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藏国>第一百七十章 天宝九年
  时间转眼到了天宝九年的初夏,天气也渐渐热了起来。

  这天中午,李邺匆匆从太学出来,快步向马房走去。

  通过祖父的李林甫的关系,李邺去年进入太学,当了一名旁听生,学习西域语言及风俗,同时也旁听历史课。

  他不要功名,只是在太学读书,这是允许的,只需要捐一笔钱,不少权贵子弟都这样做,履历中就有了曾在太学读书的经历。

  他去年远征朔方立下累累功绩,天子李隆基亲自升他爵位为金山县公,官升游击将军,这是从五品武散官,和浑瑊一样了。

  李隆基还准备封他为龙武军果毅都尉,但被李邺婉拒,他希望把官职留给父亲。

  父亲为了母亲,不惜辞去户部郎中的官职,只身前往张掖,着实让李邺感动。

  他也希望自己能帮父亲一把,天子李隆基感于他的孝道,便答应了他的请求,任命李岱为润州刺史,去年九月,李岱便带着妻子裴氏去润州上任了。

  去年李邺回长安后不久,祖父李林甫做主,让儿子李岱明媒正娶,正式迎娶了裴三娘,成为长安一段佳话,连贵妃都派人送来了贺礼。

  不过父亲去润州上任后,李邺便低调地搬进了太学,归为沉寂,开始了他的求学之路。

  “阿邺!”

  后面有人喊他,李邺一回头,是好友韦颂,韦颂比李邺大三岁,出身名门长安韦氏,他祖父便是吏部侍郎韦见素。

  自从太子李亨和相国李林甫去年暗中和解后,朝廷便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杨国忠出任益州长史,这可不是好事,天子李隆基不喜欢杨铦,认为他太蠢笨,不领会自己的意图,李隆基还是更看重杨国忠,杨国忠的资历缺乏地方官履历,李隆基便任命他为益州长史,就是为了让杨国忠出任相国做准备。

  李林甫意识到这个问题,便推荐太子派系的韦见素出任吏部侍郎,这就是李林甫的老奸巨猾之处,精准地把韦见素推出来卡住杨国忠的相位。

  杨国忠各方面都比不过韦见素,那么天子就只能妥协,把左右相恢复为多相制,杨国忠和韦见素都一并入相,李林甫的宰相之位就依然稳固。

  韦见素被李林甫重用,太子派系便拿到了至关重要的吏部,所以李邺一进太学,韦颂就主动和他结交,这里面都有很微妙的政治关系。

  “我下午没课,我们去喝一杯?”李邺笑道。

  韦颂苦笑道:“我不像你,只当旁听生,连考试都不用,我忙得跟狗一样,我就给你说一声,晚上去平康坊的安然居大酒楼,酉时两刻,白玉坊,老张请客!”

  “知道了,一定到!”

  李邺来到安乐坊,木大娘和粗使丫鬟阿珍也去了润州,他家真的没有人住了,除了狗子小黑。

  李邺原本是把小黑送给李洵家,但李洵告诉李邺,除了每天过来吃饭,到了夜里,小黑又会回到自己家里,依旧住在原来的窝里,怎么也不肯搬去给它准备的新窝。

  没办法,李邺只得改变方案,请李洵家代养小黑,他经常会回来看一看这个小家伙。

  还没有到家门口,便听见小黑在院子里‘汪!汪!’地叫了起来,瞬间,一个黑影从狗洞里钻了出来,围住李邺的团团打转,尾巴都快摇掉了。

  李邺摸摸他脑袋笑道:“小家伙,我来看看你,下次让大娘把伱也带到润州去!”

  李邺从怀中摸出一个油纸包,里面是一包鸡肉,李邺放在地上笑道:“给你的,吃吧!”

  主人给的饭,小黑狼吞虎咽吃了起来,李邺抚摸它光滑的皮毛,皮毛很亮,也长胖了,说明李洵家待它不错。

  “阿邺,是你吗?”

  李洵打开后窗,探头出来,不好意思把菜刀放下。

  “我听见小黑叫,还以为来贼了。”

  “大白天的,哪里会有贼?你今天怎么不上课?”

  “今天学校休息,阿邺,你吃过午饭了吗?要不,我请你喝一杯。”

  “我来请吧!”

  李邺拍拍小黑的脑袋笑道:“叼回去吃吧!别被大黄看见,抢了你的好东西。”

  小黑仿佛听懂了李邺的话,立刻叼起最大一块鸡肉,屁颠屁颠地跑回院子了。

  李洵从窗子里跳出来,用脚尖指指墙笑道:“你看这里有个洞,就是方便小黑的,我娘一敲碗,它保准撒腿奔来,小荷尤其喜欢它,它真的很听话,很乖巧,但也很忠诚!”

  “小黑让你们费心了!”

  “应该的!”

  李邺和李洵兄弟二人在巷子门口的一家小酒馆坐下,这家小酒馆就是裴三娘的医馆,去年就关了。

  裴三娘可没有什么救死扶伤的信念,她开医馆只是为了养家糊口,在医师和刺史夫人之间,她果断选择了后者。

  小酒馆又重新改造一番,完全看不到从前医馆的影子了,两人在一张小桌前坐下,李洵回头喊道:“一盘鱼香肉丝,一盘回锅肉,凉拌小菜再来几样,再来一壶酒!”

  李邺着实有些无奈,连路边小店都开始炒鱼香肉丝和回锅肉了,才短短一年时间,自己的一番心血真的就烂大街了。

  这件事也不能完全怪张平,是他的几个徒弟被人高价挖走,挖人的酒楼又保密不当,配方和烹饪方法很快就传开了,自己从草原回来后,发现长安每家酒楼都在炒鱼香肉丝和回锅肉片。

  李邺就在想,什么时候会传播到小酒馆去?现在他看到了。

  张大厨没有了拿手的绝技,不好意思再拿月薪五十贯的高俸,只好自己辞职回家了。

  虽然厨师当不了,但张平却练成了冬夏功,站桩整整一年,他没有断过一天,他下盘稳得惊人,一个人对付四五个成人完全没有问题,在三月份长安相扑大赛中夺得第一名。

  裴旻也被张平的执着精神感动,加上张平本身的条件突出,在一个月前正式收张平为徒弟。

  李邺没有成为剑圣的徒弟,反倒是张平成为了剑圣裴旻的徒弟。

  目前,张平在永和坊开了一家武馆,收了三十几个徒弟,利用裴旻和李邺的人脉,经常接一些安保方面的活计,他头脑灵活,又通过李邺介绍认识了冷月先生,从而和王玄海搭上了关系,在城西一带混得风生水起。

  李邺端起酒盏笑道:“我记得上次你告诉我,有无赖骚扰西市的安然居大酒楼,让你爹爹很烦恼,现在还有吗?”

  “还有,这帮无赖明的不敢来,就来暗的,前两天他们还把牛粪扔进水井里,父亲又不敢告诉祖父,简直要烦死了。”

  李邺点点头,“你今晚告诉你父亲,就说是我说的,让他去找张平,在永和坊的大业武馆,张平会替他把这件事处理好。”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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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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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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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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