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巷子的尽头,是灯火通明的秋月楼。
这是一座青楼,也是永定县最热闹的地方。
“一人五两银子。”
一个小伙站在门口,面无表情,机械式地重复着这句自己每天都要重复上百遍的话。
他身穿绸缎长褂,属于秋月楼的“迎宾”。
由此可见,像这种“高档会所”,一个迎宾的制服都是很多老百姓一辈子也穿不起的。
这也恰恰说明了,秋月楼的神都第一青楼的地位,虽然坐落在神都外城的永定县,但依旧是普通老百姓根本消费不起的地方。
而这五两银子,只是进门费,里面的其他项目,则需要另行付费。
叶枫从腰间取出几块碎银,交给了小伙。
小伙掂量了一下,立刻换了一副笑脸:“几位爷,里边请~”
叶枫迈步走进,武腾和范爱紧跟在后面。
秋月楼中灯火辉煌,陈设更是极其奢华:檀木为梁,晶玉为灯,珍珠为帘。
楼上彩带轻飘,楼下慢歌艳舞。耳边是女子的清脆吟笑,眼前是酒客的杯觥交错,一缕缕幽香伴着靡音散播而去。
一楼属于散台,客人也都是散客。他们在这里喝酒、听曲,几个时辰后便自行离开。
二楼以上,则是过夜的地方。这里还会不定期举行各种文艺儒雅的活动,比如骑楼赛诗、百字令,飞花令,行酒令等等。
青楼不同于勾栏和教坊司,是一个文化气息十分浓郁的地方。
很多文人骚客,都是这里的常客,如李白、欧阳修。
杜牧更为无数青楼女子写过诗,不乏有流传千古的佳作。
还有柳永,柳三变,每天待在青楼里吃吃喝喝,靠青楼女子唱曲帮忙宣传自己的词,从而提高知名度,流传千古。
苏门四学士之一的秦观,在仕途不顺的情况下,也是流连于夜夜笙歌的风月场所,他还把青楼当书房,把倌人胸腹当案几。
(啧啧啧,古人真会玩……)
长此以往,便诞生了一种独特的“青楼文化”。
而青楼里面的女子也分为两类,一类是侧重琴棋书画,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一类是侧重美貌身材,卖艺也卖身的红倌人。
武腾和范爱肚子里没什么墨水,对二楼也不感兴趣,更重要的是,他们口袋里的银子不支持他们走向二楼。
不过能来到秋月楼,对两人来说已经是美事一件了。
叶枫给他们在一楼安排好了座位,便独自走向了二楼。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秋月楼的二楼正要进行骑楼赛诗的活动。
说白了,骑楼赛诗类似于一种闯关游戏,每过一关,便可登楼一层。
每一层楼的闯关内容都不一样,有的比拼文章,有的比拼诗词,有的比拼投壶。
层层闯关,通过所有关卡的人才能登顶,有幸与花魁共进晚餐。听花魁唱歌,看花魁跳舞。
当然,青楼花魁卖艺不卖身。
叶枫迈步来到二楼,耳边琴声悠扬,既不喧哗也不吵闹,直觉袅袅余音,沁人心脾。
在婢子的引领下,来到了一个宽敞的房间,里面已经有十几名客人,他们或饮酒,或笑谈。
这些人都是稍后骑楼赛诗游戏的参与者。
叶枫环视着一周,已经通过众人的言行举止判断出了他们大致的身份。
因为,这里只会有两种人。
一种是真正饱读诗书的文人,他们或是考取功名的学子,或是胸有墨水的富家公子,每个人都身着华服,手持折扇,端坐桌前。
他们在一起聊天,敬酒,言语之中满是尊敬,实则心中互相瞧不起。
自古文人相轻,他们都等着对方成为自己的垫脚石。
但是,他们都共同鄙视着第二种人。
第二种人便是富商,他们大多没有读过几天书,腹中更是没有半点墨水,骨子里充满了市井之气,生意买卖却做的风生水起。
他们心中充满了对读书人的尊敬,当他人吟诵出诗词的时候,便会忍不住为其喝彩。
叶枫环顾四周,一时间不知道该将自己划分到哪一类。
房间里十分热闹,但叶枫迈步走进,众人突然停止了交谈,纷纷向他投去目光。
好在叶枫的原主是青楼的常客,对青楼规矩的了解程度堪比了解自己的身体。
不,是比自己的身体还要了解。
叶枫面带微笑,朝众人拱手:“在下永定县学子安凌澈,各位兄台有礼。”
(谁来这种地方用真名啊?!)
众人纷纷回礼,便继续自己的交谈。
叶枫迈步走进,找了一个角落的空位坐好。
刚刚落座,一名婢子便上前把一套酒具摆在桌上,又十分有礼貌地添满了酒。
接着,又将文房四宝一样一样地摆在了叶枫面前。
没过多久,远处的桃红色纱帘慢慢拉开,显出一道曼妙的人影。
一名女子从纱帘莲步走出,她身穿抹胸薄纱襦裙,一对圆润半露,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众人上下打量着她,仿佛想要通过薄薄的纱裙看透什么一样。
她叫迎梅,是今天骑楼赛诗第一关的令官。
越是有名气的青楼,便越是在意客人的身份。迎梅目光流转,打量屋中的十几号人,不禁皱起眉头。
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了叶枫的身上,眼中忽然闪过一丝别样的光芒。
片刻,迎梅微摇手中的绣花圆形美人扇,朱唇轻启:“今天的骑楼赛诗和往常一样,第一关比拼诗词,请各位客人以迎梅为题,赋诗一首。”
那声音娇而不媚,听着十分舒服。
如果是声控的客人,定会情不自禁爱上声音的主人。
题目一出,屋中便再无交谈的声音,耳边除了悠悠琴声,便是众人执笔刷刷点点倾倒“墨水”的声音。
叶枫也同大家一样,执起毛笔,在砚台上舔笔。
左右看去,身边的文人学士或低头沉思,或执笔书写,倒是富商们的动作整齐划一,都是大眼瞪小眼。
作为穿越者的叶枫,虽说不上熟读唐诗宋词,但九年义务教育下来,也让腹中有些许存稿,随便拿出一首来,还不吊打这群古代人?
“描写迎梅……说白了就是当舔狗呗!话说……夸赞女人的诗有什么呢?洛神赋?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后面……咋背来着?算了,来首别的吧……”
思索一番,准备落笔。
幸亏穿越前练过几天毛笔字,否则在青楼都混不下去。
这就是知识的魅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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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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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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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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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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