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时尚名媛穿成首富唯一孙女活成团宠>第4章 轰动全城的百日宴
  霓裳的成长,一点都没有辜负全家人对她的好。

  还是个小婴儿,就已经是一个美人胚子了。

  小小的霓裳,生得玉面粉腮,眉目如画,唇若点朱,特别是眉间那颗小小的朱砂痣,让她像足了一个粉雕玉彻的年画娃娃。

  “真的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娃娃。”

  见过霓裳的人,都会这么说。这可不是为了讨好老侯爷,这真是由衷的赞叹。

  咱们的老侯爷,本来就是武将出生,快七十岁的人了,精气头十足。

  自从添了小孙女,那更是走路带风,说话都像在唱歌。

  不过啊,林姨娘房中的下人,可得受些早起的苦了。

  武将嘛,都是非常自律的,早起是雷打不动的习惯。

  自打霓裳出生,每天五更天,老侯爷便急不可待地跑过来看小孙女了。

  老侯爷都来了,难道让他干候着?

  于是,下人们都必须四更天就起床做准备工作,洒扫的洒扫,准备晨炊的准备晨炊,忙得不亦乐乎。

  侯爷要来看孙女,做儿媳的林姨娘,总不至于衣衫不整吧?

  于是,林姨娘也必须早早地起床梳洗。

  父亲过来看孙女,做儿子的宋远山,总不至于让个姨娘陪着吧?

  于是,宋远山也必须早早地过来等着。

  嫌跑来跑去的麻烦,宋远山干脆就夜夜宿在“霓园”,不挪窝了!

  咱们小霓裳的降生,还起到了增进父母感情的作用!

  其实,老侯爷这么早过来,小霓裳根本就没有起床。

  无所谓啊,老侯爷能看着小孙女睡觉,就满足得不得了了!

  坐着看,站着看,凑近了看,离远了看,怎么看都不够,怎么看都好看!

  最近这些时日,临江城更热闹了。

  往临江城来的各条驿道,整天尘土飞扬。

  和从前不同,驿道上跑的,不光是运货的商队,更多的是各种豪华精致的马车!

  这些马车的主人,全都是达官显贵!

  因为,霓裳要满百日了,老侯爷要大摆宴席,大肆庆祝!

  老侯爷什么人啊,他不光是“镇安侯”,他还是全国最大连锁钱庄“恒泰隆”的主人,是全国最大连锁绸缎庄“云锦记”的主人,是全国最大连锁药庄“百杏林”的主人……

  说一句“富可敌国”,那真是谦虚了!

  老侯爷对着侯府唯一千金的宠爱,早就传遍全国,就连当朝皇帝,都有所耳闻。

  据说,皇上还派了自己的同母亲弟弟东宁王,到侯府参加百日宴。

  权倾天下的东宁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满朝文武,想见一面都难,居然要来参加一个小女娃的百日宴。

  这是何等的殊荣啊,偏偏这等殊荣,却落在了一个小小的庶女身上。

  能够收到侯府千金百日宴的喜帖,那简直是可以单独摆场酒席炫耀一下的事情。

  为了办这场百日宴,从霓裳出生那一日开始,程家上上下下,便开始操办了。

  这可以说是宋家近二十年来,最大的一场盛世!

  之前十多个小公子的百日宴,不过是请了些亲近的亲戚朋友小聚一下。

  这么个庶女的百日宴,侯府居然要大做特做!

  一大清早,林姨娘就和丫鬟们一起,为霓裳梳洗打扮,做着准备工作。

  宋霓裳老早就听说府里要为自己举办百日宴,不哭不闹,一边玩着拨浪鼓,一边乖乖地让母亲和翠儿摆弄着自己。

  可是,母亲自己怎么不打扮呢?

  都这么久了,母亲还是不施脂粉,不佩珠钗的样子,难道……

  忽然,霓裳听到,外面的丫鬟,在纷纷叫着:“大娘子。”

  宋霓裳转过头,看见一个白白净净的圆脸妇人,身着松绿色的华丽礼服,满头珠翠,款款地走了进来。

  林姨娘赶紧起身行礼,道:“大娘子,霓裳已经准备好了。”

  宋霓裳认出来了,这是父亲宋远山的正妻郑大娘子。

  可是,大娘子到这里干什么?

  郑大娘子正眼都没有瞧一眼林姨娘,径直走到抱着霓裳的翠儿跟前,伸出手,对霓裳说道:“霓裳,来,嫡母带你去参加百日宴了!”

  原来,林姨娘这样的地位,是没有办法出席这么重要的场合的。

  小霓裳应该由她的父亲宋远山和嫡母大娘子──郑氏抱出来,展示给在场宾客,接受宾客的祝福。

  霓裳听说这样的安排,心里可不乐意了。

  凭什么啊?娘亲辛辛苦苦生下我,辛辛苦苦养育我,凭什么就该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来抱我出去啊。

  于是,每次郑大娘子想要抱她,她就“哇哇”地哭个不停,怎么哄都哄不好。

  直到生母林姨娘抱过来,她才停止哭泣,委屈巴巴地靠在娘亲怀里,小身子一抽一抽的,任谁看了都心疼。

  郑大娘子,恨得牙痒痒。

  她出身于当朝的四大望族之一,高门显贵,与宋家,可以说是门当户对。

  嫁入程家十多年,一口气为宋远山添了四个儿子,不可谓不劳苦功高。

  到头来,居然要受这下贱姨娘的气!

  怎么办?忍吧!

  老侯爷这么宠爱小七,那袭爵啊,财产啊,还不是自己的丈夫落个好?

  最后,好处还不是让自己的儿子们得了?

  小丫头片子,老爷子就算宠出花儿来,迟早是要嫁出去的!

  不过就是多给点嫁妆便是了。什么爵位啊,产业啊,都不关她的事!

  郑大娘子真正需要对付的人,是宋远山弟弟宋远乔一家子!

  想到此,郑大娘子努力挤出一点笑容,夹着嗓音,对霓裳说:“霓裳乖啊,嫡母呢,就抱你一小会,一会儿就还给你娘了。”

  林姨娘抱着霓裳,一脸严肃地说:“霓裳啊,可别任性哦,就跟着父亲和嫡母,出去一会儿,好吗?”

  林姨娘是个明白人,就算是给她十条胆子,她也是断不敢出席这样的场合的。

  况且,郑大娘子的兄弟郑将军,也在席中。

  她要真敢仗着霓裳喜欢,不知好歹地跟着宋远山出去,那“以下犯上,宠妾灭妻”的名声,她是跑不掉的!

  到时候,宋远山随便找个理由,便可将霓裳养到嫡母郑大娘子的名下。

  宋霓裳趴在娘亲怀里,脑瓜子飞速地运转着。

  不是才恶补过下饭神剧《知否》吗?这么快就忘了?

  自己再这么任性,只会给娘亲招来杀身之祸啊!

  “不着急,等我长大了,慢慢地为母亲讨公道!”宋霓裳想。

  于是,宋霓裳就跟听懂了一般(其实她真的是听懂了),乖乖地让郑大娘子抱着,来到了正厅。

  大厅之中,早已高朋满座。

  霓裳要见的第一个人,当然是端坐在首席上座的东宁王。

  父亲和嫡母,规规矩矩地向东宁王行礼。

  霓裳一听,“东宁王,一听就是大人物啊!”赶紧又是拍掌又是蹬腿地往东宁王身上靠。

  咱们霓裳,小小年纪,已经知道察言观色了吗?

  不是的,精通职场规则的霓裳,是在帮爷爷和父亲拉人脉呢!

  小粉团子的撒娇攻击,谁受得了啊?

  东宁王一把将霓裳抱过来。霓裳发出了银铃般的“咯咯咯”笑声。

  霓裳本来就长得好看,这一笑,就跟那画中的神仙童子一般。

  东宁王喜欢得不得了,本来已经送了大礼,这时见霓裳这么可爱,竟当场取下腰间玉佩,要送给霓裳做见面礼。

  这玉佩,通体碧绿,毫无杂质,其间的玉脉,如同水波纹一般,时隐时现。

  即便是从未见过世面的人,也知道这绝非凡物啊!

  宋霓裳看得眼睛都直了。

  她从前参加过无数次珠宝展,但是,这种成色的玉石,还是第一次见着。

  “宝物啊!我人小不懂事啊,推辞个啥啊!”

  宋霓裳这么想着,双手抓着玉佩,开开心心地把玩起来。

  老侯爷一见,赶紧推辞道:“王爷,这么贵重的礼物,霓裳年纪尚小,怕是担不起啊。”

  东宁王抿嘴一笑,道:“老侯爷,我这是给霓裳的,你莫替霓裳推辞了。说不定啊,这玉佩,十几年后,要回到咱们家呢!”

  老侯爷一听,愣了一下。

  这东宁王的意思,是想给霓裳结娃娃亲?

  东宁王这几句话啊,对席间众人,那简直是深水炸弹。

  众人都在心里感叹宋家的好运气。

  这程家,凭着个神仙祖奶奶,历经三代,便完成了从平民到公侯的跃迁,成了全国首富;

  这一下,凭着这个话都不会说的小女娃,难道要直接攀龙附凤,成为皇亲国戚了?

  看来这程家啊,真的走的是女人运!怪不得老侯爷这么宠爱小孙女。

  这下席间众人,唯一后悔的事情便是礼物送得太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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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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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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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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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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