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脚!”
小阿尔贝又惊又恼,赶紧从地铺上跳了起来。因为太过着急的缘故,他不但踢到了木枕头、脚丫子一阵钻心痛,同时还把被子扬出去老远,差点掉进满是灰烬的地炉。
“都怨你!”小阿尔贝痛得呲牙咧嘴,想也不想就把矛头指向了二哥:
“本来就脏,沾上灰还怎么盖?我又不是不起床,你喊那么大声干嘛!”
“啦啦啦啦啦~”若尔日堵住耳朵,学着去年见过的那个小丑,故意翻起白眼扮鬼脸:
“听不见啦听不见,就是听不见~某人不去干活,还在这边嚷嚷;某人都快屁股开花了,还在这边嚷嚷;某人就要倒霉咯,还在这边嚷——”
“小若!你鬼叫什么呢?”与堂屋一墙之隔的主卧室,传来了鲁蒙太太愤怒的呵斥声:
“别欺负弟弟了,赶紧生火煮粥!我还得喂你小妹吃奶,腾不开手!”
若尔日当即闭嘴,无比细弱地倒了声“好”。小阿尔贝也没再多说什么,赶紧把木枕头放倒角落,低下头来开始收拾被子。在鲁蒙家,母亲的权威毋庸置疑,只要她开口发话,孩子们就只有服从的份。就连一家之主于贝尔.鲁蒙,大多数时候也是让着老婆,很少同自己的太太唱反调。
于贝尔是个老实人,这点是全村共识。他老老实实种地,老老实实交什一税,老老实实干村里的公摊活,平常没有任何恶习,即便过节时候喝醉,通常也是一个人呼呼大睡。故事里的老实人,往往会因为奇遇一夜暴富,但于贝尔.鲁蒙向来与好运无缘,半辈子辛苦劳作,最后也只是挣下一份中不溜的家业而已。
小阿尔贝梦到的那种煨鸡,一年到头只有复活节、万圣节等大节庆才能吃到。他正在收拾的被子,也跟富户家里的订制品没得比。这块东西,其实就是于贝尔穿剩下的旧斗篷,用碎羊毛布、兔皮补了不知多少回,去年冬天实在没法再穿出去,这才一截两半,分给了留在家里的两个儿子。
这是标准的“凑合过日子”。不过,若尔日对父亲的安排,倒是没什么怨言。他是铁匠学徒,今年已经十四岁,能帮着师傅给耕牛钉掌了。最多再有两年,他就会搬出去成家立业,过自己期盼已久的快活日子。“朱莉和露西亚都喜欢我,抢着约我出去嘞。”过冬时候,他曾经背靠壁炉,对小阿尔贝如此吹嘘:
“卡米尔明面上不搭理人,背后也送过我柠檬蛋糕。对,就是水磨坊的卡米尔,村里还有哪个卡米尔?什么?太胖?她确实肉乎乎的,但肉也有肉的好处嘛,比如——跟你说了也不懂。”
小阿尔贝确实不懂。但他非常想早点弄懂。他其实很羡慕二哥,因为若尔日能说会道爱开玩笑,在村里人缘很好,注定会过上比父亲更棒的日子。相较之下,阿尔贝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十一岁小孩,穿的是大哥留下来的旧套头衫,玩的是曾祖父——祖父——老爹一路传下来的木刻玩具,每天从早到晚,过得都是一成不变的日子:
上午,先在外面干活,再回家里吃早饭。下午,帮母亲忙几个钟头家务,再和同龄小孩玩几个钟头老套游戏。晚上,一家人围在壁炉边上,一面闷头吃晚饭,一面看着火星“嗖嗖”冒出烟囱,直到最后一口黑面包下肚,父亲宣布“该熄火了。睡觉!”为止。
从3岁开始,他的生活便一直循环往复,几乎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小阿尔贝并没有为此哀声叹气,因为他早就习惯了。如果全法兰克的农夫之子,每天都为命运不停抱怨的话,那这个伟大王国,肯定早被苦水淹没了。
【只能期盼奇迹发生了。到时候,我大概能变成骑士,甚至加入某个世袭法师家族。但奇迹这种东西......想什么呢,赶快干活去。】
抢在母亲催促之前,他主动进了卧室,把夜壶和妹妹的脏尿布端出长屋。前者要在粪堆上倒空,后者则要装进麦秸秆筐子里面,和昨天那批堆在一起。父亲去地里干活时,会把这些尿布全部带走,趁中午休息的时候在河边洗净。
说起于贝尔,有件事情不得不承认:无论风吹雨打,他始终是全家最早起床的人。小阿尔贝出门时,自家老爹正蹲在猪圈旁边,专心致志地磨砺锄头。他干活是如此专心,以至于根本没察觉小儿子到来,眼睛始终不离手中工具。
“过夜的清水最好。”老于贝尔一面干活,一面在嘴里小声咕哝:
“凉气重,磨刀石还有铁刃,都能治服帖。多磨磨,多蹭蹭,按时上油,使上五年都不必换。”
【要是人人都这样节省,二哥以后的生意得有多惨。】小阿尔贝一面在心里吐槽,一面蹑手蹑脚地从父亲手边走过,生怕吵到了自家老爹。他飞快地把脏东西倒掉,然后用沙土、草叶和石块,仔细把双手弄干净;确认胳膊上没有脏污后,他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到窗边取下盛水陶罐,
于贝尔在罐子里面,装满了砂石滤过的清水,而且还揣在怀里用体温暖过。小阿尔贝仰起脖子,“咕嘟咕嘟”把甜水一饮而尽,只觉得从头到脚神清气爽,仅存的一点瞌睡瞬间消失无踪。
每天早上,于贝尔都会为他准备清水。父子之间的这种默契,已经持续好几年了。多亏父亲用心,小阿尔贝5岁以后就很少闹肚子,健康程度在同龄人中名列前茅。除他以外,家里养的四只母鸡、两笼兔子也跟着沾了光。它们都是小阿尔贝负责投喂,饲主手上干净,它们的饮食也随之变得清洁,每只小动物,都比邻居家的同类肥上一圈。
小阿尔贝自己,也挺喜欢照顾小鸡小兔的。对他来说,这是一天当中为数不多的美快乐时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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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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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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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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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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