑰丽朝代的缔造者,不可置信。
汉高祖的事迹读了点书的人都知道,但不管是贵族还是百姓,三十六岁不说多老,但也是一个能当祖父的年纪。
有生之年能从亭长做到皇帝,光是这一个履历已经足够人心悦诚服。
【刘邦出生就是个普通的农户家庭,按出生来算,也就是他和当过和尚乞丐的朱元璋能有点心得交流交流。
他的出生肯定是没有任何波澜,只不过等到他当了开国皇帝,一群人开始编,编,编花篮了。
刘邦上面有两个兄长,所以又会被叫做刘老三,对于他容貌的记载,那是隆准而龙颜,还记载他左腿有七十二颗黑痣,容貌我还能理解,但黑痣我是没太懂,专门记载是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七十二颗黑痣?”
长痣没什么,只不过七十二颗是有点多。
刘邦没好气,他怎么知道?
他身上有黑痣记下来干什么?难道还有核对不成?
【刘邦被叫做老流氓也不是冤枉,因为老刘家就他一个不事生产的人,起码是大众眼中不务正业的人,像是个二流子。
刘邦当上泗水亭的亭长以后,虽然没多大的官威,但吃公家饭的人到底是不一样,还结识了后来西汉开国的许多重臣。
不得不说啊,其实一个省市的人才就已经足够用了,像是刘邦,因为他在沛县,因为他后来当了皇帝,所以他这批人就是开国功臣。
但事实真的有那么巧吗?
就所有的聪明人都聚集在沛县?
这不可能吧,就说明许多人都有才华,但这世间能看出千里马的伯乐终究是太少。】
可不是嘛,乱世基本上都是群雄并起,很难出现什么只有一个救世主出现力挽狂澜的局面。
【刘邦微末时为人是真的玩得开,褒义的。
他和人打交道的能力一绝,性格大方疏朗,瞧着大大咧咧,但观察力很好,和别人交往时谈笑却又不会叫人感受到冒犯。
虽然刘邦好酒又好色,但绝对不代表他身边就是酒肉朋友,真打破了什么叫做人以群分的惯例。
萧何、曹参便是刘邦在沛县交好的朋友,俩人也都是后来西汉的大功臣。
萧何一直在沛县没有调任升职是一个很叫人不理解的事情,尤其是他主动不肯离开。
可能是他舍不得父老乡亲?也可能是他看到了秦国的弊端?
咱们都不得而知,知道的是,萧何和曹参在当时可以说是声名优秀的人,居然能和刘邦玩到一块,还真玩得有点过命交情的意思。
只能说明,咱们高祖的交际能力,或者说识人能力一流啊。】
刘邦哈哈大笑出声,听得出来他此刻的自得。
吕雉无视他在那和萧何嘚瑟当年的眼光好。
始皇帝:又听到一个不开心的点,这些人还不愿意为大秦效力?全部抓过来干活儿。
【好酒好色这两点刘邦更是没有任何遮掩,大大方方的。
好酒这一点就不说了,只要酒后不打人,那么把自己喝死都是他的命。
关于好色嘛,之前将吕雉就说过,在俩人成婚前刘邦就有一个私生子,等到当皇帝以后也直接把人封王,没有觉得是一个污点。
其实那会儿这种婚前行为没有什么谴责的意识,当寡妇感觉比女娘时还要自在,当然前提是家里有点资产和势力,不然就得被骚扰。】
秦汉时期的寡妇在婚姻市场里面是加分项,虽然许多女人并不需要这种加分。
就像是现在,未出嫁的女娘听到此都是皱眉,毕竟男人有个私生子不在意,但若是女方有个私生子,那待遇可就是天壤之别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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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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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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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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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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