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事情再重要,也重要不过媳妇儿,到手的媳妇儿总不能跑了,不仅回来的早,他还带上了刚发下来的布票,供销社新买的头花,还有刚刚在后山打的野兔子和野鸡。
一心讨好媳妇儿的他,丝毫没有注意到在门口偷偷摸摸看着他进来的苏家一大家子。
要说苏景荣也是奇人一个,他上任三十多年,向来是一帆风顺,和人交手也是只占便宜不吃亏的。
最近为了苏舒雅的婚事来了白山村,却栽了一个又一个的跟头。
每次都能被沈家人气的半死。
不用说,苏景荣也知道自己来了白山村的消息怎么会被他的大闺女苏端知道呢,肯定是有人通风报信了呗。
苏端走了之后,苏景荣看到顾瑾就跟有仇一样,他觉得沈青松之所以不愿意离婚还是因为这个姑娘太厉害了,不敢离婚。
至于打电话给苏端那事儿,肯定是顾瑾干的,一下午他越看顾瑾越觉得不顺眼。
当年苏景荣的升迁之路,说起来一帆风顺,但中间也确实是吃了挺多苦的,当年国家建设山b省的戈壁滩,苏景荣第一个带着原配妻子去了戈壁滩。
他组织建设挖地,发展经济,取得了重大的进步才回的京市,可以说b省那边人民现在能红红火火过日子,就有苏景荣的一份功劳。
但这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儿了,现在b省更加繁荣,他只能算是建设的第一代旧浪。
而且这旧浪也不止他一个人。
当年因为b省群众百姓艰苦,日子过不下去而主动申请调到那儿去做基层工作的有几十号人,还有许多人去了b省之后就再也没回过京市了,一直坚守在基层工作岗位上。
国家善待功臣,这也是为什么后来苏景荣能够一路顺畅,而且和周小兰不清不白搞到一起也没受到处分,还能够成为郑九明和沈青松等人领导的原因。
当年那些功臣现在的生活都很圆满,且不说仕途,就是在钱和粮食方面,也从来没有短缺的时候,一年四季他们分到的粮食,比绝大部分的干部都要多,不仅足够一家人敞开了吃,还能够卖的。
苏舒雅、苏天、周小兰都没有参与b省艰苦的那段生活,苏景荣之前的两个子女都是体验过的,所以他们才能珍惜现在的生活,而苏舒雅和苏天呢,从小生活就富裕,一个个生的白白胖胖。
看上去真是这个年代的白富美。
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这句话用来形容苏景荣再合适不过。
原本他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农工,机缘巧合入伍当了士兵,得到原配妻子的青睐,指点他一步步走上来,当初去b省据说也是原配妻子鼓励他去的,拖家带口陪着他一起吃苦。
这要是换成一个稍微有点良心的男人,不说感恩戴德,至少会感动愧疚,但苏景荣一点儿都不把别人的付出放在心上。
等到他的权利大了,就勾搭上周小兰,一脚将原配还有三个孩子踹开。
仿佛忘记了别人对他的栽培。
自从苏景荣当上了主任,他整个人就开始飘了,开始追求更高的权利,直到他看到英姿飒爽的沈青松,看不上他的女儿这事儿!
苏景荣觉得很堵心,一个这么好的人才,要是能被他拉拢到自己旗下该有多好啊!
怎么就冷不丁娶了一个村姑,还对村姑一往情深,看起来是个十九岁青涩的小姑娘,嘴皮子比五十岁的老大妈还厉害,让他女儿苏舒雅栽了,他老婆周小兰更是狠狠栽了一个跟头。
苏景荣前头老婆生的两子一女,现在发展都不错,但他们都不认苏景荣这个爹,纷纷改了姓,剩下苏天和苏舒雅两个孩子,看着都不像是有出息的样子。
苏天每天吊儿郎当的,苏景荣就把他安排在一个不容易犯错的闲差上,希望他有朝一日能开窍奋发向上,只不过接他的班是别指望了。
指望他能找个有家世的好媳妇,将来也像他一样得到女方父母的支持可能还靠谱些。
至于苏舒雅,当初这支教的名额他本来打算是让苏天去锻炼,可苏舒雅闹着要来这白山村,他也只能随自己闺女了。
本来苏舒雅要是不非得嫁给沈青松,老老实实不作妖,这辈子还是能安稳度过的,可惜她非要作妖,还踢到一块铁板。
这要换成年轻的苏景荣,肯定要拖着闺女回京市,骨头太难啃,那就换一块。
但他不满足眼前的生活,更加不甘于现在的失败,按他的想法,最好就是能儿子女儿全都找到有出息的伴侣,让他和周小兰这辈子都不要仇。
要求不高,最少要能打脸苏一闻和苏端这对不孝兄妹。
对于苏景荣目前的状态来说,他想来想去,寻思着目前能够更进一步的办法,就是让苏舒雅嫁给沈青松,再想点办法把沈家一家弄回京市去。
为啥,还不是因为沈青松是个人才,未来前途无限,要是成了他的女婿,未来好处无限。
可沈青松单着那么多年,证明也不是个随便的人。
他自己的闺女苏舒雅是个什么人,苏景荣心里也清楚,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
在大院里就不是有好名声的人,眼睛还长在头顶上,他当初选的那些青年才俊,除了沈青松这个皮相最好的,苏舒雅一个都看不上。
却丝毫不曾想过,沈青松压根就没看上过苏舒雅。
就苏舒雅自己觉得自家条件很好,沈青松应该只是还太年轻,不懂娶一个家境好的姑娘能给他的未来带来多少帮助,等沈青松什么时候眼睛开始不瞎了也就会跟她结婚了。
就这么等着,冷不丁沈青松和他的娃娃亲结婚了。
他们两结婚的时候,苏舒雅刚好回了趟京市,回来了才知道消息。
就在苏舒雅觉得李梅给沈青松娶得大杨村媳妇儿准保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土包子,还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村姑时,顾瑾的名声在她面前晃了好多次,而且每次听到的都是夸顾瑾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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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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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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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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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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