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大当家!”
“大当家,趴下,趴下!”
众海盗吓得亡魂大冒,一边抱着脑袋东躲西藏,一边高声向许心素及其身边的匪首和亲信们示警。
对于手雷这东西,海盗们一点儿都不陌生。特别是以往曾经跟韩庆之交过手的岛主、寨主们,无一没在手雷下吃过大亏。
海盗们吃了亏之后,甚至还千方百计弄来了哑火的手雷样品,试图请工匠仿制。然而,花费了大笔真金白银之后,他们又不得不宣告放弃。
原因无他,点火式手雷构造看似简单,但是,外边那层铁壳子,却需要专门的器械加工。如果用纯手工打造,最好的铁匠,每天顶多也只能打造两套外壳出来,并且成本高得离谱。
而采取沙模浇筑,壳子的个头又大的吓人。寻常海盗,背着走都费劲,更甭提将手雷丢出二十步外去攻击敌军。
海盗们习惯了赚快钱,无论干什么事情都缺乏耐心。砸了一大笔真金白银去研究手雷,却没砸出个动静来,干脆选择了放弃。
反正这东西威力再大也大不过舰炮,丢得再远也比不上弓箭和投矛。只要在战场上小心一些,看到有人拿着手雷靠近就放箭阻截,肯定能将其威胁降到最低。
只是,众海盗们谁也想不到,韩庆之居然如此老谋深算。竟然在发动夜袭的同时,让一队锦衣卫换了寻常蟊贼的衣服,拎着手雷混到了许心素身侧。
这下,可真的完犊子了。
尽管海盗们发现情况不妙,第一时间就高声示警。尽管许心素身边的亲信,发现来者不善,立刻就在自家主人身体的前后左右,都搭起了人墙。却仍旧无济于事。
五十名锦衣卫精锐,在陈永华的指挥下,将近百枚点燃引线的手雷,连续两轮,砸到了许心素身侧。刹那间,就将此人身边的亲信,砸得东倒西歪。
紧跟着,爆炸声宛若霹雳,连绵不断,“轰隆隆轰隆隆……”。硝烟卷着残肢和血肉,直冲天际。
“锦衣卫讨贼,只诛首恶许心素,余者不问!”没等残肢和血肉下落,陈永华就高举戚刀断喝,紧跟着,一个箭步,冲向爆炸的核心处。
“只诛首恶许心素,余者不问!”
“不想死的闪开!”
……
众锦衣卫精锐们,武艺高强,胆子也大得没边。明明只有五十来人,却嚣张地开始举刀清场。
此时此刻,侥幸没被炸死,却被震得晕头转向的海盗们,哪里还顾得上比较双方实力强弱?先是齐齐打了个哆嗦,随即,迈开双腿,四散奔逃。
“别追,原地结阵,小心功亏一篑!”仿佛猜到了群贼会做如何反应,陈永华头都没回,就高声吩咐。随即,抬手揉了揉被熏疼的眼睛,低下头,用刀尖尸体中翻动。
爆炸核心处,怎一个惨字了得?
因为担心黑火药威力太低,韩庆之所设计的黑火药手雷,装药量高达四两。一百颗手雷,光黑火药就有二十五斤。(明代一斤十六两)
二十五斤的黑火药,威力再差,也能炸塌一堵二尺厚的砖墙。许心素和他身边的亲信全都是血肉之躯,怎么可能比砖墙还要结实?
更何况,那手雷的壳体质量再差,炸开后也能生成两到三枚弹片。两三百枚弹片在不到十步方圆内横飞,再加上爆炸后所产生的冲击波,许心素能够留下全尸,才怪!
陈永华强忍恶心,在尸体堆中翻了三个来回,才终于找到了一颗只有半边脸,花白胡子的脑袋和一套被手雷炸变了形的半身板甲。板甲表面镀了金,胸口到肩膀处,还錾出了金色的龙鳞状花纹。结合许心素的身材资料和喜欢摆阔的习惯,基本可以确定,板甲的主人就是他。
但板甲内的尸体,却只剩下了的主干。上肢和大腿,都不知去向。
“除非许心素会土遁,否则肯定逃不掉。”不忍见陈永华翻的辛苦,千户宁伟长踩着发软的地面走到他身边,一边帮忙翻动尸体,一边低声说道,“全身甲逃命不方便,我要是许心素,肯定只穿上半身。噢,这有一段护臂,也是镀了金的,呜……”
努力用刀尖将半截护臂挑出,他转过身,冲到旁边大吐特吐。
“我来,我来,我以前是杀猪的屠户,不在乎这个。”百户李昌见了,赶紧上前接力,“三十六岛岛主,被韩庆之给干掉了十四个。今天不知道被炸死的里头,有没有另外二十二个……”
因为距离北京远,其指挥使常延龄又不肯跟风去拍魏忠贤的马屁,最近十来年,福建锦衣卫指挥使司,整体都遭到了打压。大伙升官慢,立功的机会少不说,甚至连薪水都经常被拖欠。
今天阵斩了许心素,整个指挥使司,都能够扬眉吐气一回。魏忠贤再跋扈,也不能把如此大的功劳,给直接变没掉。
然而,杀死许心素的功劳,却不能光落在福建锦衣卫指挥使司独家头上。按道理,组织了这次夜袭的韩庆之,才该拿大头。
如此,许心素麾下另外二十二名岛主和寨主的脑袋,就更不能轻易错过了。若是能在尸体中找到一颗或者两颗,并且确定无疑,便能让福建锦衣卫使司中,再增加一名正千户。
甚至陈永华本人的官职,也有希望百尺竿头更近一步。
“你们两个别光顾着想论功行赏。小心遭到贼军反扑!”陈永华功利心很轻,见宁、李二人把心思都放在翻尸体上,笑着低声提醒。
“不会了,弟兄们已经列好了三才阵。谁敢靠近,就直接手雷招呼。”千户宁伟长抹了下嘴巴,喘息着的回应。“另外,火铳队距离这里已经没多远了,我刚才隐约已经听到了铜哨子声。”
“许心素的死讯,卑职已经派人传扬了开去。其余海盗群龙无首,才没胆子留下来,阻挡韩游击麾下的火铳队!”李昌抬起头,非常自信的补充。
“是么?”陈永华竖起耳朵仔细请听,果然,在一片乱哄哄的哭喊求饶声背后,听到了定海营特有的铜哨声,枯燥、单调,甚至有些刺耳,却能压制住周围所有嘈杂。
“韩二哥真的有一套。这才多长时间啊,就从一个无业游民,变成假游击了。(代理游击)”宁伟长也是被韩庆之当初从大盖伦上救下来锦衣卫精锐之一,侧耳听了听铜哨声,笑着感慨。“再加上这场泼天大功,游击之职就落到了实处。朱巡抚又拿他当心腹,我估计,五年之内,参将可期。”
“嗯,以他的本事,五年之内,肯定能升到参将。”陈永华笑了笑,轻轻点头。然而,内心深处,却没有多少真正的喜悦。
韩庆之打仗的本事,天下少有,这一点,他从不否认。
韩庆之的人品,是一等一,这一点,他深信不疑。
韩庆之赚钱和做官的手段,与打仗和人品同样出色,这一点,他也早就看得清清楚楚!
然而,韩庆之对大明的忠心,他却不敢保证。
一个会打仗,懂做官,能赚钱,人品方面,还几乎无可挑剔的武将,他的前程,会被限制在福建一隅么?
偏偏他对大明还没多少忠心,在他手握重兵之后,下一步会做什么,陈永华强迫自己不要去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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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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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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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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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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