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京城第一神探,你管这叫大忽悠?叶枫林夕瑶>第三十四章:骑楼赛诗
  提笔挥挥洒洒,一首七言绝句写成。

  清平调

  唐,李白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叶枫欣赏了一会自己丑出天际的书法,赶紧勾掉了“唐李白”的字样,改成了笔名安凌澈。

  “差点露馅……”

  就在大家纷纷落笔的时候,一个富商突然站起身,躬身行礼。

  “迎梅姑娘,在下年幼时因家境贫寒,故而失学,虽不会写字,但这么多年也曾拜读过各种经典。我觉得,评定诗词不能只局限于笔砚之间,口中吟诵,也可成为千古佳作。”

  这一番话用人话翻译过来就是:我不会写字,把诗念出来行不行?

  此话一出,自然是引来了身边富商同行的阵阵发笑。

  这人姓刘,是一名屠户,平日里习惯赤身卖肉,没读过书不说,口里尽是各种粗鄙之语。

  为了今天的骑楼赛诗,他还特意提前定制了一身绸缎衣袍,只是最近身体发福,原本合身的衣袍穿在身上,一层层游泳圈显露无余,格外喜感。

  迎梅微微抬扇,掩住口齿,轻笑几声:“自然可以,请客人吟诵佳作。”

  刘屠户回头哄了几声,打断了众人的嘲笑。

  接着,他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下,负手而立。

  他清了清嗓子,开始吟诵。

  “迎梅姑娘正芳华,肤白貌美似娇花,真想把你带回家……”

  没等刘屠户说完,身边的人接连起哄:“带回家干嘛?跟你一起卖肉吗?”

  刘屠户没有理会众人的起哄,目光直视着前方的迎梅姑娘,脸唰的一下就红了。

  他赶紧低下头,不再往迎梅姑娘身上瞧,高声念出了最后一句:“来年生个胖娃娃。”

  念完,他急忙坐下,双手掩住通红的脸,很是“娇羞。”

  这首不知道是从哪拼凑而来的打油诗,还挺押韵。不过结果早有预料,自然是引来了大家的哈哈大笑。

  迎梅姑娘更是笑的肚子痛,眼角也已经笑出了泪珠。

  这下子,刘屠户更加不好意思了:“迎梅姑娘,我……改天再来看你!”

  说完,他捂着通红的脸,在众人的哄笑声中,起身跑出了房间。

  小插曲过后,房间里的气氛更加愉悦了。几名婢子上前,收起了众人纸上的诗词,交给迎梅。

  这是本次骑楼赛诗的第一关,命题赋诗,属于freestyle。

  大家的作品不需要交于花魁,由本层令官审阅便可。

  远处,迎梅看着众人的诗词,时而掩面偷笑,时而面红耳赤,时而娥眉微蹙。

  叶枫坐在角落里,喝着杯中的温酒,胸有成竹。

  “我的诗要是不通过,就是不给诗仙李太白面子!不过话说回来,要是能从来,我还真想做李白,至少可以在青楼里逗逗女孩。”

  一盏茶的时间,骑楼赛诗的第一关已经有结果了,包括叶枫在内的七名客人顺利通关。

  婢子再次上前,给七人分别发了一把扇子,这是前往三楼的凭证。

  “请过关的客人登楼,其他客人稍安勿躁。迎梅为大家准备了美酒,并由令官主持行酒令,希望大家今晚玩得开心。”

  通关的七人,除了叶枫之外都是文人学士,他们虚伪地互相祝贺一番,便走向了三楼。

  叶枫拿着扇子,走在队尾。

  路过迎梅姑娘的时候,叶枫刻意放慢了脚步,上下打量着她。

  “安公子,请留步。”

  迎梅低声叫住叶枫,同时朝他比了一个手势:“请安公子借一步说话。”

  看着六人渐渐远去的背影,叶枫点了点头,跟着迎梅走到了纱帘的后面。

  每家青楼都有自家的花魁,而能称得上花魁的姑娘必须是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就算是大家闺秀也比不了。

  因为花魁的地位特殊,居住的地方更是其他女子比不了的,在青楼的后院,很可能自己就独占一楼。

  想见花魁一面,更是难如上青天,不是有钱就行。

  秋月楼的花魁嫣儿,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跟着迎梅姑娘穿过偏堂,来到了一处直梯前,这里可以直登楼阁。

  “安公子,请随我来。”

  迎梅姑娘微微欠身,走在前面,为叶枫带路。

  走过直梯,眼前豁然开朗,这里便是楼阁。

  楼阁之中,入眼就是大片大片的粉红纱帘,层层薄纱后面,仿佛有一幅幅花红柳绿,莺莺燕燕的景象。

  这种朦胧之美,给人无尽的联想。

  继续往里走,姑娘家独有的胭脂香味和酒香相互交融,扑鼻而来。

  单单是这种气味,就足以让人的骨头都酥了一半。

  穿过层层粉红纱帘,有一扇花门,里面便是秋月楼花魁嫣儿的闺房。

  迎梅姑娘站在门口,唤了一声:“娘子,有贵客上门。”

  片刻,里面传来回音:“请安公子在茶室等候,我这就来。”

  “安公子请吧。”迎梅微微欠身,抬手示意他进门。

  叶枫淡淡一笑:“一句贵客上门,嫣儿姑娘就知道是我了?”

  迎梅笑道:“娘子的贵客从来都只有安公子。”

  叶枫满意地点了点头,从腰间摸出两锭银子,一同交到迎梅姑娘的手里:“这一锭银子给你,拿去添几盒胭粉。这一锭银子拿去一楼,为我的两位朋友找几个可人的姑娘,再加几壶好酒。”

  “多谢安公子,我这就去办。”

  迎梅欠身行礼,转身离开了。

  ……

  一楼里,武腾和范爱推杯换盏,听着身边姑娘酥人的娇声,看着舞池里曼妙的身姿,脸上乐开了花。

  没一会,迎梅姑娘带着几名年轻漂亮的红倌人,来到了桌前:“两位可是武公子和范公子?”

  武腾和范爱一愣,点了点头。

  迎梅姑娘面带笑意,柔声说道:“两位公子的一位朋友托我前来带话,他今晚要与花魁嫣儿姑娘共度良宵,特命我领两位二楼去雅间,那里已经备好了酒菜。”

  说完,迎梅姑娘朝身后的红倌人使了个眼神:“还不侍候两位公子移步雅间。”

  武腾和范爱一脸懵逼。

  “什么?叶枫那小子约上花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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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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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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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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