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大步朝着屋檐下走去,一直到能遮雨的干爽地方,才轻轻蹲下身去把沈清墨给放了下来。
沈清墨回身看了一眼站在院子里的谢栖迟,见他径直朝自己走来,她忍不住踉跄两步。
“脚扭了?”
谢栖迟低头看着她的脚,看不清他的神情,但话语里似乎并未有什么不满。
沈清墨嗯了一声。
谢栖迟抬头,帮她把身上的雨衣脱了下来,扶着她在椅子上坐好,又蹲下身去帮她脱鞋。
吓的沈清墨猛的把脚一缩:
“我我我...我自己来吧。”
谢栖迟伸手抓住她的脚:
“听话,别动。”
这...
这么温柔?
沈清墨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而渣叁奇和林之野在一旁看着,村长早知道了谢栖迟的身份,急忙把他们支开了。
林之野还把兜里另一个烤红薯递过去:
“学姐,还吃吗?”
渣叁奇抹了一把脸,直接搂着林之野的肩膀,把他强行掳进了屋,在他耳边轻声说:
“这点眼力见都没有。”
林之野从他臂弯里钻出来:
“我不是没有眼力见,我就是要光明正大的跟他竞争。”
渣叁奇都乐了:
“你知道你这种行为叫什么吗?”
“叫什么?”
“小子,你这叫第三者插足,人家是板上钉钉的夫妻。”
林之野很不服气:
“结了婚也是能离的。”
渣叁奇大笑:
“一看你就不是真的喜欢她。”
林之野不服:
“我从高中开始就暗恋学姐了。”
渣叁奇毫不客气的指出:
“听着,哥们,你这叫仰慕,不叫暗恋,也不是喜欢,更不是爱。”
林之野懒得搭理他,继续烤他的红薯去了。
屋外。
沾满了泥土的雨鞋被脱了下来,谢栖迟把他从城里带来的加绒雪地靴给她穿上,尺码正合适。
扭伤的脚暂时只能穿袜子,谢栖迟弯腰,把她抱回了屋。
进了房间换了身上湿漉漉的睡衣,又裹上保暖的黑色长款羽绒服,谢栖迟拿了个小医药箱出来,给她扭伤的脚抹药。
他动作很轻柔,沈清墨还是觉得有些别扭。
毕竟是要离婚的人了。
“你怎么来了?身上的伤...”
沈清墨先开口。
“我没事,这点疼算不了什么。”
原本他是想在医院里养几天再来的,但江牧说他把人给跟丢了,联系助农会的人,他们说沈清墨来了大山村。
而大山村只有一条进出的泥巴路,村里只有老弱病残。
谢栖迟放心不下,便立即赶来了。
刚到就听村里人说沈清墨在山上迷路了,正准备去找,就看到渣叁奇背着沈清墨回来。
“大山里的天气多变,天气预报说过两周就要下雪了,你这脚伤,起码一周不能上山。”
谢栖迟抹完药,给她把袜子穿上:
“我会把江牧留下,帮助这里的人把树上的果子都采摘完毕卖出去,你明天跟我回潭州。”
“回潭州?”
那就不等于直接认输吗?
沈清墨无比诧异:
“你跟林小姐打赌的那块地,难道不想要了?”
谢栖迟一把将她抱起:
“我现在只想好好珍惜跟你在一起的这一年。”
这话...
的意思是???
一年后再离婚?
沈清墨皱眉:
“我并没有答应你,我的诉求很简单,我要跟你离婚,一天都不想多等。”
以谢栖迟的尿性,这个时候他应该要开始甩锅了。
比如说离婚是因为有个男人背她回家了。
或者是有个犬系小奶狗在热烈的追求她。
说不定还会把傅云深给扯出来。
但让沈清墨感到意外的是,这一次,谢栖迟没有找任何别的借口。
而是很诚实的说:
“我想用一年的时间来证明,你爱过我这件事,很值得。”
说完,他把沈清墨又放回床上坐着,自己则蹲下身握住沈清墨的双手,很诚恳的看着她的眼睛。
“你走后我一直在回顾你跟我说的话,你说我让你觉得你是一个糟糕透顶的人,但你不知道,这七年,你在我心里已经成了旁人无可替代的存在。”
这就是传说中的守得云开见月明吗?
单向奔赴的热爱终于要迎来双向相拥的惊喜了吗?
但当这一刻真的来临时,沈清墨并没有如想象中的那般欣喜若狂。
甚至,她还有一丝的反感。
“是因为我发现了陆晚晴的存在,你才想要把我留下来吧?”
沈清墨甩开他的手:
“是你意识到,你当初没能留住陆晚晴,如今连陆晚晴的替身都撂挑子不干了,所以你慌了?”
她沈清墨可以永远是那个不被爱的人。
毕竟在这世上,能够相爱的人很少。
缺她一个无可厚非。
但她绝不接受自己的爱情掺杂任何的杂质,她更不想做任何人的影子。
“不是,你从来不是任何人的替身。”
谢栖迟垂着头,似乎提起陆晚晴,仍然是他难以逾越的一道鸿沟。
见他话语里有所遮掩,沈清墨深吸口气:
“谢栖迟,我们回不去了,当我从你身边离开那一刻,我突然发现世界原来如此美妙,我在服务区加油,一句简单的谢谢都能换来工作人员的一声一路平安,我来到大山村,我还没做出任何实际行动来,这里的村民已经给予我最大的热忱,就连渣叁奇,我昨天才认识他,一个陌生人尚且可以对我一而再的伸以援手,这让我明白,世上万般事,都是可以做出回应的。”
沈清墨直视着谢栖迟的双眼:
“唯独你,我将我全部的热爱和滚烫的青春全都献给了你,我花了整整七年的时间,却换不来一句我爱你。”
七年。
够漫长了。
沈清墨慢慢的把脚放在地上,轻轻站起身来,谢栖迟急忙搀扶着她,却被沈清墨缓缓推开:
“谢栖迟,也是你让我明白,没有回应的山谷,不值得我纵身一跃。”
屋外,老村长在喊开饭了。
沈清墨一瘸一拐的往外走去,快到门口时,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句:
“我爱你。”
虽然声音小,但沈清墨听到了。
只是听到又能怎样,她还是把手伸向了门把,随后,只觉得一股风吹过,再一抬头,谢栖迟已经挡在了她面前:
“沈清墨,我爱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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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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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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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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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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