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家也忙,第一批春蚕丝到现在也已经出现了,这蚕丝是一年中分量最重的一批,宁家分布于各地的小作坊也已经紧锣密鼓地运作起来,虽说普通百姓没什么讲究,但新货上架,旧货分流之类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宁盛兰继续着开春以来的忙碌,夜间时常忙到很晚,每隔几晚,感觉空闲一点了,看见顾酉阳在对面二楼楼上便悄悄地过去,聊天,吃点水果零食——她平时是不吃这些的——有时候她想要说些话,顾酉阳却不在那儿,心中便隐隐有些失落。
自从经历上次的事情之后,宁盛兰对顾酉阳的一切都开始陌生,不过见到顾酉阳还是和如往常般又会觉得高兴。为了保证此类事件不再发生,顾酉阳暗中派人保护着宁盛兰,至于剿灭山匪的功劳——自然归功于衙门。
这是李游转达的李苏的意思,这个主意确实很好,顾酉阳也没有贪功的意思。自己的身份确实很特殊,而且李苏派来的人里也有不少是衙门通缉的,至于到底有没有杀过人,或者是不是做了其他的事情,顾酉阳不清楚。
而年关过来,宁盛兰也注意到一些事情。有时候根据各地传来的消息苦思下一步的想法,或是整理一些账目,给一些地方传来的问题做处理,会忙到很晚,丫鬟会进来给她添一杯茶,其他两个无事的丫鬟便在外面下五子棋,有时候也打个盹。但即便很晚了,她这边卧室与客厅亮着灯,对面的小楼中,有一扇窗户,灯也始终亮着,顾酉阳会在那边看看书,写写字。若是她这边散了,丫鬟也去睡觉时,那灯光才会在悄然无声中熄灭掉。
最初以为是巧合,后来她特意留了留神,才能将事情确定,有几天她做完了事情,故意待到很晚,然后再将灯盏吹熄,不久之后,那边的人影也印在了窗前,吹灭油灯。这发现她没有说出来,也没有去思考对方这样做到底是为什么,有些事情本就无需去说去问,此后每次准备睡时,她都习惯看看对面,黑暗中,看见对面那灯光也灭下来之后,方才上床休息。觉得温暖。
对于顾酉阳来说或许只是随意而为的事情,他如今已经不打算接触诸多麻烦事,也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当然,除了成为武林第一高手这样的——但以他的性子,大家既然同住在一个院子里,让他看着一个多少有自己以前影子的女孩子每晚忙碌到深夜,而自己随意安睡,终究还是觉得有些无奈,看着对面灯光灭掉之后自己才睡下,也仅仅是针对自己的随意作为,至于宁盛兰那边如何,那是她的事了,他也没打算劝阻什么。
夏日既临,河边也已经开始将棋摊摆出来,有些名气的人有好几位,没有名气普通爱棋人则是更多些,顾酉阳去年也已经认识好几位了,今年过来问他是否那位写七步诗的才子,顾酉阳也只笑着点头。
跟那些才子之间关系算是拉近了不少,中午下课,偶尔会与他去酒楼吃些东西。这个事情倒是他刻意的,前段时间李苏托人送来一坛子的蛋,里面还有一张纸条,信里说是松花蛋,让他借着机会,算着数量帮忙打开销量。这样的事情自然是难不住他的。
时间渐渐过去,顾酉阳到达临安城的日子也已经满了一年。若然想想,这一年里倒也没有经历过太多事,小小的写了七步诗出了些名气,认识一些人混熟起来,算是多少适应了这个地方,如今的日子仍旧一派悠闲。偶尔听见北方两国摩擦地议论,偶尔也听李家的镖师说起外地道路不宁,处处匪寇占山为王,有几拨比较大的如今朝廷正在围剿之类的消息,造反这种事传得并不广,在如今富庶的临安听起来也稍稍有些没有实感。
到得四月底,秧苗插完,喜庆的气氛便也在临安内外悄然升了起来,这倒不像是过年,主要是因为端午将至。除了五月初五那天龙舟赛,另外也有一场延续六日的盛会将乘着端午举行。这一带的青楼将会趁着这段时间举行一场活动,决高下,选花魁。
牧城,永陵城,临安城....三城都是并排且傍水而居,此次规模盛大。
如果说临安每年的节日诗会,中秋上元大抵是属于才子们的狂欢,五月初的这场花魁决选,则该是属于佳人们的盛会。多数的大家闺秀,或是已经嫁人的真正佳人们在这几天往往不是很高兴,或许是件值得深思的事情。但也无需批判,这个年代,风尚便是如此,有涉风尘的故事,更多的还是只会被人认为风雅,而并非下流肮脏。
作为每年当中最为风雅的几件事之一,一如中秋上元的狂欢,背后其实都会有着官府的支持。诗才无分高下,才子们之间的硝烟气不算浓,更多是文无第一的自由心证,因此官府方面只需要维持基本秩序就行,但这次算是有着真正比赛意义的,决出四大行首,再从中决出花魁,却需要一个尽量公正地评判人,这个立场相对公正的评判,其实便是由官府来担当,以杜绝作弊和诸多扯皮。
整个比赛的规矩说起来其实倒也简单,花魁,终究也是出来赚钱的,能拉人砸钱支持便行。而若细说起来则也有复杂的一面,六天的时间,临安的青楼几乎是放开了迎客,取消掉诸多酒水费,或是在准备好的露台上,让自己院中的姑娘进行演出,若是喜欢的,便买花送过去,这些花便是人气的佐证。
这期间其实也有诸多炒作的手法,如何调动座下看客的情绪,如何衬托出选花魁的热烈气氛,如何在其中加上文雅的成分,提高姑娘们的身价,譬如让相好的才子写诗夸赞之类……总之,全看各个青楼的手段。
临安往下数十里,城内大大小小的青楼数不胜数,最初的三天其实只是开头,将气氛炒热。这时候各个青楼都会很有默契地不断宣传,但演出台上最卖力的其实是那些平日里名气不算大的女子。她们有的只是卖艺,有的卖艺也卖身,靠着这几天的表演总能拉上不少的人气。
这几日支持过她的客人她也会记住,光顾的人自觉没多少文采或是没多少钱,不可能得到那些有名气的女子青睐的,自然也会选择这些女子,譬如说某某家的那帮堂兄弟,虽然整日里认为自己文采风流,口中多半念着想着各家名妓这些人,但其实在青楼中的相好,自然都是名气稍低的女子,他们这些人最近高兴得紧,出手也大方,多半是从自家长辈或是哥哥姐姐那里得到不少钱,大抵也是为这几天能来捧捧场,为喜欢的女子露脸。
到后三日会是重头戏,白日里虽然与前三天无异,但晚上会在白鹭洲附近举行大型的聚会,三城的县衙大人以及诸多社会名流也会到场,共参此风雅盛事,按照前三天的成绩,基本每个青楼会有一到两个名额,初三那晚一共百余名女子在此表演,选出其中十六位,初四晚上,则由十六位中选出四名行首,初五晚,才是花魁诞生的日子,这三晚能来参与盛会的大抵也是些有钱人,花魁自然也是在他们的支持下产生的。
“……选花魁这事,每年由三大官府操办,那些花束,也皆是官府准备,所谓送花不过是赚个吆喝,前几年甚至有人一送万朵的,哪有万朵花束给他送……不过这些事情做得也漂亮,仅凭青楼,她们干不来这个,通过官府才能热闹起来,买花的银子,官府征其两成,每月利税仍是照算,这两成便是凭空得来,每年这笔银子,便是不少……”
.....
....
河畔,中午时分,李苏与皖苏正从酒楼上下来,皖苏也在笑着跟李苏说说近日炒得沸沸扬扬的选花魁之事。
今天是四月三十,花魁赛的第一天也已经开始,三个城中诸多青楼都弄得很隆重,远远的丝竹之声传来,一艘画舫正在河面上缓缓而行,彩绸招展,一艘小船沿着秦淮河岸撑着,小船上除了艄公,竟有一位打扮漂亮的女子,忽然朝这边招手出声:“皖公子、皖公子……”却是认出了皖苏。
“晌午天热,两位公子若是无事,可愿去舫上喝杯茶,歇息一阵吗?”李苏有些奇怪地望望皖苏,皖苏看他表情,却是笑了笑,朝小船上的姑娘拱手拒绝,那姑娘说得几句,终于也不再勉强。待到走远一点,李苏笑道:“哈哈,皖苏兄交游广阔嘛。”
“之前去过,她便记下了。”皖苏笑得也有些得意:“若方才你有意,我们上去坐坐,对方也得恭恭敬敬迎着,钱是不用花的,若能写首诗赞赞某个姑娘,那边甚至还有润笔相赠,名气大些的才子,对方自荐枕席也是心甘情愿……”
“以你的才名,想必自荐之人不少吧?”
“确实有过。不过你若是愿说出姓名,登堂入室想是简简单单,怕是没多少女子能推拒得了的。自元夕以来,在下也与那幽兰姑娘有过几次见面,她对你可是牵挂得紧,我看若你愿为她赋诗一首,便是一亲香泽,也不无可能啊,哈哈。”
以往皖苏与李苏倒是不常说这些,但此时开了头也就谈笑下去。才子的诗词因佳人而扬名,佳人也离不开才子的陪衬,每年的花魁大会,自然也少不了诸多诗词映衬,以皖苏这样的身份,若是为某个女子写首赞美的诗词,立刻便能提高对方的身价。
去年永陵城的四大行首分别是幽兰、萧凌霜、秋圆儿以及成了花魁的阮姝,据说皖苏就是站在阮姝那边,为其呐喊助威的才子一员。
“说起来,其实也是意气之争。”皖苏摇头笑笑,“前年元夕、去年上元,诗会大比与中秋诗会难分高下,双方弄出些火气来,当时吴贯在中秋诗会上大出风头成为诸才子之首,他为秋圆儿写两首词,其余人也站在秋圆儿那边,于是……雷家一帮人便选了阮姝。当时林家支持的幽兰其实才是实力最强的,但林家想要低调,因此不曾拿钱乱砸,最后竟让阮姝得了上风,这也真是奇怪……今年倒不会这样,主要是你这重现文坛之后大家心头空落落的,怕是没什么意气之争。不过这也难说,若是你也有心仪之人,哈哈,说不定大家便要群起而攻之……那场面,也许会很有趣。”
“有趣?”
李苏听完后摇头失笑,对此不以为然,都说文人的刀剑比武人得更厉害,这一点李苏是相信的。不过这些事情他是不想掺和,而且将要和司马翎成婚,虽不说一心一意,可起码也不能还没结婚就给别人添堵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才是正道,而且就目前来看,貌似这次还有其他城的人,到时候那欧阳宿又带着一批人杀过来,那不是更麻烦?不过真要说起来.....临安城那边还好些。
他昨日一早听说顾酉阳似乎在那边也开始声名鹊起,还有不少女子青睐,不过为了防止那小子掺和进来,李苏特意让人送去一坛皮蛋让他帮忙。说是帮忙,其实就是顺势让他把人情给还了,上次李游来信就说——顾酉阳下手太狠,杀人如麻的动作可不是正常人会施展出来的。
正是因为这点,李苏总觉得这个顾酉阳没有表面上看得这么简单,其实多少还是知道点内情的。只是没有把握罢了,李苏不想冒险,尤其是在这件事情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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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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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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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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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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