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来迟>第101章 那他睡哪屋
  终于等来了一句我爱你。

  沈清墨本以为自己不会再心动。

  但她心跳的很快。

  原来深爱过的人,想要放下,并不是一句狠心的我要离婚就能割舍掉的。

  可她还是狠着心,扬起眉眼看着谢栖迟:

  “事到如今,你对我最好的爱,就是放手,让我离开。”

  门外,林之野在敲门:

  “学姐,吃饭了。”

  沈清墨把蓄积在眼眶里的泪水憋了回去,深吸口气回道:

  “我这就来。”

  谢栖迟一把搂住她:

  “跟我回去,我会向你证明,我从未把你当成任何人的替身,给我一次机会,就一年的时间,如果一年后你想走,我绝不再拖累你。”

  这就是饼。

  沈清墨哼哧一声笑了:

  “先生到现在还不明白吗?我死的是心,所以我的肉体可以跟你走,但如果我知道自己跟陆晚晴长的一模一样的时候,我死去的不仅仅是我的心呢?先生也能从阎王手里把我拽回来吗?”

  那一刻,我的内心有一场海啸。

  但我没让任何人知道。

  只有我自己明白,一如太宰治在人间失格里写的那样。

  仅一夜之隔,我心判若两人。

  沈清墨感受着谢栖迟颤栗的身子,她能做出的最后让步是:

  “我要在大山村住一段时间,帮村民们把树上成熟的果子全都卖掉,所以暂时不能跟你回去办理离婚手续,等我回城,希望你能给我一个痛快,我们之间,谁都耗不起下一个七年。”

  谢栖迟像是抓住了希望一样,他紧牵着沈清墨的手:

  “那也就是说,在你回城之前,我们还是夫妻。”

  他这句话的意思,沈清墨很明白。

  她点点头:

  “那是自然。”

  谢栖迟终于松了口气,一把抱起她:

  “走,我们出去吃饭。”

  沈清墨轻拍着他的肩膀:

  “家里有小孩,我自己能走。”

  谢栖迟俯身在她耳边说:

  “小孩终有一日会长大,我希望她们也能明白,你说得对,没有回应的山谷,不值得纵身一跃。”

  当着一大家子人的面,谢栖迟把沈清墨放在了椅子上。

  老村长一家人都露出会心的微笑,并未觉得这有不妥。

  毕竟人家是夫妻。

  林之野紧挨着沈清墨落座,殷勤的给沈清墨夹菜:

  “学姐,你脚扭伤了,多吃点小鲜肉。”

  渣叁奇在一旁偷笑,还夹起一块老腊肉说道:

  “新鲜的猪肉哪里都能吃饭,要说起这特色,还是得尝一尝这大山里自家熏的老腊肉,有嚼劲,倍儿香,很下饭。”

  老村长附和:

  “对对对,这是自己家喂养的猪熏好的腊肉,你们城里人很少能吃到的,都尝尝,动筷子,就跟在自己家一样。”

  饭桌上的风起云涌,轻易间就被老村长的热情给化解了。

  怕他们都不敢放开吃,村长和村长媳妇还专门拿了备用筷子,给他们每个人夹菜。

  谢栖迟从来没有看到过沈清墨胃口这么好的一面,她这么瘦小的一个人,居然能一顿吃三碗米饭。

  看着她轻松又自在的样子,仿佛她天生就该拥有自由一样。

  有那么一瞬间,他又想打退堂鼓了。

  饭后,他给孟知予,问如何才能治愈一个曾被人伤透了心的姑娘。

  孟知予的回答干脆利落:

  “唯有爱。”

  唯有让她感受到被爱,她才更有勇气去爱这个世界。

  孟知予并不知道谢栖迟的身体状况,她只是就自己的观点告诉这个在爱里迷茫的外甥:

  “世上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代替另一个人去弥补某一份遗憾,她在你身上缺失的爱,这份缺失会永远存在,哪怕她今后被人捧在手心里过完这一生。”

  “要相信,爱从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只要你还活着。”

  也是这句话给予了谢栖迟莫大的勇气。

  山里的夜晚很寂静,村里人都睡的很早。

  唯独老村长家还是一片欢声笑语,林之野给村长家的两个小女孩讲述着城里的灯红酒绿,在问起两个小女孩的愿望时,稍大的那个举手说:

  “我想给大山村修一条路,一条通往大城市的路。”

  林之野摸摸她的头,指着在一旁烤火的渣叁奇说:

  “这件事已经有人做了,你可以换一个愿望。”

  小女孩想了想,很认真的说:

  “那我希望今年树上结的果子,能送到每一个喜欢吃的人手里。”

  沈清墨听到这话都愣了,她不由问道:

  “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愿望呢?”

  小女孩看了一眼在忙碌着的爷爷奶奶,小声说:

  “去年也有人来帮我们卖果子,但他们只来了三天就走了,后来果子全都烂在了树上,太可惜了。”

  看来这个助农会,作秀的成分很大。

  沈清墨答应她:

  “我会等到树上最后一颗果子被采摘下来时再离开,不会再让你们辛苦一年的成果烂在树上的。”

  小女孩果断点点头,附耳过来悄声说:

  “姐姐,我相信你,但我不相信你旁边的那位小哥哥。”

  沈清墨看了一眼林之野,立刻拍了拍他:

  “你也表个态吧。”

  林之野一想到半个月后要下大雪,他忍不住一哆嗦:

  “我想明天先去你们这里赶个集,买两身大棉袄穿身上,不然我这小身板实在是遭不住。”

  说到买棉袄,沈清墨看了一眼刚好打完电话从外头进屋的谢栖迟,凑到林之野耳边说:

  “帮我也买两套,给我老公穿。”

  林之野果断拒绝。

  沈清墨立刻给他挖坑:

  “你想想,你穿个大袄子暖是暖和了,但架不住它颜值低啊,但要是我老公也穿上这丑不拉几的大袄子,你这小鲜肉说不定能在这一堆的老腊肉里脱颖而出呢?”

  林之野转念一想,一拍大腿:

  “学姐说得对,我明天就去买。”

  沈清墨偷笑:

  “到时候我把钱转你微信上。”

  林之野大方一挥手:

  “学姐,我们俩之间谈钱就生分了,你放心,我给你买两套,给你老公买四套,我让他在这里天天穿那老气横秋的大袄子。”

  这个大傻子,唉。

  智商是有,但真不多啊!

  夜深了,老村长家就那么几张床,渣叁奇跟林之野挤一屋,极不情愿的他指着谢栖迟问:

  “那他睡哪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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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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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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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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