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将军,我们去看看,他可是奉广平王殿下的命令给你送信的!”
程千里笑道:“估计他跑到北庭去了!”
两人走出了大营,只见士兵们围住两百多匹战马指指点点,郭子仪一眼看见了异常黑瘦的李邺,差点认不出了。
郭子仪大笑,“李参军,你怎么现在才来?”
李邺连忙翻身下马,单膝跪下行礼,“卑职迷路,走到金山深处去了!”
郭子仪扶起他,拍拍他肩膀笑道:“能活着回来就不容易啊!这些马不错,是哪里搞来的?”
李邺也笑道:“回禀老将军,这些都是阿布思和他手下的战马,那匹火红色的战马就是阿布思的坐骑。”
李邺指着一匹极为神骏的红色战马,郭子仪一眼认出,正是阿布思的火云马,天子赐给阿布思的神骏。
郭子仪和程千里面面相觑,郭子仪急问道:“你遇到阿布思了?”
李邺点点头,“卑职迷路,误打误撞走到金山堡,正好遇到了藏匿在那里的阿布思和他的三百名手下。”
“金山堡!”
程千里惊呼一声,“原来阿布思躲在金山堡,难怪葛逻禄人不肯承认,谁能想到阿布思会藏匿在千里外的金山堡内,那么偏僻之处。”
郭子仪着实有点沉不住气了,“伱夺了他们的战马,那阿布思呢?”
李邺笑嘻嘻地指着马上挂的一个大袋子,“他的身体没办法携带,卑职只把他的人头带回来了。”
郭子仪惊喜交加,“快给我看看!”
李邺取下大袋子,这里面是满满一袋马奶酒,是安吉教他的办法,把人头泡在最烈的马奶酒里面,夏天也不会腐坏。
李邺把马奶酒倒出来,一颗人头也滚了出来,郭子仪拾起人头细看,果然是阿布思。
郭子仪顿时心花怒放,忍不住开怀大笑起来,这下子可解决大问题了。
“传令全军,收拾行装,准备撤退!”
大帐内,李邺将广平王李俶的信交给程千里,信放在铁盒,用蜡封住,一直揣在怀中。
程千里打开看了信,点点头道:“我得到一个消息,薛部的大酋长薛陀死在灭狼岭,薛部人说,仇人叫李参军,就是你吧!”
李邺淡淡道:“我的兄弟死在他儿子手上,他儿子的脑袋被我砍掉了,他率三百铁骑追杀我千里,在灭狼岭,我杀了薛陀不少手下,但薛陀最后不是死在我手上了。”
“他莫非还有仇人?”
“是不是仇人我不知道,薛陀是被一只白脚狼王咬死在灭狼岭下,我还要感谢薛陀,要不是他舍身喂狼,我还真没办法从狼群的追杀中脱身,我可能杀了那只白脚狼王的儿子,它和我有杀子之仇。”
程千里半晌说不出话来,他苦笑道:“真是长生天在冥冥中的安排,你知道那里为什么叫灭狼岭?十年前,薛陀在黄池岭下亲手杀死了纵横草原十余年的白脚老狼王,剥了它的皮献给大唐天子,为了纪念自己的功绩,他把黄池岭改名为灭狼岭,十年后,白脚老狼王的儿子又把薛陀咬死在灭狼岭下,这难道不是天意?”
说到这,程千里拍了拍李邺的肩膀道:“不要以为是自己摆脱了狼王的追杀,不是,白脚狼王一旦盯住你,你绝对摆脱不了,应该白脚狼王也感受到了什么,它放过你了。”
李邺点点头,“看来狼真是一种有智慧的动物!”
程千里缓缓道:“狼一向恩怨分明,不像人,薛陀的二弟薛丰得到你的好处,当上了薛部大酋长,可他非但不感激你,还发誓要用你的人头祭祀薛陀,以后自己要当心!”
大军东撤了,程千里也率军返回了北庭,葛逻禄人始终保持沉默,没有派任何使者过来解释,就像丝毫不知道金山堡发生的事情。
李邺跟随在大军中一起撤离,这几天,他脑海里一直出现那只白脚狼王,想着它站在大石上对月嗷叫,那一幕让他铭记于心,还想到了灭狼岭,似乎冥冥中有一股力量在牵引着自己,他又想起葛逻禄公主,想起了那荒唐,却又刻骨铭心的一夜。
这时,郭子仪出现在他身边,笑道:“我已经派人把报告和阿布思人头、王印等物一起送回长安了,李参军是直接回长安,还是一起去朔方?”
李邺明白了郭子仪的意思,他是在挽留自己,想把自己留在朔方。
李邺笑了笑道:“这次出征,并非是我真的从军,接下来我想去太学读书,我的杀心太盛,想用读书来收一收杀心!”
郭子仪笑道:“想读书是好事,公子想学什么?”
“我想学西域的语言,听说太学有这门课。”
郭子仪点点头,“是有这门课,是鸿胪寺开设的,专门培养通晓草原和西域的人才,不过我劝你再读一读兵书,读一读《春秋》、《史记》、《汉书》,当年我在太学也读过兵法。”
“多谢老将军指点!”
李邺目光望着远方,他的思路已经飞向了遥远的长安。
甘州张掖,裴三娘和往常一样,从前左金吾卫大将军李钦的府中出来,李钦的妻子王氏生了重病,长年经血不止,裴三娘给她调治了十天,便大大减轻了她的病症,又继续加药调治,再过几天就能治好病症,剩下就是长期调养,恢复身体,这是个漫长的过程,没有三五年不会见效。
裴三娘心中颇为烦恼,她见到了父母兄弟,虽然阖家团聚,但没几天母亲又开始操心她的终身大事,找人给她说媒,想让她嫁给河西节度使府司马安重玉,安重玉年约三十七八岁,三年前丧偶,他出身河西名门安氏。
虽然和她父亲门当户对,裴三娘从小也认识他,但裴三娘并不想嫁给他,她的儿子已经长大,她怎么能给儿子找个莫名其妙的假父?
“你还年轻,才三十出头,家世和长相都好,完全可以再嫁,不用这样委屈自己。”
母亲的话在她耳边萦绕,但裴三娘想到的却是另一个男人,让她刻骨铭心的少女时代,一晃过去了十多年,他现在又在哪里?
他现在还在想着她吗?还是在筹备婚事,又打算再娶一个门当户对的权贵人家嫡女为妻?
“请这位娘子停步,小生想打听一个人。”
身后忽然有人在问路,裴三娘浑身一震,十五年前,张掖的大街上,就有人曾经这样向自己打听,而这声音
裴三娘猛地回头,只见身后笑吟吟站着一名三十余岁的书生,身材高大,温文尔雅。
“你你怎么来了?”裴三娘不可置信地盯着身后男子。
“我来张掖找一个故人,我找了她十五年,怎么也找不到她,娘子能告诉我,她在哪里吗?”
李岱脸上依然微笑,泪水却流了下来。
“你你来做什么?”
裴三娘扭头过去,“你朝务繁忙,哪有时间来凉州风花雪月?”
李岱摇摇头,“我是没有时间,但为了找到她,我已经辞官了,我现在一无所有,不知道她还愿不愿意接受我?”
裴三娘心中最柔软之处终于被拨动了,她眼睛一红,泪水扑簌簌落下,她狠狠掐着李岱的胳膊骂道:“你这个傻瓜,你辞官做什么,你辛辛苦苦熬了十五年,不值得啊!”
李岱抱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哽咽道:“我答应过她的,我一定会回来了接她,虽然晚了十五年,但我还是回来了。”
裴三娘再也克制不住内心的情感,抱着这个让她恨之入骨,却又梦萦魂牵的男人,失声痛哭起来。
第一卷结束了,下面第二卷,时间会跳到天宝九年,写一段朝堂斗争,稳固李林甫的相位。
然后主角就会前往西域,为波澜壮阔的天宝十年怛罗斯之战做准备了。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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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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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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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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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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