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们,跟我去割倭寇的脑袋。”俞庆看得热血沸腾,大吼了一声,高举戚刀咬住崩溃的倭寇紧追不舍。

  过瘾,跟韩二哥一起打仗,就是过瘾。你根本不用担心对手能翻起什么风浪,从头到尾,都是把敌军按在地上反复摩擦!

  “游击,游击,韩游击说过,投降不杀。并且不准咱们冲得太快。”胡千户担心俞庆乐极生悲,喘着粗气追上来,小声提醒。

  “啊?”俞庆先是微微一愣,随即,果断放慢脚步,再一次高高地举起了戚刀,“所有人听好了,投降的倭寇别割脑袋,留着他们去开荒。定海屯那边正缺人手。也不要超过我,免得咱们挡了自家弟兄的鸟铳!”

  “得令勒!”众福建水师的老弱残兵们笑哈哈地答应,相继放慢脚步,然后专门去捡那些跑不动或者受伤的倭寇,将他们砍死或者生擒活捉。

  “放火,放火继续烧。给弟兄们照亮儿。”刚归附没几天的刘芝顺等前海盗头目,一边心中暗自庆幸自己及时改换了门庭,一边带领各自麾下的喽啰,继续用火把点燃视野范围内的帐篷和杂物。

  “弟兄们,跟我来。”一片喧闹声中,陈永华带领五十余名锦衣卫精锐,悄然脱离了火光范围,从侧翼插向了许心素的大营深处。

  他们身上都没有穿盔甲,而是简单的青布包头和灰步短衣。他们脚下也没有战靴,而是换成了海盗们常穿的草鞋。除了脸色和精神头,与海盗们大不相同之外,他们的外表,乍一眼看上,与海盗没有任何区别。

  “戚家军来了,戚家军来了!”

  “官军,官军杀进营里来了!”

  “鸟铳,官军人手一支鸟铳!“”

  ……

  前方不远处,有几十名溃兵一边逃命,一边尖叫着发泄心中的压力。

  “跟上去,跟他们一起喊!”陈永华冲着身边的弟兄低声吩咐,随即,加快脚步追上那伙溃兵,同时扯开嗓子高声叫嚷,“败了,倭兵败了。快,快给许大当家报信。”

  “快,快给许大当家报信。倭兵没挡住官军,快!”

  “快,快给许大当家报信,让他请赫连(荷兰)红毛出手。晚了就来不及了!”

  几个锦衣卫百户,追随陈永华时间久,早就跟他形成了默契。也紧跟着扯开嗓子,上气不接下气地叫嚷。

  溃兵们没有搭理他们,只是将逃命速度加得更快。陈永华也不气馁,超过这伙溃兵,继续一边跑,一边继续大叫,“快,快给许大当家报信。倭兵没挡住官军,快!”

  “快,谁知道许大当家在哪,快去给他报信!”

  “快,快带我去见许大当家,晚了就来不及了!”

  众锦衣卫受过专门训练,一个个喊得声嘶力竭。

  又一伙溃兵被他们追上,当中有个头目打扮的家伙,身体晃了晃,迟疑着扭头,“别喊了,许大当家早就知道官兵来了。他早就听见了鸟铳声。”

  “那他也不知道具体情况!”陈永华把眼睛一瞪,高声呵斥,“带路,去向许大当家告急。老子不管你是谁的人,再敢光顾着自己逃命,老子砍了你!”

  “你眼睛瞎啊,我这是去哪?”那海盗头目被吓了一哆嗦,硬着头皮回呛。随即,调整方向,直奔大营中央偏右某个区域。

  “戚家军来了,戚家军来了!”

  “倭兵败了。”

  “官军人手一支鸟铳,还有大炮。”

  ……

  陈永华悄悄向身边的锦衣卫们打了个手势,大伙乱哄哄地跟上那名头目,同时继续喊个不停。

  许心素旗下的各路海盗,平素分散在不同的岛屿上,各行其是。只有需要做“大买卖”时,才会集结在一起。

  因此,各团伙之间关系非常疏远。除了岛主、寨主这一级的“当家人”,互相还能认出对方的面孔之外,下面的堂主、香主们,只要不隶属于同一团伙,彼此之间就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

  被陈永华骗了带路的那名海盗头目,压根儿就没想,自己身后跟的是一群锦衣卫。

  也压根儿就没想,陈永华等人连许心素的中军帐在哪都不知道,怎么就会对他如此忠心耿耿?吃了败仗后不赶紧四散逃命,反倒一定要将倭兵打输了的消息上报给许大当家?

  事实上,他想了也没用。

  陈永华始终跟他并肩而行,无论他跑得快还是慢。一名锦衣卫总旗,则悄悄地夹在他身体另外一侧。如果他心中产生了警觉,或者从锦衣卫们身上看到了破绽,陈永华和那名总旗手中的刀,会立刻砍向他的脖子。

  此外,也不是他一个人,赶去向许心素报信。沿途又遇到了四五伙海盗头目,也气急败坏地冲向了中军帐。陈永华如果砍了他,肯定还能骗到第二个带路者,根本耽搁不了多少时间。

  海盗们扎下的营寨,毫无章法,即便有人带路,陈永华仍旧花费了一些力气,才来到了许心素的中军帐外。

  让他有些惊诧,同时有非常鄙夷的是,那曾经在大海上与郑一官齐名,并且十多天前还气势汹汹要打进福州城,驱逐巡抚朱一冯的许心素,竟然没有继续组织兵马抵抗,而是在五六十名亲兵的保护下,钻出了中军帐,晃晃张张地朝码头方向撤去。

  “大当家,别走,你一走,军心就散了!”有几个岛主,对许心素忠心耿耿,追着他的脚步,苦苦进谏。“不可能是戚家军,戚虎的儿子,很久之前就战死在辽东了。”

  “大当家,官军不可能人数太多。否则,他们一路上吃什么,喝什么?”

  “大当家,红毛,赶紧请红毛兵顶上去。只要稳住阵脚,其余各路弟兄,就能反过头来,将官军碎尸万段。”

  然而,许心素却根本听不进去,一边加快脚步撤离,一边哑着嗓子回应,“郑一官,郑一官肯定会趁火打劫。俞咨皋也不会坐在堡寨里光看着。咱们撤,撤回鸡笼,留得船和人,早晚还能再打回厦门来!”

  “大当家说得对,只要人在,船在,就早晚能让官军血债血偿!”有人立刻高声附和,根本不管自己有没有说话的资格。

  “闭嘴!”两个岛主扭过头,对说话者怒目而视。

  不瞪眼则已,一瞪眼,他们立刻意识到事情不对。一边举刀,一边厉声喝问,“你是哪个岛的,烧几炷香?”

  “你是谁,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呵呵……”陈永华懒得回答对方的话,只管笑着举起已经点燃引线的手雷,“许大当家,我来送你归西!”

  “许大当家,接着!”

  “许大当家慢走!福建锦衣卫特地前来相送!”

  ……

  刹那间,告别声此起彼伏。与陈永华一道混至中军帐附近的锦衣卫们,将点燃了引线的手雷,齐齐掷向了许心素头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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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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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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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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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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