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屿和严耿到达之时,有大志已经走了,二人便分头打探,想弄清这神秘莫测的有大志是何方神圣。
他们一个往东,一个往西,但二人打探的结果却出奇的一致。
路人甲:“有大痣。”
路人乙:“有颗大痣。”
路人丙:“左脸上有颗大痣。”
路人丁:“他那颗痣好明显啊。”
……
谢屿:“没别的了吗?”
路人甲:“没注意。”
严耿:“身高如何?”
路人乙:“比棚子矮些。”
谢屿:“长相如何?”
路人丙:“只记得他脸上有颗大痣。”
严耿:“脾气如何?”
路人丁:“没注意。”
……
打听了一圈的两人,在粥棚处集合。
谢屿:“你打听得如何?”
严耿:“有大痣,没别的了,少爷呢?”
谢屿:“……有大痣。”
两人都沉默了。
此时,一位老汉来到粥棚处,仔细在地在上看着。
“老伯,您是寻什么东西?”谢屿上前打招呼,“在下帮您一起寻。”
“不用不用。”老汉手里握着几粒苞米碎,连忙拒绝,“您是贵人,小民不敢劳烦。”
他看谢屿这穿着便知非富即贵,与自己明显不是一类人。
谢屿目光扫过老汉双手,笑道:“今日有公子在此给大家施粥,操作之时,难免会有些零碎米粒掉落地上,老伯来此是拾这些碎米粒的?”
“是。”老汉激动道,“那位有公子,着实是个好人啊。
“昨日他丫鬟与小民说会来此施粥时,小民还以为是假的,没想到真来了。不仅来施粥了,还给大家送了不少粮食和种子。”
谢屿心中一动:“老伯,这有公子的丫鬟长什么样?”
老汉想了想:“那位姑娘年纪约莫有十四五岁,水灵得很,眼睛很大。对了,她手上还挂了一个铃铛。”
铃铛?
谢屿垂眸思忖。
旁边的严耿还是不放弃,又问道:“老伯,这有公子长何模样?”
他不信,就没一个人能说出他长相。
果然,他们从老伯这听到了不一样的答案。
“这您可问错人了。”老汉应道,“当时小民站得远,没看清有公子模样,只觉得有几分女相。”
至少也不是一无所获了。
“多谢告知。”谢屿拱手向老汉行礼。
二人离开了溪中县,骑马走在回祈南的路上。
“少爷。”严耿猜测道,“那卫修远就长得一副女相,有没有可能是他和陆忆雪?”
谢屿摇了摇头:“这不像是卫修远干的事。
“要知道这位有公子,可是去年就到了祁南,他好似早知道今年会大旱一般,提前耕种了耐旱的粮食。
“这种提前预知,并做好相应对策的行事风格,更像是……”
严耿心领神会:“少夫人?”
话说出口,又觉得自己说错话了。
毕竟林茉已经去世三年了,怎么可能是她,这般突然提起,少爷又该难受了。
“既然这位有公子家住祁南。”谢屿听后沉默了片刻后说道,“回去好好查查。”
“是。”
*
沁水湾。
这里是北辰星君的住所,离桑陵谷只有一日的距离。
林茉和陆忆雪马不停歇地跑回来了。
“师父,师娘。”陆忆雪进来便喊道,“徒儿回来了。”
但见这空空的房子后,她微叹一口气:“师父师娘又吵架了。”
随即便出门寻人去了。
她师娘一吵架就喜欢离家出走,每次陆忆雪就帮着一起寻人。
此时的林茉,已换回了一身女装,是一身干净利落的大红色劲装。
在乡野里生活了三年的她,和之前京城那个柔弱的姑娘判若两人。
她拎着那坛胭脂醉,在沁水湾四处转溜着:“卫修远。”
没人理她。
她也不恼,径直往卫修远房间走去,屋内一片漆黑。
但她知道,卫修远定然藏在某处。
“卫修远。”她又唤了一声,“你至于吗?就让你送了个药,生了我三年的气。”
没动静。
林茉双眸一转,笑了笑:“你再不出来,我就把你在竹屋藏胭脂水粉的事,告诉北辰叔。”
果然,就听到屋顶传了几声动静。
林茉眼睛一亮,抬起头来,便看到正在屋顶赏月的卫修远。
她纵身一跃,轻松跳到屋顶,将那坛从溪中县带回的酒,展示在卫修远面前:“上好的胭脂醉,给你赔罪,如何?”
说完,还晃了晃手中的酒碗,一副不醉不归的豪迈感。
卫修远眸瞥了一眼,似不愿搭理她。
林茉将碗放在屋顶正脊上,打开胭脂醉,倒了两碗酒:“要么喝酒,要么继续生我气,选一个吧。”
说着,她自顾自地先喝了一碗:“清甜爽口、醇厚甘香,比平时喝的酒可好太多了。”
这一次,卫修远终于有了反应。
他伸手拿过酒碗,一饮而尽。
——有戏。
林茉嘴角微弯:“喝了我的酒便是原谅我了。”
边说着,还边给卫修远倒酒。
“林茉。”卫修远忽然开口,“你可曾恨过一个人?”
林茉仔细想了想,摇头:“未曾。”
“那你自是不会懂。”卫修远叹息,语调悠远深长,但也只是一瞬间。
很快他又恢复到往日里慵懒闲适的姿态,倚在屋檐边:“祁南之行,可遇上严宥了?
“不对。”他又纠正了一下,“该叫他谢屿了。”
“擦肩而过。”林茉笑道,“只差一点,就被发现了。”
对面那人一双狐狸眼微微弯起,嘴角勾起一抹笑容:“又不是打不过他,发现了又如何?”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两人碰了碰酒碗,再一次仰首痛快饮尽。
卫修远看向林茉,目光落在那张因酒意而微红的脸蛋上。
三年的时间,已褪掉了少女的稚嫩青涩,更添了几分女儿家独有风韵。
尤其是眉心那颗朱砂痣,愈发娇艳迷人。
他心念一闪,忽问:“你今日住沁水湾?”
“是啊。”林茉应得毫无邪念,“今日先给你赔罪,明日再回去给师父复命。”
卫修远有些不自然地别开脸:“这胭脂醉后劲大,少喝点。”
“关心我了。”林茉又是一碗酒下肚,已经有了些醉意,一双桃花眼弯成了月牙状,“那便是不生气了。”
卫修远睨了她一眼,没搭腔。
其实,他早已不生气了。
送药,是他自愿的,没有任何人逼他,又如何怪得到林茉的头上。
他只是过不了自己那关,他救了这世界上,他最痛恨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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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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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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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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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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