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粥棚内的几口大锅才刚刚起火,溪中县中的百姓便早早在此排队领粥。
众人等待之余,纷纷议论着这位善心大发的公子是何方神圣。
“听说是祁南城里最近冒出来的大户人家,叫什么‘有府’。”一位身材微胖的妇人低声说道。
“是不是那个,将祁南六县里所有荒地都买去了的有府?”
“我好像也听说过,当时大家都说这有府公子肯定是魔怔了,哪想到现在就他那荒地里种的粮食没旱死。”
“但他那种的东西没见过啊?听说是从外邦找来的庄稼,能吃吗?”
……
众人正讨论着,阵阵粥香飘散而来,引得大家忍不住直咽唾沫。
这味儿可比他们平时喝的粥好闻太多了,别说是在荒年,就是大丰收时,也没闻过这味啊。
“我家公子来了。”随着小姑娘一声喊,众人立即安静下来,探头过去。
只见一名公子,在众人的注目下走到了粥棚。
这公子长得贼俊,虽然脸上有颗碍眼的大痣,但就是让人移不开眼。
视线很容易就集中到他脸上那颗大痣上,实在控制不住。
“乡亲们好,在下名叫有大志。”林茉在前自我介绍道。
“哈哈哈……”一阵笑声传来。
林茉说着,又走到锅前,盛了一碗粥,介绍道:
“这是我地里种的粮食,名叫苞米,能煮粥、能烙饼、能磨面,总之管饱又好吃,关键这家伙还耐旱。
“大家伙左边盛粥,右边领粮食,若愿意相信有某的,再送一袋种子。”
说完,林茉当着众人面喝了下去:“香!”
众人看到有家公子这般做法,怀疑的消除了怀疑,期待的更加期待。
毕竟,大家确实饿极了,这东西再怎么样,也不会比那难以下咽的野菜更差了。
很快,几锅热乎乎的苞米粥被分了出去,一碗接一碗分到每个人手上。
一碗粥下肚后,饥肠辘辘的胃终于舒服多了。
纷纷感叹,这粥真好喝!
“多谢公子慷慨施舍,我等感激不尽。”众人纷纷跪拜,朝公子磕头。
“各位请起。”林茉故意让自己声音浓厚着,“你们若觉得好吃,便好好耕种,七月种下,最快十月能有收成。
“去年帮有家耕地之人,每个县城都有,你们可向他询问耕种之法。”
这话落在大家耳朵里,犹如仙乐一般,众人喜悦非常。
“公子如此帮我们,我们该如何报答啊?”有人出声说道。
林茉听闻此话,眉毛一挑,也不客气,笑道:“听说溪中县的胭脂醉天下闻名。”
此话一出,当即有老头接话:“我家还陈了一坛,二十年的光景,正是最香之时。”
*
夕阳西下,溪中县的小道之上,两人两马缓步而行。
林茉还是那身男装,随意把霜锋剑搭在肩上,剑的那端正挂着一坛酒。
她左手扶着剑,右手牵着马,悠闲向前走着,这模样活脱脱一个江湖浪荡子,就差嘴角再叼根草了。
“茉姐姐忙了这么大一圈,就为了一坛胭脂醉?”陆忆雪正牵着马,陪林茉一起走着。
“叫哥哥。”林茉纠正道。
“有哥哥。”小姑娘故意强调一下,“我可听说你那帅相公,正在祁南当官,你就不怕遇上了?”
“他在祁南,我们在祁南下面的溪中县,遇不上。”林茉说得自信满满。
话音刚落,就见前方两道熟悉的身影,骑着马正向她们而来。
林茉眼尖,一下就认出了那两人,她二话不说,拉起陆忆雪就往旁小树林躲了进去。
谢屿和严耿正在赶去溪中县的路上,见路边两匹马正在啃食着干枯的野草,不免觉得有几分奇怪。
接收到谢屿的示意,严耿向小树林走了进去。
只见一隐蔽之处,一男一女正拥抱在一起,像在……
他赶紧把眼睛移开,跑出了小树林。
“真是世风日下。”严耿嘀咕了一声,“少爷,我们还是赶紧去溪中县吧,要晚了怕是见不到那位有公子了。”
“走吧。”
几声响亮的鞭子抽打声后,谢屿与严耿策马飞奔而去。
等这二人走远后,林茉和陆忆雪才从树林里出来。
“这要让孙大夫知道了,又要说你怂了。”陆忆雪像个小大人一般,摇了摇头。
“难不成和他打一架?”林茉无奈一声叹息,“北梁那么大,师父干嘛非得让我来祁南啊?”
“那还不赶紧跑。”
“走。”林茉片刻也不敢耽误,上马便扬鞭而去。
“茉姐姐,你还没说为什么要这坛胭脂醉?”
“叫哥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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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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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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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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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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