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动物非常机灵,知道谁对自己好。每当小阿尔贝靠近,鸡群就会高兴得咕咕叫,灰黄色的小兔子,也会在木笼子里上窜下跳。后者竖起长耳朵时,真是要多可爱有多可爱,每次都惹得饲主伸出小手,快活地揉搓这群毛球。
跟小鸡小兔嘻戏完以后,差不多也就到了早饭时间。自从大哥离家当兵,生火就基本上归了若尔日。有一说一,鲁蒙家次子干这个确实得心应手,他是铁匠学徒,最擅长的就是同火打交道,让木炭、木柴烧的又快又省。
不过,有些顽疾,哪怕再有手艺也克服不了。不管地炉还是壁炉,只要把火点着,烟气就会从窗户、门口、烟囱同时冒出,熏得人一阵阵咳嗽。
每到这种时候,鲁蒙夫人就会带着女儿离开长屋,把地炉和煮锅全部交给若尔日。今年一整年,她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照顾这个粉嘟嘟的小宝贝。已经长大的两个儿子,除了站在边上羡慕以外,还得跟自家老爹一起,随时接受女主人召唤。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无论家贫家富,养孩子都是最耗精力的事情,稍有风吹草动,全家就得忙成一团。昨天夜里,小妹妹不知为何突然哇哇大哭,于贝尔只好带着两个儿子一起上阵,花了整段祈祷词的时间,这才把宝宝勉强哄住。
今天早上,小女孩总算没再闹腾,躺在母亲怀里安安静静吃奶。吃早饭的父子三人,不约而同地都是长出一口大气。“她睡着的时候,就像天使。”若尔日一面往木碗里面盛燕麦粥,一面嬉笑着评论:
“不过,咱家小妹做天使的时间,还是有点不够长。以后她得多学学二哥,我小时候,那可是全村有名的好孩子,啧啧啧。”
“你那时候比妹妹淘气。两岁时候在杂物间乱跑,差点让钐刀(长柄镰刀)刈成两段。”于贝尔粗声粗气地讲了一句,顺手把木盘递给二儿子:
“小孩子都一样。等你成家就知道了。别给我盛豌豆,一粒都不要。”
若尔日扮个鬼脸,先放下自己的木碗,再哼着小曲给父亲盛饭。他手很稳,两下就能装满木盘,几乎一滴汤水也没洒出。相较之下,小阿尔贝就要笨拙不少,连盛三次才装满木碗,掰面包的时候,更是失手捏碎了自己那块。
大块渣滓,还能捡起来吃掉。比较小的碎末,就只能收拢起来喂鸡了。若尔日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嘴上没少讽刺,但他出言揶揄的同时,也没忘记用木勺狠刮陶钵,把自己最喜欢的锅底粥块,全部匀给了小阿尔贝。
“这是罚你!”若尔日揉揉小弟的脑瓜,笑得非常阳光:
“多嚼点硬的,记住今天犯的蠢。下次不准瞎使劲了啊!”
于贝尔也递来了食物,一块又棕又酸,表面还沾着干麦粉的黑面包。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把面包硬塞到儿子碗里,不容拒绝。
小阿尔贝看着满碗食物,心里头暖洋洋的。但他嘴里塞满了燕麦粥,虽然真的很感激,却也只能一面点头,一面“啊呜啊呜”地发出含混声响。饭后,父亲得去地里锄草,二哥要帮师傅打铁,两人一天的体力消耗都很大;但他们却能为了家人,毫不犹豫地分享宝贵食物。【这就是家。我最甜美的家。】
心情高兴,饭菜吃起来也格外香。同其他农户一样,鲁蒙家的当日第一餐,也是用水煮浓燕麦粥,配放了多天的长条黑面包。粥里除了隔年燕麦,还放了几把豌豆、两颗洋葱,以及提味用的少量腌猪油;黑面包里更是什么都有,小麦、燕麦、糠皮、橡实、栗子,天地和林子里的所有出产都能找到。
燕麦粥很烫,能把嘴唇烧掉一层皮。黑面包闻起来酸酸的,拿起来硬硬的,必要时候真能当成棍子用。两样吃食必须搅合在一起,才能变成可以入口的早饭,城堡里的领主大人,看到这种饮食恐怕会目瞪口呆。
农夫跟这些大人物可不一样,他们天天都吃这个,处理起来可谓得心应手。在鲁蒙家,即便是最慢的小阿尔贝,也能在十分钟内吃光抹净,木碗干净的能让蚂蚁滑倒。
三个人不仅吃饭快,餐具收拾的也很快。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木勺、木盘、木碗、陶钵就摆在了向阳处晾晒,洗剩下的刷锅水,也被小阿尔贝带去了鸡舍兔笼。没办法,不快还真不行,他们早一分钟干完杂活,就能多一分钟去工作,农夫可不像教士,只要跪在神龛前面祈祷,就能挣到每天的饭食,全村、全公爵领乃至全王国,都指望着他们土里刨食呢。
于贝尔扛着锄头,最先离开。鲁蒙夫人抱着小女儿,同丈夫大大方方地吻别,顺便交待了一大堆注意事项。若尔日冲父母吐吐舌头,然后套上厚重的亚麻布罩衫,把装满零碎的扎口袋往右肩一搭,连蹦带跳地走向了村东铁匠铺。小阿尔贝最后方才出发,而且行头在三人当中最重,种类也称得上最多:
一件染成深蓝、打了八块补丁的旧套头衫,既用来遮风挡雨,也用来抵御鸟屎;刚过膝盖的破亚麻裤子,屁股已经磨得近乎透明;两只大哥穿过后又改小的旧鞋,鞋底封上了两块兔皮,对付石子、木刺勉强还行;两头刚在圈里打完滚,身上沾满脏泥,不停哼哼乱叫的小母猪,加起来刚好有一法担(约40千克)重。
没错,哼哼乱叫的小猪,而且还是两只。在鲁蒙家,小阿尔贝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去诺布勒瓦村南边的柴薪林放猪。在这一年里,他会看着小猪崽逐渐长大,直到变成能出栏的大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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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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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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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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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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