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怎么说的的来着,这不怕情敌长的漂亮,就怕情敌有文化。
这件事儿让苏舒雅整个人恹了好几天,天天跟个霜打的茄子一样,提不起一丝力气,直到和万红聊起这事,万红给她支了招。
让苏舒雅万万没想到的是,她们想出来的计谋,对沈青松压根不管用。
还把她爹妈坑到了白山村,今儿个苏景荣带着一双儿女悄悄开着门缝敲外面,想要看看能有什么办法,逼着沈家人快点答应沈青松和顾瑾离了婚,和苏舒雅结婚。
正准备给顾瑾找点麻烦呢,冷不丁沈青松烧起火准备烤兔子和野鸡吃,一阵烟熏的苏家三个人的眼睛全成了熊猫眼。
“哎哟!这又是在干啥呀,可把我给熏死了!”苏景荣熏的眼泪直流,猛的推开门,还咳嗽了好几次。
可不就是快熏死了吗?那一阵风一吹,烟直往他们眼睛里吹。
按理来说,沈青松是军人出身,警惕心什么的都是顶尖,今天要不是心里记挂着顾瑾,生怕顾瑾受委屈,也不至于没有注意到,沈庄那个房间还有三双眼睛盯着他。
苏景荣已经很多年养尊处优,没干过活了,这一下被熏了,眼睛疼的厉害,叫的声音也很大。
沈青松被他吓了一跳,习惯性的以为家里来了外敌,本能反应一盆水朝着苏景荣等人泼了过去,浇了他们一个透心凉心飞扬。
等苏景荣擦点脸上的熊猫眼之后,沈青松才看清远离是他,倒也没有多惊讶,脸上表情不咸不淡,“苏主任,原来是你呀,这么鬼鬼祟祟开着门躲在里面看啥呢。”
“什么鬼鬼祟祟,我哪里鬼鬼祟祟了,我们四个人睡一间房,中间只能用帘子隔开,房间里面闷的很,所以打开点门缝透透气。”苏景荣上午才被苏端骂得出不了门,这下又被整成了这幅狼狈的模样,心里恨沈青松恨的牙痒痒。
这要是成了他的女婿,敢这么没眼力见儿的,他一定抓着这小子狠狠打一顿。
只可惜不是,也不知道顾瑾那个乡下丫头身上到底有什么魅力,哪里比他的闺女好了,竟然哄的沈青松矢志不渝,这么心甘情愿的收心。
不行!
他一定要把沈青松弄成他的女婿不成!
苏景荣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定,他清了清嗓子又说,“你烧火就烧火,怎么不看人,你难道不知道我们就住在这屋子里么?不仅正对着我们这屋子烧火,还往我身上浇水。
你当初的警惕心和防备心都去了哪里,怎么这么不小心。”
沈青松正要说话——
“我说苏主任,我哥念在你从前是他的主任,对你是恭敬又让你住在我们家里,可你怎么一天到晚的就会盯着我们打歪主意。”沈翠翠听到了动静,她知道沈青松不愿和苏景荣发生冲突(他只喜欢背后捅刀子,,让苏景荣又狼狈又丢脸),站出来怒气冲冲。
“你要是不站在这门后面,偷看我们家人,那烧烤的烟至于熏的到你么?我劝你要么多出去走动走动,有机会多观察一下人民群众是怎么生活的,要么就关紧了门,别管我们家的闲事儿。
不然没准下一次我哥烧火把你熏成那挂在梁上的老腊肉。”
看到自家妹子这么泼辣,沈青松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难道顾瑾那么霸气地把周小兰给怼了,就是被沈翠翠给同化了?
怼的倒是挺对的,但沈青松就怕顾瑾有朝一日像沈翠翠这么泼辣。
要是万一……
顾瑾真这样呢?
沈青松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顾瑾叉着腰泼辣的样子,突然觉得……
还是挺可爱的嘛。
短暂的发呆之后,沈青松就明白了过来是咋回事儿,敢情是苏景荣被赵端骂了之后依旧不知道老实点儿,还想着偷偷摸摸给顾瑾找点麻烦呢。
遇到这么个坑人的领导,还缠上了自个儿,沈青松只觉得晦气。
可对方就是缠上你了,能有什么办法,幸好顾瑾可不是个软包子,不然他只会更加担心她受委屈。
而苏景荣呢,要是沈建、李梅等人,他还能找找麻烦,碰上沈青松这么个黑脸阎王,他还能说什么。
只能气的胡子不是胡子,眼睛不是眼睛,狼狈地让苏舒雅给他烧水洗澡。
至于沈家一家人,就坐在火边上,吃着烤兔子和烤野鸡,欢乐的不得了。
那烤肉的香味窜鼻子,苏家一家人又饿又馋,看看沈家人吃的满嘴流油,再看看自家手里的大馒头和大白菜。
这样的伙食,吃一天觉得还好,吃两天就有点受不了了。
尤其旁边还有沈家这样对比。
苏天怨声载道,“爸,咱们到底啥时候回去呀,要不然你就死了这条心,别想着让沈青松给你当女婿了。
咱们带着苏舒雅回京市去,重新再找个看得上她的男人,回去过好日子不好吗?”
“闭嘴!”苏景荣铁青着一张脸,脸色很难看。
都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他必须要拿下沈青松,苏端已经知道他来白山村和沈家商量婚事儿,要是到时候灰溜溜离开,她该更加看不起他这个当爹的了。
还有沈青松……
他和沈家现在越是偏向那个顾瑾,苏景荣就偏偏想要用强权让沈家人屈服,让他们为自己所用。
在这样的关键时刻……
苏景荣突然想到了一个人——沈庄。
沈庄和沈青松一样,曾经都在他的手下呆过一段时间,同样的沈庄越走越远,之后被他的远房堂哥看中,娶了苏虹当妻子。
苏景荣曾经以为沈庄简直就是上天的宠儿,直到他找着一个机会,把苏家人都举报了,苏家的地位一落千丈,沈庄还在执行任务中/出了意外,摔了一条腿。
沈家人重情重义,不会让沈庄一个残疾人搬出去住,更加不会让苏虹照顾沈庄的同时,养大女儿。
那为什么沈庄现在没住在沈家呢?
苏景荣想到的唯一的可能就是沈庄这个人太自傲,不肯拖累自家人,主动分家出去了。
而且态度坚决,沈家人也没办法阻拦。
一般天之骄子,都是带些傲气的。
沈庄的住所并不难找,让苏舒雅带点钱,随便问一户人家就问到了沈庄现在的住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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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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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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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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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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